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1920年以前,有关社会工作督导方面的记述少之又少。

即使有提及督导这个概念也与今天督导的实际意义大相径庭。
关于社会工作,第一次将督导一词用做书名的是杰弗里-R-布拉克特的《慈善工作中的教育和督导》。书中提到的督导,指的是由公共委员会对福利机构和组织所进行的督导。
最初,督导一词是指对项目和机构的监察和审核,随着时间的推移,督导一词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
在当代社会工作中,机构服务的有效管理、对社会工作者的教育以及对社会工作者的支持呈三足鼎立之势。在机构服务管理方面和帮助个案工作方面,社会工作督导的意义在于帮助社会工作者增进实务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并对扮演社会工作者角色的人提供情感支持。
1920年开始,随着美国家庭福利协会主办的《家庭》的出版,这个杂志就是后来的《社会个案工作》,现代意义上的督导——对社会工作者个人的督导才越来越多地出现。
今天意义上的督导起源于19世纪的慈善组织会社运动,那时候,人们开始在理性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救助的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友善访问员”提供的。而所谓的“友善访问员”,就是指一些入户服务的志愿者。他们提供个人支持,并通过影响行为,使救助对象的行为向社会希望的方向变化。
“访问员”是慈善组织机构中提供直接服务的工作者,他们是慈善组织机构中最基层的员工。作为志愿者,访问员一般被分派到数目有限的家庭中提供服务,但由于访问员的流失率太高,后来慈善机构配备了带薪水的工作员专门进行招募、培训和指导新的工作员。
这些带薪水的工作员就是最初的督导。
工作员督导持有个案工作的决定权,并为访问员或工作员作出的决定以及随后的实施工作负责。
这样,工作员督导便代表机构行使行政性督导的职责,并直接为工作员所提供的一线服务负责。
工作员督导不仅是维系机构与访问员之间行政性接触的可靠纽带,并且保证了工作的持续性,并提供了一个沟通的渠道。
工作员督导必须非常审慎,他们不仅要如实地向访问员反映机构的意见,还要实事求是地向机构反映访问员的想法。
从以往的历史资料中可以看出,行政性督导和教育性督导是历史悠久且源远流长的。就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行政性要求与督导的教育性功能,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
历史的发展往往逼着社会工作继续向前发展,由于志愿访问员的人选总是难以物色,而且容易流失,即使还在坚持做工作员,也常常容易心灰易冷,因此,督导工作除了行政性指导和培训外,访问员还要从工作员督导那里得到支持性督导。
从发展的一开始,社会工作就对督导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作为工作员督导,其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对志愿访问员进行辅导……他们不仅要足智多谋,而且需要巨大的人格力量,才能帮助作为新手的志愿访问员懂得什么样的帮助对于受助家庭是有益的,什么样的帮助对于受助家庭是有害的,同时为那些开始气馁的志愿访问员打气,使他们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情况有了转机。”……
早期文献中提到的许多督导原则在今天仍然适用,而且确实还在使用。
比如:志愿访问员督导对志愿访问员个人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要根据他们的特点来分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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