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演唱会到了最后一首歌,所有的人都在挥舞着荧光棒跟着主唱一起唱,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愉悦又兴奋的表情。
大概只有我在忍着眼泪。
这首歌是这样唱的:可爱的小吉飞往温哥华,陪在父母的身旁。漂亮的路易依然还在每天不停地烦恼。坚强的阿玲在马来西亚,追逐自己的梦想。聪明的丹丹依然还在应付不断地奔忙……
歌词里陌生的名字,其实可以套用在我们身边每一个朋友的身上。时光匆忙,我们各自奔赴在不同的路上,朋友或存留一世,或散落天涯,没有什么是不变的,除了颠沛流离这件事本身。
一唱这首歌我就想起了你,此刻的你在哪里追逐自己的梦想,在哪里奔忙?
多年以后你是否还喜欢台上这个乐队,是否还会在他们的歌声里流泪?是否还记得八年前站在疯狂粉丝人群里的我跟你都在主唱开口的瞬间同时掉了眼泪。你说:我也叫丹丹,他们在唱我!
我说:是啊,我竟然见到他们的真人了,像做梦一样!
那时,我们两个原本陌生的人竟然抓着对方的手一起喜极而泣。
一、我也觉得我是个可爱的胖子
八年前,楼兰乐队第一次来重庆开演唱会,你就坐在我旁边。有着海藻般的卷发,画着烟熏妆,穿着包身短裙的你漂亮得连我身为女生都忍不住盯着你看了又看。你叫邢丹丹,我叫郑笑阮。
你告诉我,是你的第一个男朋友带着你走进这支乐队的世界。后来男朋友不再喜欢楼兰乐队,也不再喜欢你,但你对乐队主唱阿木的眷恋却延续至今。我一直激动地说:我也是的,我也是的。你问我:你也是被男朋友影响的?我说:不不,我也是喜欢阿木,最喜欢阿木了!
我喜欢阿木若神明。
事实上,像我这种身高一米六、体重一百五的胖子,跟男朋友这种生物基本上不在一个次元里。
我没有男朋友,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并且我总觉得将来也不会有。
别人没有动不动就把胖子、胖妹之类的称呼挂在嘴边我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奢望有人会喜欢我。
平时的我满脑子想的基本上都是乐队什么时候出新专辑,他们的巡演成功吗,今年阿木会不会又拿个什么奖,还会猜他有没有女朋友。又或者是研究怎样省钱,用省下来的钱买演唱会门票。
当我听见班里别的女生在议论今季的流行彩妆或者隔壁系的帅哥时,我会托着腮想:我什么时候才会瘦成一道闪电,亮瞎那些总是孤立我、嘲笑我的混球们的钛合金狗眼呢?
在遇见你之前,减肥从来都只是我敢想而不敢做的事情,但你说你的人生信念就是,想什么就要毫不犹豫地去做,否则永远只是空想,我就永远只能是一个丑丑的胖子。
呃,对不起,我不是说你丑,说你胖,我的意思是胖子都容易丑。呃,也不是,反正你胖得还挺匀称可爱的。
我笑了笑:没关系,丹丹姐,我也觉得自己是个可爱的胖子。
认识你之后,我就一直管你叫丹丹姐。那时,我念大一,你念大四。你说那就别光嘴上说,行动吧,你可以为我搜集减肥方案,监督我减肥。我左思右想,犹豫了很久,终于坚定地点了点头。
但我没有告诉你,我之所以会那么坚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对你的羡慕。
跟你走在一起的时候,身旁的路人总会悄悄地看你。论五官,论身材,你是我见过的女生里面最无可挑剔的,我甚至觉得很多女明星都比不上你。所以我想,我要是能稍微瘦那么一点点,也许就能稍微不那么丑一点点,跟你之间的差距也就会稍微缩小那么一点点了。
你给我的减肥方案,除了坚持运动和特殊搭配饮食以外,还有一项严格的规定--那就是下午四点以后不准进食。晚饭直接就被取消了,如果实在忍不住,最多也只可以吃几块低糖分的水果。
一开始我坚持得很好,坚持了大概一个半月,体重也有些许下降。但在一次全系的野外生存体验中发生了意外。
为期三天的野外生存体验,每天我们都会被教练安排做一些体力练习。前两天我就算在半夜里饿得肚子咕咕叫,但也还是熬过来了,可第三天的体验结束以后,我们得到了一顿丰盛的犒赏。
一顿野外自助烧烤。
我的一半理智告诉我必须忍耐,但另一半理智却在安慰自己不能饿坏了身体。于是,从咽下第一口烤牛肉开始,我就像饿了半辈子似的,根本停不下来。
那天,我在吃饱喝足以后,心里却后悔得跟猫抓似的。我选择了一种有点极端的方式来弥补我的胡吃海喝--抠喉。我想把我吃进去的东西尽量吐出来。听说那些模特不就爱这么干吗?
