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儿为装修房子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我也不好多说什么。我知道,我说的“广厦千间,夜眠八尺;良田万顷,日食三餐”肯定会听不到她们这些年轻人耳朵里去,因为我们太落伍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
不过,我想起我小时候在故乡苏北平原农村,居住的根本不是现在的高楼大厦,我的原生家庭的全体成员都住在泥土夹板墙茅草盖顶的茅屋里。那个时候,我们小时候玩的游戏,既没有搭积木,也没有橡皮泥和电动玩具,更没有什么智能手机斗地主打三国的游戏,我们那时通常就是踢毽子和跳房子。
唉,想想那个时代,再对比对比现在这个年代,心里要说不心酸得要泪涛滔天,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我们那时的人真的没法跟现代人相比,这人哪,真是人不能比人,缸不能比盆,缸比盆得扔,人比人简直就是气死人。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说到踢毽子,城里人可能还知道,因为常常可以看见公园里和广场上有人踢毽子。
但说到跳房子这种简单的游戏,现在的城里人就不知道了,他们根本不知道我们小时候,在庭院中或者学校操场上的土地上,用破瓦片或者破碗瓷在地上画一个长长的长方形格子,再在这个长方形格子里,跟长方形底线相平行,划出五六个小长方形格子,然后我们就单脚独立跳跃着,把一块小瓦片一格一格地踢移着跳到头,又重新往返跳到底,瓦片不踢出大长方形格子就算赢了,我们玩得不亦乐乎。
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家还没有住在茅屋里时,我们家住在苏北平原的一个村子的河东,那个青砖青瓦的房子是土改的胜利果实,那时就被我父亲拿来给我们家住了,至于那房的原主人老地主是否在背后气得捶胸跺脚,我就不晓得了,因为我那时正跟我的青梅竹马跳房子跳得正得劲呢,哪有闲工夫去管老地主的死活。
我的青梅竹马当然是一个既漂亮又可爱的小姑娘了,不过她比我大一岁,她家住在我家隔壁,只有一巷之隔。
在我的记忆里,她的小苹果脸平素都是红彤彤的,她的两只双眼皮眼睛好秀丽,眼睫毛颤颤的,好像会说话,两颊间分别漾起一个酒窝,那酒窝里像盛满了蜜汁似的,她的一头头发乌漆墨黑的,根本不是一些作家说的是什么黄毛丫头,她的额头前还扑噜着一绺刘海,她的头发扎成两只羊角辫,羊角辫子上扎着两只要振翅飞去的黄色的蝴蝶结。好看煞人。
她身上穿着那种鲜红的灯芯绒春秋衫,下身常穿着那种湖蓝色裤子。我不能说她的身材有着凹凸有致的曲线美,因为她那时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我那时也不懂欣赏女性美,但她的身材很苗条,那是不用说的。
我那时的童年和少年生活很单调枯燥,但由于常常跟她一起跳房子,尽管常常是她稳操胜券,我只是在一旁看着她跳,我也觉得生活平空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我更感到快乐的是,有时她跳房子累了,会歇下来到她家房子里看书,她看的是一本《唐宋诗词一千首》,她把我拉到她身边坐下来一块看。
有一次,我们看到一句“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时,我看到她不经意间瞟了我一眼,我发现她的脸红彤彤的,一直红到耳根。我看见她的耳轮上纤毫毕现,那耳朵上鲜红鲜红的,是否是她红灯芯绒衣裳映照的,我不晓得,但我却觉得那鲜红的颜色,真的跟天边绚烂的晚霞一样美。
可惜的是我有一个男同学,他看见我跟她常常结伴到学校里上学,他嫉妒得要命,他还在我们教室里的黑板上写下我跟她香嘴的污言秽语。从那以后,她就不再跟我跳房子了,不过,我们那时也升到小学附设的初中读初一了。
多少年已经过去了,我跟她已经天各一方,她还在我的故乡,我却已经浪迹天涯漂泊边陲异乡。而今我站在高高的红土高原上,我瞩目远眺着那个在长江北岸的故乡,我心想,她现在过得还好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