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中国与日本的战争进入了战略相持的阶段,侵华日军人数虽然众多但兵力大都呈现分散布暑状态况且后勤战略物资补给线过长等因素导致日军不太可能长期大规模作战。但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日军的主要兵力集中于华东华北战场,对国民党的军队构成很大的战略压迫态势。
大家都知道第一次长沙会战虽然暂时拖住了日军企图进攻长沙拿下整个湖南打通包围当时作为国民政府陪都的重庆。但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日军大本营依然未减轻对国民党军的进攻压力。而且企图逼迫身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长蒋介石与之谈判。对于重庆这个山城又有雾都之称的地方,日军实施了惨无人道的轰炸,造成无数平民伤亡财产灭失无法估量。在这种危险的状况下,要想坚持长久抗战就必须得到世界军事大国的援助,原因想必不需要本公子多说什么。
1941年美国通过租借法案,向盟国提供粮食和军事物资,国民政府因此向美方提出了购买陆军武器的要求。尤其是对重型火炮的需求是非常旺盛的,国家没有完整的国防科技力量注定是要有求于人,被他人欺负的!
30个陆军师整军计划
中国政府向美国提出的武器要求并不是零零碎碎的东拉西扯,能拿就拿,也不是为了囤积居奇,而是有一个更全盘性的指导原则。回顾国民政府的建军史,很容易就可以看出,蒋介石自从1920年代末期就热衷于建立一支小而精的现代化军队。他在聘请德国军事顾问时期追求这个目标,抗战初期改向苏联求援时追求同样目标。租借法案给了他一个新的契机,转向美国追求同样目标。
讽刺的是,在过去数十年来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事关系的英文论著中,30个陆军师的整训计划的确是一个论述重点,但是其起源却从珍珠港事件前改换到美国参战之后,而这个观念也被美国战争部将领和后世学者张冠李戴地提出,作为美国极力协助国民政府进行军事现代化的远见,以及中国落伍守旧军人阻挡改革的有力证据。
依照某些英文著作的论述,美国的史迪威将军才是30个师观念的首创者,因为他一直苦口婆心地试图向蒋介石灌输“新的”观念。那就是:中国在抗战时期300~400个师的陆军编制完全是虚有其表,对于抗战毫无贡献。中国政府更理智有效的做法,应该是挑选30个精锐陆军师进行严格训练,配以现代化装备,就能对国军战斗力产生革命性的提升。如果成果丰硕,更可扩编为60个师,乃至90个师,成为中国现代化军队的核心。但是不幸蒋介石是一位典型的旧式军人,缺乏现代军事知识,因此无法理解史迪威计划的精髓。更何况蒋介石又沉迷于国内政治斗争,不愿从事此项基础建设,徒使史迪威竭尽心智帮助中国的一番善意与宏图完全浪费。
但是如果我们回顾历史,就会发现这个说法完全无视史实。因为中国政府1940年在外交策略上做出重大方向性改变的动机,正是希望从美国得到军事援助。中国在此前三年多孤军对日抗战的岁月里,首先是把德国军事顾问训练出来的30个精锐师消耗殆尽,继之把外交重心转向苏联,希望能够从苏联得到20个陆军师的装备和训练,在达不到目的之后,改为自己进行大规模整训。但是一场冬季攻势却以全盘失败收场,使得国民政府不得不再度寻求外援。所以中国政府在1940年对美国军事的期望,既不是要求结盟,也不是希望美国参战替中国抗日,而是希望取得训练和装备的援助,加强国军的战斗力。
事实上,中国政府此时的军事计划并无新意,依然是1930年代德国顾问发展成功的模式。它也早已拥有德国顾问在1930年代初期拟定的训练30个陆军师所需的装备表(甚至60个师的蓝图),略做修改即可向美方提出。另外一个要素则是聘用外国顾问主持训练工作,以恢复中国军队的作战能力。所以一旦美国实施租借法案,中国政府几乎立即把30个师的理念重新提出。既然过去德国顾问已经投入多年时间,完成了基本调查研究工作,留下大量计划书,则中国政府对于陆军的装备细节也无须从头学习,只需照抄原计划,把德式装备转换成美式装备即可提出。
这个重要背景因素说明,何以中国政府在美国租借法案刚生效时,就能立即提出要求援助的清单。依据中国政府的计划,第一次和第二次租借法案的申请内容是为了训练30个师新军所需的最低武器配备。紧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求美国派遣军事顾问团去执行原本是由德国顾问承担的训练任务。简言之,借重外国军火及训练人才,帮助中国重整作战力,以便继续对日抗战,这便是中国政府对美外交重心转移最大的企图。
依照中国政府的构想,如果有30个师新军,就可以予侵华日军以沉重打击,如果能够有60个师美式装备新军,就可以逼使日军在中国战场向后撤退,而这正是中国政府预计将在第三次租借法案申请书中所要提出的。由此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对于使用租借法案的设想是经由陆军整训途径抵抗日本侵略。
但是,美国军方(史迪威、马歇尔)对于这个背景居然一无所知,也不肯虚心学习,史迪威甚至声称不知道30个师观念从何而来。而过去几十年一些学术著作也夸耀美国军方的“真知灼见”,只能令人啼笑皆非。
早在1940年中期,当美国借款渐露曙光之时,中国政府就指示兵工署署长俞大维着手整理国军对军火的需求量。俞大维的第一份购货单是假设有1000万美元贷款,则首要军火应该是1万挺轻机关枪和3亿发子弹。第二份购货单是假设有2000万美元贷款,其主要项目包括步枪、战车防御炮和山炮,至于数量多寡则须视美国厂商的货品价格而定。
到了1940年底,重庆政府指示宋子文设法向美国购买的急需武器,依然是步兵最基本的武器,其中特别强调的是“各种高射枪炮”、轻机关枪和步枪,必须尽快获得。
第一次提案