所以,我所指的意外并不是我这一次的松懈狂吃,而是当我躲在营地旁的小溪边抠喉呕吐的时候,方家豫过来了。
二、我和我的偶像,我和方家豫,中间都隔着遥远的距离。
对我而言,方家豫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喜欢我的偶像阿木那样。
远远的,卑微的。
至于我为什么喜欢他?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又是学霸,而且还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班长吧?他是集外表和权势于一身的霸者,我经常觉得只要他往讲台上一站,就跟阿木站在舞台上一样,他们都会闪闪发光。
方家豫看我吐啊吐的,以为我病了,于是走过来关心我,还一直帮我拍背,问我有没有好一点。
他看我的围巾拖在地上,还蹲在我旁边,掏出纸巾帮我擦围巾上沾到的泥土。
你知道我当时有多受宠若惊吗?我的男神竟然在帮我整理围巾!
他蹲在我旁边的时候,夕阳金色的光芒正好穿过树林,拖长了我们的影子。我发现我只要悄悄往他那边靠一点,我们的影子就会交叠在一起,看起来就好像我正靠在他的肩膀上似的。
而事实是,我趁他没注意,也真的那样做了。
可是,当我沉醉在自己的幻想里一脸陶醉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了别的同学的欢呼声。我被逮了个正着。
全班,哦不,全系都知道我暗恋我们完美的方班长。于是,我成为大家的重点嘲笑对象。
你来学校找我的那天,是一个周三,也是学校食堂固定推出青元粉蒸肉的一天。
那可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所以我一口气买了两份,你一份,我一份,完全不采纳你提出的两个人共享一份的意见。不是你说的吗,中午可以多吃,吃饱一点晚上才不容易饿。但你看着我那大快朵颐的架势,筷子一放,把我的那碟粉蒸肉端起来倒进了你的餐盘里,说:不能吃了!
我嚷嚷道:别!大不了我晚上连水果都不吃,连水都不喝!我把筷子伸进你的餐盘里,想抢回我的粉蒸肉。你一边挡着我,一边猛吃了几块,边嚼边说:为朋友就要两肋插刀,脂肪我帮你长了。
我们俩闹着闹着,旁边那桌有个女生就接了一句:想吃就吃吧,反正这种货色送给方家豫他也不会要,也不看看自己值几斤几两。她对面的女生跟着笑了:什么几斤几两,人家不论斤两,论吨数呢。
你往她们那边一瞟,放了筷子,慢慢站起来,就说了两个字:道!歉!
那时我跟你认识有两个月了,我们经常会见面,通常都是一起追偶像的新闻,一起听歌,买周边,聊八卦。你督促我锻炼身体,帮我研究减肥食谱,还纠正我的穿衣品位,带我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双高跟鞋。
可我就是没有想到你还会为了我打架。
那两个不肯道歉的女生被你泼了一身的白菜汤。
女生们发狂地站起来想扇你,你先下手为强,啪啪两个耳光甩过去,脸上还带着优雅的笑容,说:还想动手吗?说着,你直接就把一张凳子提在手里,还用手指轻轻摩挲上面的花纹。
女生们气得哇哇乱叫,但明显欺软怕硬,不敢跟你正面冲突,只能嚷着问周围有没有人可以把你这名外校人士赶走。
食堂里顿时闹哄哄的,方家豫后来也加入了围观的人群,还低声劝我:你先带你的朋友离开吧?
那是你第一次见到我曾几次向你提起的方家豫。那天夜里,我住在你家,四十平方米的小窝,一米五的床,我们俩挤在一张被子里。我一直用手机循环播放着楼兰乐队的歌,伴随着歌声,我们从自己的追星之路开始聊起,几乎聊到了天亮。你问我:那个方家豫啊,你喜欢他什么?
