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使职称与职业全面打通,多个省份已发文执行。
获得职称后,专业技术人员就能在职级和工资上获得一些优势,更利于任用和提拔。
职业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专业技术人员获得职业资格后,可直接认定对应的职称。
1、职称等级:
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职称--技术员助理级职称--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2、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改进评价方式: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平等参与职称评审。研究生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4、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5、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探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查询验证。
6、在条件成熟的工程技术领域,探索开展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
7、国家增设正高级工程师之前,各地自行试点评审的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要按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确认。
各省推行情况
北京
2019年6月4日,北京市人社局公布《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文件链接:
http://www.bjrbj.gov.cn/xxgk/zcfg/201906/t20190605_82855.html
江苏
2019年3月28日,江苏省人社厅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打通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通道。
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考试或评审。
文件链接: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19/4/2/art_57242_5240.html
浙江
2018年12月,浙江省人社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称;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称。
文件链接:
http://www.zjhrss.gov.cn/art/2018/11/12/art_1390144_24380345.html
湖北
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文件链接:
http://www.hb.hrss.gov.cn/html/zcpdzczc/20180626/29145.html?_wv=1
安徽
2017年12月,安徽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用人单位从获得相应级别、层级职业水平证书、职称考试证书人员中择优聘任。
文件链接:
http://www.ah.hrss.gov.cn/web/news/2426/132010.html
四川
2018年7月,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文件链接:
http://www.sc.hrss.gov.cn/zwgk/zcwj/201807/t20180720_76189.html
福建
2019年1月,福建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其任职时间从聘任时间起算。
文件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gfxwj/201901/t20190124_4750794.htm
河南
2016年,《河南省工程系列注册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明确:
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14类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黑龙江
2018年12月,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文件链接: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4/view.jsp?id=4058512803
海南
2018年9月,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
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文件链接:
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7/201810/t20181008_2789516.htm
广西
2019年3月,广西人社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
建立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凭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文件链接:
http://rst.gxzf.gov.cn/gxrst2018xwdt/xwdtzyxw/201903/t20190325_105371.html
陕西
2019年4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文件链接:
http://xyrs.xys.gov.cn/16/3643.jhtml
如果你身在国企或事业单位,高一级职称可以帮你在提拔和升职上占一些优势,工资和职位也会有所倾斜。如果是民营企业,作用就不是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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