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于酒,是因与他人饮酒,及到兴时,无法自控,乃至钩连而忆旧日之伤怀事,言辞现过,声调至高,后有推搡掀桌搬凳,失礼之相留为笑柄。
次日醒省,悔贪杯。惹人恼烦,实在是太不该,然又无计可补。
于是,写此文以正己心,更做警言戒。往后但凡逢亲朋聚欢,凡欲做事前,万万不可饮酒无量度,为下心悔之事。
但此文无意言责酒之名,而重在言说饮酒之人在饮酒时的态度。
言归正传,说说关于酒之事,最以求自明。
饮酒之事,史有可察。酒可载欢喜,亦可载愁悲。可多人共饮,可一人独饮。上至权高位重富贵人,下到民间普通者。
共饮,大多为举欢之事,兴高采烈的备菜肴,以示欢聚之情,此刻便少不了以琼酒助兴。故有“席中无酒不欢”的话传留于世。
而独饮,则是一人提瓶开盖端樽于一处,无需多菜下酒,甚至无菜也可。便自乐开饮。
此种情形不同于共饮之处的是,若己逢遇不爽心之事时,以借酒自解。只这种情况最大的好处是无论烂醉如泥或飘飘欲仙,皆不会波及他人。饮后或睡或藏于一隅大呕,事后无人晓知无人相问,难受之事只一人扛。
古诗仙李白便是其中一例独饮的典范,其饮酒于飘然酩酊之时,独对天地,开襟敞怀而大发诗兴,总是会留下千古传载的佳句名作。
当然也有独饮之后借酒以壮胆,将身乱事者。对此世人也有语为证的话“酒壮怂人胆”,意思颇是深奥。
由此看,酒既为人世之物,当是无罪。所以我想人把饮酒后其人为下之事,特别是恶事丑事,而归咎于酒,实在是冤屈了酒。
民间亦有语“酒后易乱性”之说,因此,饮酒应有品。这个品的理解当是:知己之量,知己之性。知己量者,就是我知道自己到底能喝多少;知己性,是对自己饮酒后的言语行为的自控能力性。人生于世,一生里少不得逢上这样或那样的恼心事烦心事,以及挂不上纲领的鸡毛蒜皮事,若不能深知自我的把控能力,那么就需谨防贪杯,待到酒精涌头,言多语乱,轻则高声吵嚷,重则出手相搏,或弄出个人命关司来也未可知。伤己不浅害人太深。那就悔之晚矣。
由此看现今法律就有关于饮酒,聚欢劝酒的明禁,是为好酒者之最好的警告。
酒乃好物,但饮但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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