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Sir跟大家聊过《调音师》,将一个冷门职业和凶杀案联系在一起,设定非常抢眼,票房表现一样牛叉。
(调音师这个职业,在电影里仿佛自带某种标签属性:超乎常人的敏感、细腻、淡定)
所以,这是史上最牛调音师吗?
很遗憾告诉你,不是。
相比起《调音师》让你在二刷或回味时感到不寒而栗,Sir今天要聊的片子,光是第一次看,就冒一身冷汗,更不要说回头细想了。
它的主演,是大牌。
这位主人公,才是影史第一调音师。
《天才雷普利》
The Talented Mr.Ripley
《天才雷普利》获得了五项奥斯卡提名(Sir私心认为它值得一座奥斯卡,但当年竞争对手是《美国丽人》《第六感》《黑客帝国》《搏击俱乐部》等片,神仙大战没得办法)。
1999年,是几位主创最年轻耀眼的时期。
导演安东尼·明格拉凭《英国病人》拿下97年奥斯卡9个大奖;
男主马特·达蒙和本·阿弗莱克共同编剧的《心灵捕手》拿下98年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
女主格温妮丝·帕特洛凭《莎翁情史》拿到99年的奥斯卡最佳女主;
裘·德洛和凯特·布兰切特,颜值和实力都是大佬级别。
故事改编自美国作家派翠西亚·海史密斯的第三本同名系列小说(她的第一本小说《火车怪客》被希区柯克改编,第二本小说《盐的代价》后被改编成《卡罗尔》),1955年开始发行,系列共五本。
这是一个讲天才犯罪的故事。
“天才”雷普利(马特·达蒙 饰),非名校出身,算数不厉害,千里眼顺风耳读心术特异功能全没有,不吃人没绝症癖好也很少……
他就是个住在纽约地下室的打工仔。
只是被欲望逼成了“天才”。
△ 雷普利家楼上是一排脏兮兮的猪肉档
雷普利钢琴演奏能力不错。
如果有钱去音乐学院进修,他也许能成为出色的钢琴家。
可他目前在剧院工作,不在台前也不在幕后。
在洗手间里。
给客人整理衣服,赚小费。
偶尔偷溜出去,在角落里看演奏。
还要当心别被观众发现。
△ 这个百老汇剧院名叫Lyceum,在纽约时代广场附近。
他有时会到外面弹琴赚点外快。
一次在酒会上兼职,雷普利被一个大叔盯上了。
准确说应该是,他穿着的普林斯顿大学校服,被盯上了。
大叔是个造船大亨,叫赫伯特·格林立夫。
他儿子迪克(裘德·洛 饰),也在普林斯顿上过大学。
迪克是个叛逆富二代,为了躲老爸,常年在意大利放飞自我。
大亨看雷普利斯斯文文,艺术修养不错,再加上跟儿子同龄,就给他提供了一个赚外快的机会——
去意大利,把迪克带回纽约。
也就是说,包吃包住,带个人回来,1000刀就到手。
四舍五入相当于躺着赚钱了。
雷普利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为什么还犹豫?
因为那件校服是他借来充场面的。
普林斯顿大学是私立名校,常春藤之一,年均学费要四万多刀(现在)。
既然这个校友身份是假的,雷普利只能用别的方法接近迪克。
大亨提起过,迪克很喜欢爵士。
那就从爱好入手。
他每天呆在家蒙着眼听……不,应该说背歌。
把著名音乐人和他们的作品,记得滚瓜烂熟。
然后,才出发去了意大利。
△ 雷普利下车的地方是伊斯基亚桥(Ischia Ponte),伊斯基亚是距离意大利南部城市那不勒斯约30公里的火山岛,德国总理默克尔最爱来这里度假。背后那栋建筑是建于中世纪的阿拉贡城堡
到了,也不忙见面,他在住所暗中观察迪克和他女朋友很久。
顺便恶补意大利语。
一切准备就绪,雷普利才出发去海滩,准备跟迪克“偶遇”。
△ 这是一个叫Bagno Antonio的私人海滩,也在伊斯基亚
迪克当然不认识眼前这位“校友”,但人家都跟你打招呼了,还是得意思意思,邀请人家一起吃顿饭。
饭桌上,雷普利表明了此行的意图:
贾迪克君鹏,你爹让我喊你回家吃饭了!