我想了想,说:他啊,他的优点可是十根手指都不够数的。
他成绩好,头脑灵活,有组织能力,知识渊博,有风度,阳光健康,长得虽然没有阿木好看,但已经是校草级别的人物,而且他脾气还很好,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我喜欢他,但他不嫌弃我。
说着说着,我觉得脸好烫,忍不住用手给自己扇风。
他那天还跟我说,没关系呀郑笑阮,你有喜欢一个人的权利,不是吗?也别太在意他们怎么说,我又不会笑你,也不会怎么样。我陶醉地回忆着,哦,他还说,嗯,郑笑阮,其实你蛮可爱的,不要总是在意自己的胖瘦了。
我抓着你的胳膊,笑道:丹丹姐,你看你看,这是不是就像阿木一样,对粉丝一视同仁,超级有爱?
你戳了戳我的脑袋说:粉丝你个鬼啊?他什么时候有资格收粉丝了?
不,丹丹姐,我想说他是有资格的。
因为平凡而滑稽的我怎么都配不上王子般完美的他,所以我没有资格去争取这个我喜欢的人,于是,他就有资格成为跟阿木一样的神,接受着我的顶礼膜拜,享受着我可望而不可即的迷恋与叹息。
我和我的偶像,我和方家豫,中间都隔着遥远的距离。
三、大家眼里的他和嘴里的他永远都是完美无瑕的
我跟方家豫之间看起来疏远的关系,后来是在一次音像店的偶遇中忽然拉近的。我没有想到他竟然是楼兰乐队的超级粉丝。我们俩几乎同时伸出手抓住架子上剩下的最后那张新专辑,抬头一看竟然是对方,都惊讶地笑了。他还说,上次楼兰来重庆开演唱会的时候,他也去了。
他的座位在十排一号,而我在十排三十号,我们正好是一头一尾,隔着疯狂的人海,都没有看见对方。
这天,我把最后那张专辑让给了方家豫,我们还聊了很多跟乐队有关的事情。我明明是约了你一起吃逛街吃饭的,却骗他说我很闲,于是以聊偶像为借口,和他走了一条又一条的街。
临分别的时候我还假装开玩笑说:要谢谢我忍痛让爱的话,哪天请我吃顿饭就行了。
方家豫想了想,说:好的,我们改天约时间。
众人嘴里敷衍的一个词语--改天,成了我早也盼,晚也盼的梦想的一天。我有时看见方家豫,眼睛里还会忽地冒光,就期待着他会对我说,嘿,郑笑阮,我来兑现承诺了,请你吃饭吧?
终于等到某天方家豫主动来找我,我紧张得心都快从嗓子眼跳出来。
他跑得气喘吁吁的,冒着汗,我还刻意整了一下我的衣服:呃,方家豫,怎么了?看把你喘得。
他张口就问我:你那个朋友,就是上次在食堂闹事的那个,她在哪儿?你现在能找到她吗?
方家豫告诉我,你可能有麻烦了。
而你之所以可能有麻烦,是因为你目击了方家豫的一位富二代朋友在巷子里打人,你还录下他打人的片段。
方家豫说:片段如果被曝出去,他那个富二代朋友肯定会找你算账。那个人很有钱,家里还很有势力,他做事情向来不管天高地厚,而且他还有狂躁症。他之所以打人,是因为那个被打的是一名乞丐,乞丐来向他要钱,他不给,对方抱住他的腿不放,弄脏了他的裤子,他的情绪一下子就失控了。
方家豫说:我那个朋友发起火来可不一般,以前就亲手把一个得罪他的人打残了。他家里又有钱,赔偿什么的也不在话下,所以挺横行无忌的。我问他:那被打的那个人怎么样了?
方家豫说那个人被推撞,而后掉进了水沟里,钉子和石头扎到了他的头,全身多处骨折并且昏迷不醒,事态严重到这样的程度,富二代朋友有点后怕,他承诺会负责所有的医疗和赔偿费用,只是因为家族企业对形象很看重,不想事情张扬出去被竞争对手利用,所以希望低调处理。
方家豫诚恳地向我道歉:对不起,笑阮,我当时也是嘴快没有想太多,我们发现被人偷拍的时候,我一看,发现是你那个朋友,没多想就说我认识她。她当时跑得很快,我朋友没追上,但他说了,片段如果流出去,他肯定会狠狠教训她的,还要让她在这儿没有立足之地。
方家豫的表情、语气、说话的急速,甚至当时风里的寒气,所有一切都能催我入戏。我真的被他说得害怕了。
我心急火燎地找到你的时候,你正打算出门。带着你的手机,打算去公安局。
你的紧张跟我的紧张并不是同一种,你拉着我说:你知道那个人有多疯癫吗?凭什么人家是乞丐就没有尊严了?幸亏我反应快拍下了整个过程,简直太残忍了!还有,那个方家豫,他劝都没劝一句啊!
