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读|要实行末位淘汰

不合格干部的末位清理绝不能只停留在基层主管层面,对于不合格的中高层干部同样要动真格的,要实行末位淘汰,每个层级不合格干部的末位淘汰率要达到10%,对于未完成年度任务的部门或团队,干部的末位淘汰比例还可适当进一步提高。(来源:EMT决议[2007]022号)
这是一段让打工仔惊心动魄的文字,但,确是让管理者拍手叫快的动议。
屁股坐在不同的地方,自然考虑角度不同,但站在长远的角度看,还是支持这种严厉、甚至是有点”无情“的砍人术。
因为,如果公司都是养懒人,必然无效益、乃至倒闭,这样的话,谁来发发工资呢?难道老板是来做公益,无偿做给你发工资的么?
所以,严格的管理,是必然的。
任正非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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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是不合格的基层主管,而且是不合格的中高层干部,一样要末位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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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干部,要10%。显然,这个肯定不是科学计算的量,而是容错范围的。其实,管理者才不管是不是10%是对了,只要知道每个人都在努力力争上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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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绩差的部门,更要加大末尾淘汰的力度。因为实践证明,这个部门不咋地。那就更应该下刀子了。
这几条,真是很有道理。
记下来,什么时候都要记住,后10%,其实都是准备牺牲的。
✎ 作者:V哥
₪ 更新:本文为个人笔记。20200825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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