迪克自然心生戒心,没过几天就想打发雷普利回去。
△ 这个广场位于那不勒斯海湾附近的普罗奇达岛(Isola di Procida),名叫Piazza dei Martiri。图片来源见水印
眼看要被撵走,雷普利挑了个好时机。
使出“趣味相投大招”。
“一不小心”把随身带着的爵士黑胶碟掉出来。
迪克一看,两眼冒光:
哥们儿行啊,行家啊!
知音难觅,管他谁派来的,先带上一起玩。
去喜欢的酒吧,吹吹萨克斯,唱唱歌;
△ 罗马的Caffè Latino,一个著名的舞蹈俱乐部
过过岛上的传统节日,凑凑热闹。
△ 他们过节的地方也在伊斯基亚岛的Piazza Malcovati,节日叫“麦当娜礼炮节”,每年11月21日举行,纪念女神麦当娜(不是美国那个歌手麦当娜,当然美国那个也是意大利人)帮助威尼斯人战胜瘟疫
参加圣雷莫爵士音乐节。
△ 拍摄地位于安齐奥(Anzio)的海边。真正的圣雷莫(Sanremo)在意大利西北部,靠近法国尼斯,位于连接法国和热那亚以及意大利西海岸其他地方的沿海铁路线上。那里几乎每个月都有音乐节,二月底有意大利歌曲节,六月有欧洲音乐节,七月是摇滚音乐节,八月是爵士音乐节
开游艇出去兜风……
雷普利这算是成功打入迪克圈子了吧?
并没有。
迪克这个人,朋友多,女友多,爱好也多。
他对所有这些的定义就一个——
新鲜。
就跟翻牌子似的,觉得你好玩就天天赖着你,哪天没意思了,一脚踹开。
迪克从没有认真地将雷普利当朋友。
第一次去他家吃饭,迪克就因为跟别的女生鬼混迟到了。
坐下没多久就对客人雷普利说,给我调杯马提尼吧(连please都没有,简直当佣人使唤)。
发现雷普利不会开游艇,也没滑过雪,他就跟女友戏谑说:
太掉价了,这家伙有什么是会的吗?
原本约好带雷普利去滑雪,最后也跟朋友私下商量,不带他去了。
这件事,雷普利还是从迪克女友口中得知,特尴尬。
所以,雷普利在迪克圈子里,从来就是个外人。
还是一个提不上台面的外人。
导演安东尼·明格拉曾说,《天才雷普利》其实在讲身份认同:
雷普利对于自己的身份认知是扭曲的,他一直企图摆脱现实。
为什么我用功努力,有一技之长,却每天都要为三餐劳碌?
为什么他连基本单词都拼不对,只会挥霍,却过着我梦想的生活?
这些问题说起来其实就一个:
为什么别人的老爸是李嘉诚???
