龢即和。
所寫為和之甲骨文字形。
第一,説和。
和,相譍也。(《說文解字》)
從龢字來看,依然可見和之本義為吹奏排簫一類的樂器,樂音和諧優美——客有吹洞簫者,倚歌而和之(《前赤壁賦》)
又引申為不同人的言論相互響應,能和諧相處——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
再進而表示相處愉快
——和氣生財。
——家和萬事興。
晚清政治家、書法家翁同龢,名字里的“龢”不能寫為“和”,這是禮貌問題,也是嘗試問題。又如錢鍾書的“鍾”,即便是簡體字排版的書也應該用“鍾”而不能用簡化的“钟”,除以上原因外,更還有一個原因:“鍾”和“鐘”本為兩個字,簡化後歸為一字。
第二,學書。
殷商甲骨字形。掛曆所用宣紙大概因有簡易裝裱不甚吸墨,有熟宣之性,寫篆字倒好些,沒講究起筆收筆,寫個意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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