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余好山水,尝游走四方。旅途中时遇奇人,与之攀谈,得晓天地间怪诞之事,异哉!常听人言: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真愚妄之论也!天地之大,岂门中独坐之客所能尽知?闭门家中,安知天下风云之变幻?故曰:愿君常出户,莫做宅中人。
世间诡谲之事,人不可尽知;世间幽暗之处,人不可尽往。妖魔精怪,并非虚拟。旅途之奇人尝言:“人心象妖。”是谓妖邪出于人心乎?或谓人心可生妖邪乎?吾不可解。然夜半航船,星辉月朗,奇人执酒漫谈之事,吾颇记心中。故而书于文字,与君享之。
-第一章·独目独臂客-
隋末大乱,盗贼蜂起。河北地面,有七十六人啸聚山林,自号“神城七十六使”,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太守忧之,乃张榜,欲招勇士平寇。有独目独臂客大言,自云曾得神授绝技,当在三日内扫平草寇。人以为痴,皆笑。
三日后,太守外出,见门前摆一香案,案上列七十六颗人头,皆剔鼻剐唇,面目惊恐。查之,乃“神城七十六使”也!人以为神助,向天再拜。而独目独臂客亦亡其踪。
-第二章·陈宝元妻-
有陈宝元者家住河间。乡中屡失小儿,或以为鬼怪作祟,村人惶怖。
一夜,宝元晚归,见其妻于厨下生啖一小儿臂,血染衣袖,遍地骸骨。宝元惧,知其妖,欲聚乡人杀之。未行,其妻觉,乃断宝元喉,饮其血,翌日烹之。
-第三章·李聝-
李聝者,博陵人也,姓李氏,亡其本名。早年奉五斗米,自称通神。尝怀刃夜行,而不自知。临近有一村落,村中半数之人皆无左耳,外人怪之,问其故。村人曰:“郡守不良,鬼神报之我辈也!入夜不可深眠,若深眠,则夜叉来割耳!”外人闻之,且惧且笑。
一日清晨,李聝醒,昏聩迷蒙,失昨夜记忆。起身,见右手有血迹,惊惧不已,寻水涤之。忽觉房中有异味,似曾相识,乃往而觅之。于灶下得罐,开视之,见人耳片片,血污盈壁。李聝惊恐气绝。
后发其屋,得如是罐者六七件。人恶之,乃隐其名,称之李聝。
-第四章·张夔-
自“神城七十六使”平后,州郡无事,百姓安乐。太守思独目独臂客,命部下张夔寻之。夔至河间,宿友人陈宝元家。入夜,觉厨下有声,欲往视之,忽闻腥气,不敢动。
天明,夔启程,而不见宝元,乃问其妻。妻言宝元外出行商,三五日方回。夔心怪之,而不觉于面,乃拱手而别。日中,夔伺宝元妻出,窃入宝元家中,于厨下得髑髅残骨。夔知其妻为妖,乃聚村民百十人,于市中杀之。官府闻此事,知亡小儿之故,大喜。
张夔收宝元骨埋之,拜别乡人而去。行三四日,至一村,见人人无左耳,怪之,嘲曰:“此是何俗,人人去耳?莫非一村皆俘乎?”三五壮士闻之,欲殴夔,为老者所止。老者语于夔曰:“郡守不良,鬼神报之我辈也!入夜不可深眠,若深眠,则夜叉来割耳!”夔闻此言,且惊且笑。
是夜,张夔宿于村中。夜半,闻旁屋惊叫,起视之,见屋主于血泊中宛转,已亡其左耳矣。夔惧,知老者言不虚,遂辗转难寐。拂晓,夔即离村。后乱剧,夔亦不知所踪。
-终章-
奇人所言,当非尽实。然夜航船时,听彼娓娓道来,也颇入神。世间真有鬼神否?余不敢妄论。然《搜神》、《述异》、《玄怪》之言皆为虚乎?余以为不然。鬼神之事当在虚实之间、冥冥之中。
余所闻独目独臂客、陈宝元妻、李聝、张夔诸人,并非山精作祟、妖兽为乱,而其所为往往系于人事。奇人曰:“人心象妖”,盖有其理。故余题此篇名为《妖人传》。余所录者皆人也,然其事近乎妖,故曰“妖人”。茫茫世间,妖象四起,近妖之人,比比皆是。不知诸君可曾遇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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