进入1941年之后,租借法案实施仅仅3周,中方便于3月31日向美方提出第一次申请,其执行时间到1941年10月27日为止。换言之,是预估在今后7个月之内所需的武器。此时中国国防供应公司公司尚需一个月才能正式立案,由此可见中国政府行动之迅速,而其内容则涵盖了前一年多来中国政府一直期盼从美国得到军事物资援助的最大数量。它的大项包括陆军、空军、兵工厂、通信器材及运输、滇缅路建设、后勤等六大范围。
其中陆军方面,中国政府紧急需要的是:
7.9mm口径轻机枪1.5万挺,及5亿发子弹;
75mm口径山炮及炮弹;
山炮480门,每门2000发炮弹;
0.50英寸口径高射机关枪1000挺,每挺5000发子弹;
37mm口径战车防御炮360门,每门炮弹1500发;
中型和轻型战车、载重汽车。
至于兵工厂需要,则包括各种钢铁金属、化学药品、炸药及厂房生产工具。
1941年5月24日,宋子文向蒋介石报告,第二次军售贷款刚刚得到美方批准,其中重要武器包括:
600门山炮及120万发炮弹
144门75mm口径火炮及144000发炮弹;
360辆战车及武器配备;
1000辆轻型卡车;
总价值为4900万美元。
以上这个清单从中方看来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尽管中方从1940年就开始向美国提出购买军用品,但是美方只愿出售原料和非作战用品(大卡车)。宋子文电报所称的突破,使得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至此始得安心。”讽刺的是,他完全无法预见未来的艰辛。
第二次提案
中方在1941年10月28日向美方提出租借法案的第二次申请,预计到1942年1月14日完成,执行时间是两个半月。它基本上是重述第一次提案的要项,提出了具体的预算金额,共为327529365美元。大项是军火(约37%)、飞机(约41%)、运输器材(约15%)、通信器材和医药品及医疗器械(约7%)(第三次提案于1942年1月15日提出,总金额为美金1379579067元,此时太平洋战争已经爆发,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
就具体武器而言,中国国防供应公司在1941年10月28日提出第二次提案,它基本上是修正第一次提案的内容,有增有减。其重要内容包括:
105mm榴弹炮和75mm山炮;
37mm反坦克炮;
0.303英寸机关枪;
0.38英士左轮手枪;
3英寸高射炮及弹药。
综而言之,中国在租借法案生效后申请援助的陆军武器约有16项,其中被中国政府列为最急需的5项武器分别是:轻机关枪、7.92mm口径步机枪子弹、榴弹炮、0.50英寸口径高射(防空)机关枪及37mm口径反坦克炮。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不但16项全是步兵武器,而且最紧迫需要的5项之中,前三者是步兵作战的最基本武器和弹药。中国军队如果继续抗战,就绝对不可缺乏这些武器和弹药。高射机关枪是对付日本飞机的最后防卫手段,而反坦克炮也只是中国士兵在肉身阻挡不了日军坦克攻势的情况下,在中近距离予以打击的最后一线希望。
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政府无论在第一次或是第二次租借法案提出的申请中,除了为应付战况的急需消耗品之外,最基本的出发点都是以装备30个陆军师(45万士兵)为前提。根据中国政府估算,这30个步兵师最低限度的装备需要:
7.92mm口径枪弹:5亿发;
75mm口径山炮:10个团共350门;
75mm口径野炮:20个营共240门;
0.50英寸口径防空机关枪:1360挺防卫重要据点;
37mm口径反坦克炮:20个营共720门;
155mm榴弹炮:10个团共360门;
105mm榴弹炮:10个团共360门;
3.7英寸口径高射炮:180门配置给5个团;
以及必须附带的装备和弹药。
再依照中方估算,上述列表所列武器弹药在美国只够装备10个步兵师,但是在中国却足以装备30个步兵师。这显示中国政府在提出要求之前,已经对美军编制做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工作。更重要的是,美军10个步兵师的基本装备,就可以帮助中国政府建立一支新军,为继续抗战创造一个新局面,而不是零零碎碎、拆东补西。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政府在俞大维署长和中国国防供应公司技术委员会认可后,才以试探性方式向美国提出的申请援助项目,都是步兵作战最基本的武器弹药。
即便如此,中国依然愿意采取退让态度,主动降低对某些武器质量的期望。最好的例子是,中国政府原本申请的是性能较好的105mm榴弹炮,但是由于美方声称缺货,因此主动提出接受性能较差的旧式155mm榴弹炮作为代替品。同样,中国愿意接受3英寸口径高射炮,取代性能较好的90mm高射炮。中国政府并且主动表明,如果美方缺货,冲锋枪、反坦克炮及炮弹、侦察车等武器可以稍缓拨交。
事实上,抗战到了这个时候,中国军队手中的武器早已是七拼八凑,包括早先堪称先进但是屡经战火而残破不堪的德国装备,硕果仅存的几辆坦克,以及本国兵工厂出产的次档产品。有些步机枪枪管在发射若干发子弹之后,就可能因过热而炸膛。有的部队甚至仍在使用大刀、长矛、土枪、土铳等,和日军坚持了四年战斗。因此中国军队早已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只要能够获得美制武器,无论就世界标准而言如何落后,对中国军队而言已经是最先进武器,马上可以送到战场去提高士兵的战斗力和士气。这乃是中国政府最急迫需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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