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阿文要和女友求婚,与女友同居一年的生活里,他就像准丈夫那样为了这个租来的公寓奋斗着,拼搏着,但女友总是有些推辞着,每次提到这儿时,有些闪躲。
说起同居的生活,阿文赚得多些。平时他爱吃涮羊肉,每个周五都是他俩规定好吃大餐的日子,买上一斤羊肉,蔬菜丸子之类,一口锅一个电磁炉,等到阿文把泡沫撇去,羊肉翻滚,满屋飘香,他立刻叫上女友吃饭,两个人就麻利的打开电视,暖暖面对着对方,幸福的吃起来。
他对女友的好,是认真的,掏心窝的实诚,他总是变着法儿的让他们的生活更好,也憧憬着两个人的美好未来。
爱一个人一定要让她吃上肉。作为东北人阿文的眼里,肉是世界上一种很美妙的东西,它是胜过任何蔬菜级别更高的事物,它可以让人有口舌的幸福感,它是自然的馈赠,更是一种幸福的象征。
没有什么比吃饱穿暖更实惠的了。他爱女友的方式就是尽可能的做好每一顿有饭菜,即使不是每天都要吃到,但只要是有,他就觉得幸福。
或许这和他生活的经历有关,一个粗糙的男人在外闯荡多年,为了省钱吃了不少苦,茶壶里煮过面条饺子,白菜豆腐也能吃个把月,日子随着阿文的努力,如今日子好了,瞅着肉价也不心疼,只要有时间就在家做一顿大餐吃个欢心。
女友常说着他的山炮屯,他傻傻的毫不在意,死心塌地的对一个人好的时候,还真的无法发现她不爱你的痕迹。她每月动辄千元的消费,商场的新款当季的总在她身上看见,大牌的包包更是换的频繁,因为阿文爱她,就让她花钱,只要看她高兴,就算自己汗珠掉十八瓣儿他也愿意卖力。
他以为温饱就可以买来的一切,也只不过是她眼里的草芥,矛盾还是爆发了。
那是在一天周末晚餐的时候,他在厨房辛苦的烹饪着红烧排骨,轰轰隆隆的做饭声,让整个屋子都嘈杂起来,这时女友厌恶的大喊,你烦不烦,能不能不炒了,在外面吃一顿饭?
于是他愣住了便听话的,收拾下楼,当她带着阿文在一家高档西餐厅门前停下的时候,他忽然被保安问了一下,您是来用餐的吗?他忽然才意识到自己身着的T恤,休闲球鞋与如此貌美耀眼的女友简直是大相径庭。但还是硬着头皮进去了,当看到屋内一个个穿的将衬衫最上面的扣都不松开的男人们,和那些吓得让人咋舌的价格单,他忽然明白了,她带自己来的原因。
那个夜晚,沉默如水。
过了几天,姑娘安静的搬出了那个公寓,没有说什么再见,就连最后的信用卡账单也都是分好期的等他还完,当银行送过来的时候,他唯有苦笑着默默收好,他们心照不宣,他默默无言。
在她走的时候,阿文还是发了最后一条信息对她说,你的账单在我这儿,我可以给你还完,我知道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但我祝你幸福。
他说,她再也没有回我。而当我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不禁唏嘘,哥们,就连分手都真么man,以后会有更好的姑娘配你。
原来她想要的还是会输给现实,至始至终没有爱,只有需要钱的爱情,才会落得如此结局。只有过过捉襟见肘的日子,才会珍惜每一分钱来的不易,也只有真正珍惜你钱的女人,才真正心疼你。
或许她只是能同甘但不能共苦的女人,在一次次期望你变得更好的时候,即想要爱情又渴望金钱的双赢,但终究忍不了变好的过程,这不愿谁,都是自己选择的人生。
的确,她想要的你现在给不了,阿文说的对,分手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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