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还是遗弃,没什么区别。
今天,把家里的小狗薯条送走了,送给别人了,心里很难受,哭了一场。
薯条不是自家狗,是城里朋友家的狗,一时兴起买的边牧,然而完全不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有空间养狗,搞得鸡飞狗跳。
于是就把薯条送到我们这里来了,其实都明白买狗时就想好我们这里兜底。
薯条来了也有一年了,生了两个狗宝宝,但也送走,当时也是哭了好几场。
薯条在我们家寄养,两条边牧一起确实有伴,但我们要出门的话很难一起带着走,所以一旦外出,必须有人来看院子看狗。
因为薯条的缘故,我们外出她的主人只好来看院子,这次二十多天,又赶上天热,蚊子多,城里人确实很难接受待这么久。所以主人坚定的要把薯条送走。
是朋友也不好多说,但真是感觉不太负责任,但我也确实无能为力,冬天回广州或者开房车出去旅行,实在带不了两条狗,何况薯条顽劣的很。
真的觉得很对不起薯条,太难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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