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近视症,其实就是在说我们陷入咯一种具有自我破坏性质的恶性竞争循环中,严重一些,就是竞争力正在毁灭我们。
目前来看的情况,这种近视症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对竞争对手投注了过多的精力,这样做的保持竞争警觉性的立意本是好的,但会让企业无法集中精力;第二.所带来的动力促使企业对竞争对手效仿(情况好的话是战略)变成了一种自然的反射行为。所以得按照消费者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
现在,消费者面对某个产品类别中的产品品牌时,很多时候看到的都是一团迷雾,我们的目标不是陷入这团迷雾中,而是要从这团迷雾中走出来,这才是差异化的真正意义所在。而坚持差异化就是要创新,做到必须依靠我们自己才能做到概念性创新。创新存在着一些方法:1.“加法升级”强化价值定位、“乘法升级”扩大产品线;2.“减法”减少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3.分化过程实现(从分化文化的过程中,发掘出效益)4.变形过程,产品表现形式改变,并没有影响到隐藏在这种形式下的产品本质,反而能使产品更易于消费。差异化最初不过是一个创意,有了创意人们才可能依靠一种全新的方式做事。而未经打磨的创意很脆弱,因为在最初的时候,人们很难分清这些不熟悉的创意是不是一些疯狂又不实际的想法,所以就是要抑制自己的怀疑,给这些创意一个展露头角的机会。
创意品牌并不是完美品牌,只是一些极端化的品牌,是倾斜的品牌,是坚持偏离常规的品牌,但是因为它们常常善于捕捉消费者矛盾心态,所以就能用很奇妙的方式不停地告诉我们简单归纳的不足之处。
差异化不是一种策略,不是光鲜的广告活动,也不是一系列闪亮的新功能,更不是一张薄薄的会员卡或一张退款保证,而是一种思考方式,一种精神状态,同时也是一种承诺,一种要理解人们的承诺,但不是同一种人们不熟悉的方式,而是一种受人重视、尊重,甚至是欢迎的方式去理解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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