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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乡党篇第十(六)

《论语》乡党篇第十(六)

作者: 好的东西大家一起分享 | 来源:发表于2020-12-26 22:40 被阅读0次

    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狐貉之厚以居。去丧,无所不佩。非帷裳,必杀之。羔裘玄冠不以吊。吉月,必朝服而朝。

    【译文】

    君子不用深青透红或黑中透红的布镶边,不用红色或紫色的布做平常在家穿的衣服。夏天穿粗的或细的葛布单衣,但一定要套在内衣外面。黑色的羔羊皮袍,配黑色的罩衣。白色的鹿皮袍,配白色的罩衣。黄色的狐皮袍,配黄色的罩衣。平常在家穿的皮袍做得长一些,右边的袖子短一些。睡觉一定要有睡衣,要有一身半长。用狐貉的厚毛皮做坐垫。丧服期满,脱下丧服后,便佩带上各种各样的装饰品。如果不是礼服,一定要加以剪裁。不穿着黑色的羔羊皮袍和戴着黑色的帽子去吊丧。每月初一,一定要穿着礼服去朝拜君主。

    【摘抄】

    《仪礼》为儒家十三经之一,是春秋战国时代的礼制汇编,内容记载周代的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各种礼仪,以记载士大夫的礼仪为主。古代礼仪渗透到生活、行为、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详尽严格,可谓繁文缛节。此段表述内容零散而不系统,属于语言片段回忆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古人服饰礼仪注重忌讳和场合,丧事、朝服、祭祀都有专门的服饰规定,既讲究美学搭配也考量效用性,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衣着遮盖严实,有着不见可欲之思想。现代社会在法律基础上尊重人的行为自由,但服饰礼仪仍有忌禁,如参加丧礼,衣着大红大绿肯定与场合不和谐。

    【感悟】

    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着装,既要得体又不失礼仪,平时的着装也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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