所以,迪克生活越精彩,雷普利就越想拥有这样的生活。
为了拥有这样的生活,“天才”雷普利想到了一招:
伪装。
他羡慕、崇拜、嫉妒迪克,费尽心机去学习、模仿他,甚至一次又一次在镜子里用自己的脸跟他的对照,恨不得将自己融进去,直接成为他。
这就是雷普利的“天才”之处。
他是个模仿天才,一个人演出了7种状态。
模仿迪克的爸爸,声音低沉,语速很快,干练老成。
模仿迪克和迪克女友在聊天,连娇羞的姿态都学到了。
此外,还有四个雷普利。
同一个人,4种性格。
穷酸雷普利。
外表淳朴,心里总有点小九九,可当借来的衣服被认出,他还是会窘迫,欲言又止,左右挪两下。
学迪克的雷普利。
换发型换穿着,进入花花公子模式。
富人本人雷普利。
外表自信,稳重沉着。
最后,真实的雷普利。
一个愿意袒露心灵,脆弱、善良的年轻人。
导演这样形容他的“天才”:
雷普利的那项特殊技能
既是天赐,也是诅咒
因为他永远无法成为他模仿的那个人
△ 所以雷普利在“成为”迪克后,总会在倒影中看到两张脸,尽管样子长得都跟自己一样,但他心里明白,雷普利和迪克,始终是两个人
导演是意大利移民的后代,在英国长大,他曾一度觉得,自己完全无法融入当地文化,羡慕当地人,希望能变成他们。
放弃自我成为他人的想法,源于自我不满和自我厌恶,这是人的天性。
我们肯定都曾对自己感到不满,甚至产生自卑,当濒临困境时,我们会希望成为别人。
谁又何尝不是。
一生中,难免遇到自己羡慕的人,在疯狂迷恋的同时又忍不住想要野蛮霸占,“如果我是TA就好了”;
即便遇不到,脑海中也总有一个完美形象。
有些人便会在工作、生活、感情里,让自己朝那个形象无限靠近、伪装,甚至不惜抹杀掉原本的自己。
所以我们会从一开始有点讨厌雷普利,觉得他可怕,到后面理解,开始同情……甚至到最后,看他一次次地编造谎言,却越来越不忍心拆穿他。
可即便伪装成了真呢?
不,现实世界并没那么容易,“重新开始”。
最难的就是做自己。
可唯一的路,只能做自己。
饰演迪克的裘德·洛,这么解读本片:
《天才雷普利》的故事更多的是在讲融入和爱,希望能遇到一个能让你真正做自己的人。
其实电影里,雷普利也遇到了。可最后呢,他杀了那个人。
如果当初他没披上那件外套(伪装),就没有那个越滚越大的厄运雪球。
他也就能安然地,在遇到那个特别的人时,将心房的钥匙扔给他,然后说:
开了,进来吧。
如此,你便能理解影片一开始,雷普利的旁白:
如果我能重回过去,如果一切能够重来。
我会从我自己开始,从借一件外套开始。
因为他问别人借了一件外套,才接触到了迪克爸爸,才有机会进入迪克的圈子,才开始伪装自己,才越陷越深。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应该想这么选:
哪怕自己的外套很差,还是穿着它。
哪怕眼下生活困窘,也想办法让它“好看”起来。
哪怕再难,也一点点地,让别人喜欢上你自己的外套。进而,喜欢上你这个人。
你信吗?Sir也曾是一个“模仿者”。
上学时,Sir有一位男同桌,同学都说我俩长得很像。
像吗?也许五官是有点,但其他一点不像。
他的爸爸很有钱。他也有才华,文章写得很华丽,有点郭敬明风格,常常受到(女)同学的仰慕。一本文学味的日记,甚至在几个学校的女生中传来传去,也因此惹了不少风波。
我记得他有一件漂亮外套。
那年冬天,Sir穿着自己臃肿的羽绒服(那时还叫滑雪服),怎么看怎么不喜欢。
我何止不喜欢外套,我也不喜欢那时的自己,内向,羞涩,也不会吸引别人的注意。
而他穿着一件合身、帅气的小皮夹克。
也许Sir表扬过这件皮夹克,也许他眼尖,也许不用眼尖,都能看得出我对他这件外套的喜欢。
有一天中午下课,他突然说:
今天我们换外套吧,我穿你的,你穿我的。
那一天,Sir觉得自己很帅气。那一天的我,像一个模仿者一样,开心地走出校门,一路慢悠悠地骑自行车回家。
直到过了几天我才知道,同样是那一天,他担心得要死。
他担心被人揍,因为一些“风波”,几个当地手狠的痞子,会在校门口堵他。
堵到了,就是狠K一顿。
这也许才是他为什么和我换外套吧。
多年以后同学相聚,再说起来,往事都是笑谈。Sir理解那时的他,小小年纪,应该是真怕了。再说我穿上了外套,也不见得就会被打,毕竟长得只是一点像而已。
只是重逢以后Sir会想起,当年,我是多么仰慕他。
而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才喜欢自己的呢?
这件外套,又是什么时候脱下的呢?
一定有一段不算短的过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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