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在写给张兆和的信中说:抓一把泥土,捏两个泥人,一个是你,一个是我。将咱俩一起打破,用水调和,再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想必是女娲造人时便用了这方法,于是世间的人便觉个体不够完整,唯有与自己仰慕爱恋的异性结合才生出幸福与满足来。这能令个体生出爱之情愫的一方,被称作另一半。
一个人的婚姻生活是否如意,我想也许就源自于有没有认真的去寻找那另一半。说起来,不是上天待谁不公,没有让某个人在生命的旅途中遇见另一半自己。而是当事人的感知能力直接影响了情感的归属。就如我,明明是在正好的年纪遇见他。我刚好十八岁,他也不过二十,正是豆蔻年华,花开时节,然而那一场花事却显凌乱,迷了人眼。
那个时候,读完高一后要分文理班,我忘记了怎么会被分到理班的,也忘记了经过了多久才突然醒悟:自己不能学理。原因是我的化学在初中一直都拖后腿,现在越想越觉得没有一丁点的信心去学好它。于是我很坚决地要求学文。一个不成熟的人所做的决定未必都能正确,然而,却绝对都能影响人生。新班主任老师劝说无果,只好放了我。我孤独地来到了我们这一届唯一的一个学英语的文班。
班级里的学生属于新组合,高一同班的似乎不多,第一天坐在座位上的感觉很是茫然。但我清晰地记得他走进教室的样子。扬着头,满脸高傲和不在乎的神情里却又透着淡漠。那神情是高傲的,却又有几许默然。高高瘦瘦的身材,面容清秀。他走路很慢,浑身似乎都懒懒的。就是这么一副样子,却一下子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那感觉好熟悉。虽然是初见,却仿佛旧相识。
他穿一件蓝色中山装,袖子上打着补丁。我不知道他家的经济怎会如此拮据,让他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还要穿带补丁的衣服,心里佩服他敢于穿出来的勇气。他那略显发白的衣服袖子上的补丁,连同他浑身散发的气息,一并被我收进了记忆。再没能忘记。
渐渐的,我才知道,他从来不缺勇气。他很聪明,也很有思想,个性十足,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是有些特立独行的。但是很奇怪,当别人指责他的行为时,我的心却总是暗暗偏向他,认为他做的都是对的。只可惜,我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对情感却十分懵懂,对自己的感觉也是毫无认知。一个人对爱情感觉的迟钝,也许会成为不完美人生的诱因,无论多年后怎样,人生都不可以重来。
有一天,老师人来疯似的要求男女生同座。我腹诽着老师的幼稚,又不是小孩子,干嘛男女生同桌!偏偏我和他被分到了一桌。我顿时感觉坐如针毡,眼角的余光扫到他,都忐忑不安,我只能一只胳膊竖起来遮住半边脸,让自己看不到他。可他的存在感却越来越强,我能在他走在走廊里时,听出他的脚步声,进教室后更是每一步都牵引着我的听觉神经。这些还都抵不过他坐在身边时我的不自在,我为此懊恼。直到有一天,老师把我和另一个女生调换了座位,我才如释重负的逃离了。当时,我听见他似乎很不情愿的说了句脏话。也许他是愿意和我同桌的吧,只是他的想法与我何干呢,我庆幸终于可以解脱了,迫不及待地收拾东西离开。那时,我对自己的情感尚且浑浑噩噩,又怎会去理会他的反应呢!然而我看到,他看向新同桌的眼里有笑意。那时,我是有些失落的,但也只是一瞬间。人在学会走步之初都是跌跌撞撞的,摔着跟头才能学会走。只是这样的经历在情感方面实践起来,就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我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坐在座位上了,不用再坐立不安,只是他的脚步,他的身影,他的声音,依旧会牵动我的神思。不久后,班里有个女生追他,他拒绝了,同时他向另一个女生表明了心意,他所爱的正是和我换座位的新同桌。记得当时,他成了班级的新闻人物,我倒是没有难过,我至今都疑惑,年轻的我何至于如此的木讷。然而,就在知道他追求的女生是谁的那晚,我却做了一个梦,梦到他对我说,他喜欢的是我。我当时该是多么的无知啊,竟为自己的梦感到好笑。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都还会梦到他,彼时我已懂了情爱为何物。我才恍然,我错过了!我一直都认为,一个人的另一半一世只能有一份,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事实也正是,至今为止,再没有一个人让我有那种感觉。
三十年过去,我一直都认为他是我在此生的另外一半。可是,我又不能不疑惑:若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该是彼此相吸的吗?然而,我又从来都不是他的另一半。可见这世间的姻缘,真的不都是情牵一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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