但是,不管你对我说了些什么,我却早已经打定了主意。
我所有的动作都是一气呵成的。趁你没有防备,抢了你的手机,抢了你的钥匙,把你反锁在家,隔着门向你说对不起。我跑到楼下还能听见你在阳台上破口大骂:郑笑阮,你最好这辈子也别回来!
但我还是回来了,在我把手机交给方家豫,让他亲手删掉了里面的视频片段以后,我淋成了一只落汤鸡站在你家门口。你没有吭声,没有喊我进屋。我就站在那里,寒风从窗口灌进楼道,我全身都在发抖。
你看了看我,砰地把门关上了。楼道里静得只剩下我的牙齿咯咯打战的声音。
我因此患了一场重感冒,重得我每天一下课就要到医务室输液,有时在教室里打喷嚏喷了自己一脸,左右的人都嫌弃我,巴不得离我远点。只有方家豫关心我,问我是不是那天淋了雨,有没有打针吃药。
我听见别人都在议论他,说他这人实在太好了,很绅士,还很体贴,对人温柔,对谁都一视同仁。
大家眼里的他和嘴里的他永远都是完美无瑕的。
可是,你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是完美的,越是看起来完美就越是可疑。太信奉完美,到最后因失望而伤重的往往只能是自己。我原本不相信你,但那次之后,却由不得我不相信。
我是在学校旁边的歌城里看见方家豫的。他的朋友过生日,包了一个大厅。我陪我表妹来找她朋友借东西,在走廊里等待的时候,正好看见方家豫和一个男生站在角落里。
他们没有发现我,方家豫说:现在你不用担心你爸爸会强制你出国做心理培训了吧?
男生说:都是你的功劳,几句话就把那个胖妹唬住了,乖乖地替你卖命,还真以为我敢怎么样似的。
方家豫淡笑着说:她这人没什么好,就是单纯。当初知道她喜欢我,我都觉得挺可笑的,只是我习惯了凡事尽善尽美,不能丢了在别人眼里的好形象,所以一直忍着她。没想到还是有点用的。
男生掐了掐方家豫的脸:你这张面具要戴多久?你还能做到一辈子在人前维持你完美的形象?
方家豫耸肩说:我爸爸教的,做人就要尽量做到无懈可击,不要落人口实,这是我们方家人的性格洁癖。不过--他带着微笑的侧脸在暗光里看起来迷人又危险,做人应该有自知之明的,是吧?郑笑阮那种人,怎么敢喜欢我呢?
四、他陷在追求完美的怪圈里,在我看来,他却已经百孔千疮。
我一直在想,我是哪种人呢?我在他眼里是哪种人呢?死胖子?丑八怪?白痴?不自量力?
我一想到当时方家豫的身影和他的声音就觉得心里很难受。
他们没有发现我,我把自己藏在黑暗里,尽量藏得很深,仿佛我只是涂在墙壁上的一块污渍。后来我落荒逃出歌城,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脚发酸,最后我走到了你家楼下。
那时候,我很想见到的,很想与之哭诉的,只有你。
幸好你还愿意收留我,之前的不愉快你也没有多提。我们还是两个人一床被子,挤在一起睡,我说我感冒了怕传染给你,你说你的抵抗力很好,还给我煮了你家乡的感冒茶。我们再一次聊到了天亮。
我总是向你强调,没关系,我真的没关系,方家豫怎么看我都不会改变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我自嘲地说:我只要一想到我反正都不会跟他在一起,就释然了。我一直紧紧地抓着你的手。
你有点恨铁不成钢:那你还帮他?
我说:我是怕那个人会伤害你。你沉默了一会儿,你后来说的话我一直都记得:笑阮啊,我常常在想,我是怎么跟一个在演唱会上认识的陌生人走到现在的呢?总觉得你像我的妹妹,忍不住喜欢你,想关心你,什么都愿意跟你分享。你说要是将来咱们没有共同的偶像了,老了,不再追星了,咱们还会像现在这么好吗?我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会,一定会的!
