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事件”已传遍天下。法官对身陷绝境、在万般不得已状态下、刺伤施害者的于欢,严判无期,激起了轩然大波。
法官的冷血判决,先不说有没有别的牵扯,或者其他的一切,仅其中一点,细一琢磨,就是极为恐怖的。它传达了一个惊人的变化,这也是近些年在逐步形成的一种趋势,那就是,人们正在失去人伦的底线。
如果以这样的理念,继续发展下去,收到的社会效果,并非是民众的遵纪守法,而是人性毫无边界之后,失控的野兽化。
将来会野兽遍地吗?
这让人想起了朝鲜的金正恩。他对治国理念与他不同,且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抱有期待的亲姑父张成泽,产生不满之后,不是撸掉其官位,贬职为民,也不是关进监狱,还不是直接枪毙。他不经审判就定罪,已经很恐怖了,但是惨绝人寰的是,他完全不考虑他亲姑姑的感受,径直把他的姑父扔进凶恶的狗群里撕咬,最后居然采纳粉身碎骨、尸首全无的“炮决”!
别忘了,统治者也是人,也不应完全超脱人的范畴。而事实上,远非如此。当人变成兽的时候,他比兽更恶劣一万倍。
这些年有很多的案例,警察与法官的处理方式,不但有辱法律,更丢失了最后的底线。
如南京法院多年前的彭宇案,法官居然说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送她去医院”这样的混账话。今天于欢案的警察和法官,对于受到了无法想像的凌辱的于欢母亲,愣是无动于衷,毫无恻隐之心。这样惊人的欺凌与羞辱,即便是块石头也可以被震撼了。他们却丝毫不为所动,没有一点共情。这令人怀疑在他们的大脑和胸腔里,是否还装着与人类相同的组织?他们的思维和心智,是否已经发生了可怕变异,远离了人类的范畴?
于欢的母亲,当然不是警察的母亲,也不是法官的母亲,但她和天下人的母亲,有什么不同?任何一个母亲都应获得起码的尊重,这是自古以来的教养。在今天,甚至有人出于人道主义,为无比凶残的各种杀人犯争取着免除死刑,那么他们对于一位女性为何就可以放弃所有的人道?一般人没有觉悟就罢了,警察和法官不是一般人,他们应当有这个觉悟的!
如果他们有这样的觉悟,那么,那个出警的警察不应该敷衍一下就离开,他有责任保护一个母亲的尊严,并保护到底,哪怕她是罪犯也应如此,哪怕是别人的母亲!
法官也一样,对于当着儿子的面,用生殖器侮辱其母亲的畜生,难道他不应该从内心深处也感觉义愤填膺吗?他虽然是法官,虽然要按法律办事,但他照样有人类共同的情感和受此影响的裁度权,但他的判决却激起民愤,从这点看,他的判决里没有夹杂一点人性、人心,除了利益或其他可想而知的原因,那些庄严制服里包裹的可能已经不是人的身体与灵魂。全都魔鬼化了!我们成了“与魔鬼打交道的人”,以前有过这样一部电影。现在,这一切从电影走到了现实,我们都是与魔鬼打交道的人。
金正恩不是一天练成的,他的嗜血和残暴有一个积累强化的过程,也许一开始看到血就害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见到血以后就变成畸形的兴奋了。
今天不尊重疼惜别人的母亲,明天就可能轮到这样对待自己的母亲。今天漠视的是母亲受辱,明天漠视的可能就是女儿受辱。今天旁观别人被辱,明天就可能亲自动手去侮辱别人。
执法者的良知,有时候会让法律发挥至善的作用。否则,法律就会倒向坏蛋那一方。没有良心,让所有人都成了冰冷的野兽,用不了多久所有人都会成为受害者,包括警察或者法官的亲属与后代,他们同样生活在不公正、不讲良心和正义的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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