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haomeiwen.com/i10953397/58687823dff7f5bc.jpg)
1.
“用力点,不要停。”
“哎呀!老头子,你是真没用。。。。。”
天啊!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有如此有伤风化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不去看看,怎么对得起来看文的你们?
于是,我溜出家门寻声而去。
只见,汗水将稀疏的头发黏在男子额头上,看起来油汪汪的一片,歉疚的看着欲求不满的女人。
“你还要多*,差不多了吧?”
女人有些不耐烦,挥了挥说:“算了。。。就这样吧!”
于是二人合抱起一棵手臂粗的枣树,插在绿化隔离带刚挖出的深坑中。一棵几日前才吐了绿的龙爪愧,孤零零躺在一边没了生气,哀悼自己。
面对女人的抱怨,咒骂,和撒手而去,叔叔扶着树,默默凝望阿姨的背影。
我突然想起,归有光《项脊轩志》的那句: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脑补一场大戏。
如果叔叔执铲而去,追上阿姨,那今晚是一场,血肉模糊的推理悬疑剧。
如果叔叔转身向我,点头微笑,那今晚会是一场,孽恋情深的,都市不伦情感剧。
可叔叔底下头,默默培土,浇水,继续满头大汗。
好!这真是勤劳,勇敢,正直善良,自带南泥湾精神的,中国居家好男人啊!
我站在绿化隔离旁呼唤爱!天啊!这样的叔叔来一打吧!
叔叔说:“小孩,躲开。”
我咬着手指默默退去。
“小孩,躲开点啊。”
事事如此,不尽人意,躲的了张三,躲不了张三家的施工队。
“老板,这倒哪啊?垃圾桶都满了,弄么办呢?”
四个民工搭两框土,从楼栋里出来。
“别的楼栋的垃圾桶呢?”
“老板啊!都满了。俺们干活您了放心咧!”
嗯?还是悬疑剧。。。
不过。。。。。阿姨正在屋里指挥民工给自己挖。。。不对,推理错误,再说这土方量?
游泳池?地下室?防空洞?地道战?停车场?倒斗?化粪池?
呃!我这贫瘠的想像力!
还有我这一身的白毛汗!
你们失望吗?我有一点。
我想扯一点,再扯一点。
但是,遗憾我们确实要正视问题。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如今的高档社区,春夏设计流行趋势?
对!ok!
是卷心菜代替羽衣甘蓝,韭菜代替草坪,开花大葱在风中摇曳代替了土里吧唧的大力菊。
是一畦一畦的蔬菜代替了一树一树的花开,是一泡泡的狗屎代替了燕在梁间呢喃。
你没看到?很遗憾,那是你住的地方城管敢去。
是你小区的人民,意志不够坚定,没有始终如一的初心,誓死不二的决心,和我这种心直口快,没人敢惹的二货。
记得刚搬来的时候,我父亲曾写下过这样的话,园深意趣,方寸天地,城心之处,难得雅居,人居大境,一城所望。
现在是,观城市风光,赏田园风情,品农家风味,听鸡鸣狗吠。
你叫小孩淡定?what?你再say一个?
2.
好下面我们来说一说,小孩不淡定的原因。
首先,在我的认知中,小区绿地属于公共用地,也就是说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个人使用不需要经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吗?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绿地”。
少数业主私自把小区绿地圈起来,很明显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对于小区绿地被“私自圈占”,《物权法》明确了绿地的归属权,小区绿地不属于业主个人或物业公司,而是归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我也是业主啊!所以,叫我‘躲开’这句话,请问叔叔你是在何种错误思想驱使下,脱口而出的呢?
我本来只想安安静静的做个路人甲,你非让吃瓜小群众上台鞠躬。你明明有一套房,还到外边开疆辟土,就好比你明明有老婆,还朝别的女孩勾手指,这很明显是贪婪战胜了理智啊!
可是我发现最近贪婪战胜理智的人,还真不在少数啊!
3.
昨天我在知乎上发现这样一段提问,也是十分的有趣,咱们来一起看一下吧:
自家的花园能挖个地下室吗?
我家目前住3楼 车库里有一个位置是我家的 由于准备结婚 想买1楼 因为赠送地下室和花园 花园面积非常大 非常眼馋 请问能在花园下挖一个地下室吗? 能在下沉式庭院那开始挖 不惊动四邻吗? 不惊动四邻的方法大约需要多少钱 谢谢!
补充: 谢谢大家的回复! 我家在3楼 有一个车库和车库前的车位 目前对小区环境还算满意。所以想买1楼 然后把3楼租出去来还买一楼贷款。 下沉式庭院没有那么大 三分之一的长度吧 下沉式庭院和花园之间是一堵墙 墙的后面 就是花园下面全是土 没有管线 中间的地方有几凳台阶能上花园(也就是地面的高度)再往前走就出院子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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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有图有真相。
自家的花园能挖个地下室吗?你说的好像花园洋房 一样,我还以为您为花园付费了呢?
原谅我脑子慢,捋了半天,原来您住三楼,其他都是美好愿望啊?你想要买一楼带花园的房子挖个地下室?可您所在的一楼明明自带地下室啊?为什么还要自己动手呢?
首先,
花园属于公共区域,原则上来说是所有业主的产业,不是你一个人的,所以您挖必须经过所有业主的同意。您考虑过工作量的问题吗?
其次,
不知道您用何种办法让全体业主,众志成城的支持你。退一步说,就算全体业主全体投票同意你挖。您有没有考虑到施工问题,小区道路的设置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往往道路下面会涉及很多市政管线,包括公共设施,破坏市政管线是要法律责任的。
再次
是工程造价问题。
这个我不太懂,给您问了一个工程监理。
据说首先要考虑是否会对原住宅有影响。 考虑当地的土质问题,并不是所有土质都适合挖地下室,有的地方只适合挖井。并且,万一你挖下去碰到了山体岩层,万一挖下去碰到管线、暗井。。。万一结构和支撑加固方式不对。。。万一遇上多雨的天气。。。 挖的深了整幢楼都会塌。
你还记得5.12 汶川地震吗?那是全国人心中的痛啊!
天灾我们无法避免,但是人祸可以。
另外,据说地下室比房子更难修建,需要全埋式的周围防水,一支专业队伍请下来,价格也是不菲。
还有:
您这是严重威胁建筑安全问题。您的施工队,举着铁锹入住,就好比鬼子进村,可是鬼子抢鸡抢粮抢花姑娘,您这是上来直接要命啊?您觉得业主们能坐以待毙?吃瓜群众能一直淡定?
您想不惊动四邻?这是个暴露年龄的问题,我猜您是地道战看多了。
叔叔啊!醒醒!比洗干净了坐牢能靠谱的是洗洗睡吧!
最后
给您普及点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4.
房子是您的没错,但是这10件事情业主绝对不能干!
1.装饰装修,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2.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3.侵占,损坏楼道,公共园林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4.擅自改变房屋,绿地使用性质。
5.随意堆放,倾倒垃圾,杂物。
6.堆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排放有毒,异味物质。
7.侵占消防通道,封堵入口通道。
8.超过规定标准排放噪声或产生振动,影响居民生活的行为。
9.咱养宠物影响公共卫生及邻里正常生活的行为。
10.法律,法规,和业主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您看作为业主,你不能做的事情还是挺多的。所以,在您盲目蛮干之前,多少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还是很有必要的。至少,给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是不是?
这样,说起来,还是我们小区的叔叔阿姨更胜一筹啊!
至少,绿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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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看着占了两个停车位的废土,决定今天晚上哪也不去。
我想既然人生安全都无法保证,今年就不交物业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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