后来,富二代殴打乞丐的那段视频还是曝光了。
是你发出去的。
因为那晚我们聊天之后,你发现自己的邮箱里竟然储存了那段视频,才想起大概是当时太紧张,碰到了同步上传的按钮。我们俩顿觉欣喜不已,于是欢欢喜喜地把视频公开了。
当天下午,国内某知名大企的总裁之子当街殴打流浪汉,并企图以金钱来掩盖恶行的新闻立刻风靡了网络。
其实方家豫的那个朋友根本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他也不在乎是否会被追究责任,他最怕的是他爸会因为这件事而把他送到国外,强制他接受狂躁症的辅导治疗。事情曝光了以后,他的厄运果然就来了。
事到如今,我依旧连那个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都没有记住,我只记得,有一天傍晚,他到学校来找方家豫。一见到方家豫,他就奔过来推了他一把。愤怒地嚷嚷:不是说你已经删除了吗?不是你亲手删的吗?怎么还会曝出去?
当时,刚刚结束了一堂专业课,全班的同学都在。大家都一脸茫然,只有我跟方家豫心知肚明。
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方家豫在某个瞬间正好跟人群里的我视线交接,那个富二代也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我。
就是你吧,死胖妹?他走过来,人肥,脸蠢,看着就恶心,你那朋友真是害得我够呛!
富二代的狂躁症的确有够严重的,他连我也想打。
方家豫立刻跳过来拉着他:别跟女生动手!对方立刻抓狂:吃里爬外!你老爸是给我爸开车的司机,跟屁虫而已。你算什么东西,敢教训我?我还就打这死胖妹怎么了?我不打不解气!
我是被方家豫拉着从人群里逃出去的。我们跑到了另一栋教学楼的天台,从天台往下一看,还能看见我们班的同学把富二代围得死死的,个个都大声吼他,他只能灰溜溜地走了。
方家豫松了一口气:没事了,他就是嘴上说得厉害,只要不跟他正面碰着,他也拿你们没办法,而且他下个星期就要出国了。
我微笑望着他,说:是吗?最开始你不是这么跟我说的呀?方家豫,你刚刚英雄救美肯定又要大受好评了吧?
隔了几天,我对你说起我在天台是如何奚落方家豫的,还一个劲笑自己:我都不知道我是哪来的脸,敢用英雄救美这个词,一个死胖妹敢自称美女,传出去得笑死人了!但我一时就是没想到别的词。
我跟你坐在火锅店里,我使劲地往自己碗里夹肥牛,大块大块地塞进嘴,含糊说:后来我就狠狠地嘲笑他,我说我在歌城见过他,我什么都听见了,我说你那伪君子的面具真令我恶心啊,我是瞎了狗眼才会喜欢你这种人!
你一直没说话,看着我吃,听我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好一会儿之后,你终于开口了:笑阮,伤心就哭吧,别硬撑。
我的笑容忽然就凝固了,眼睛轻轻闭了闭,大颗大颗的泪珠就滴进了碗里。
我奉他为神,高高在上,匍匐朝拜,不求眷顾,可是,喜欢方家豫始终还是跟我仰慕自己的偶像不一样。
这是爱情,爱情不能无欲则刚。
我根本做不到对他不怀念想、远远观望。我一直想说服自己不要因为无望而难过,
但是在天台,方家豫却把我的难过推到了极致。他对我说:是的,郑笑阮,不管你做什么,等多久,我都不可能喜欢你。有个很肤浅的原因,因为你长得不漂亮。既然你知道我是一个喜欢粉饰完美的人,就应该明白,我会要求自己在挑选女朋友这件事上也尽善尽美。
可是,方家豫,他陷在追求完美的怪圈里,在我看来,他却已经百孔千疮。
他再也不是神。
丹丹姐,你知道我在哭什么吗?我在哭,当我发现他摔下了神坛,我对他竟然还是念念不忘。
五、你说,那是你一辈子都不愿再回想的噩梦。
你说,就像当初帮我减肥一样,现在当务之急变成了帮我摘掉方家豫这颗毒瘤。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碰巧遇见他,目光总忍不住往他身上投,你就拉着我跑得远远的,不准我回头。
还有一次他打错了电话,你看见屏幕上闪着他的名字就抢先帮我接了,张口就说滚开,接着你还把他的电话号码拉进了黑名单。
你甚至介绍你的一位大学同学给我认识,当然,对方跟我一样,也是个胖子。
那顿三人午餐吃得我很不开心。
我再三向你保证,我明知不可为就不会为,你不需要刻意约束我,而且--
别再介绍胖子给我啦,这么长时间我坚持减肥还是有成效的,我现在一百四了,瘦了十斤呢!你那胖同学跟我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你上下打量着我:嗯,一个瘦了十斤的胖子。
当我瘦到一百三十五斤的时候,楼兰乐队再次来到了重庆,这一次是来录制一档真人秀节目。
录制节目的那天,有无数的狂热粉丝蜂拥而至。
我之所以没去,是因为你生病了,发着高烧,我一直在你家照顾你。傍晚,你说肚子饿了,我于是就到附近的粥店买外卖。等外卖的时候,店里有一个男孩正用手机刷微博,突然惊呼了一声:楼兰乐队节目录制现场高架倒塌,砸伤数百名粉丝,有情况严重者当场死亡!
我立刻连粥都不要了。我知道录制现场在哪里,当时只有一个念头,我一定要去那里看看。
虽然我在电话里给你的解释是:我作为一个疯狂粉丝无法不担心偶像的安全,但是,我自己心里明白,你也猜到了,我不顾一切的奔赴,是因为我碰巧知道还有另外一个疯狂粉丝去了现场。
他叫方家豫。
出事以后我没法联系上他,我也没法克制自己想在混乱的人群里寻找到他安然无恙的身影的冲动。我再三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我只要确定他没事,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向他靠拢,最后一次对他念念不忘。
我的偶像安然无恙,方家豫也安然无恙。某个瞬间,我的视线穿过纷乱的人群,看见他坐在地上,只是下巴有轻微的擦伤。他也朝我这边看了过来,我不确定他是否看见了我,便默默地离开了。
这天的你,没有等到我买粥回去,饿得胃疼,索性自己下楼觅食。你下楼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天很黑,必经之路是一条阴暗潮湿的窄巷子。你走着走着,黑暗里突然有人冲出来捂住了你的嘴巴。
你说,那是你一辈子都不愿再回想的噩梦。
我再次见到你,是在医院。你的眼角贴着纱布,头发蓬乱,两眼发直地盯着惨白的天花板。我怎么喊你你好像不认得我似的,嘴里总是喃喃念着一句:求求你放了我
六、只不过,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不再追星,不再为他疯狂。因为人总是要成长的。
那段时间,我每每和你说话总会哭,一想到你是如何被人绑进黑暗的废墟之中,遭到非人的凌辱,我就觉得像被人用刀子剜心一样难受。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我对你的遗弃之上。
假如我买了粥就回家,假如我不是一意孤行非要去片场
每当我不停地说假如假如,你总是淡淡地摇头:是我自己遇上了,谁能想到呢?这根本不能怪你。
你脸上的纱布拆掉以后,从眼角一直拉到太阳穴的那道伤疤却永远地留了下来。
那么漂亮的你,忽然就在那年的春天仿佛失去了一切的颜色。
夏天来的时候,你毕业了,你选择离开这座城市。离开之前,你紧紧地拥抱了我那么长时间,仿佛是想用拥抱来诠释你对我的不责怪。可是,飞机降落之后,我却收到你发来的消息--
笑阮,我得跟过去的自己告别了,把所有的痛苦不堪封锁在永不回看的往事里。我要告别的对象也包括你。
我突然觉得两腿发软,慢慢地蹲了下去。大街上人来人往,我泣不成声。
丹丹姐,后来我终于不再喜欢方家豫。我亲眼看着他为了拿冠军而作弊被揭发,当时我就在想,我真傻啊,这样一个人,怎么值得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他心存幻想?他真的不是神。
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神。
除了那个在我的整个青春时期满满占据着的阿木。阿木或许不是神,但我心中的那个阿木就是。
只不过,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不再追星,不再为他疯狂。因为人总是要成长的。
我只是忍不住会去听楼兰乐队的演唱会,忍不住在人群里寻觅你的身影。我总是幻想着我们重逢的样子,或许,又是那首歌,又是两张激动地流着眼泪的脸,可我始终没有再遇见过你。
我深信,坚强如你,一定会履行当年在机场告别时对我的承诺:放心,我会好好的。
你一定要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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