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17岁喜欢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有人信,有人不信。因为那个17岁时说喜欢我的人删除了我一切的联系方式。
我姓许,或许的许。我不帅,不高,男生中算是二级残废,左边眼角还有一块胎记。这对于乐观开朗的我,从小学到高中一路从来没有一丝影响,直到那个女孩的出现。
这个女孩很高傲,又很成熟,很漂亮,很女生……我讨厌她,很讨厌她。我是一个乐观的人,可在她面前却是那么的自卑。她眯着眼的时候很漂亮,瞪大眼睛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她漂亮不做作,讲究却不臭美。不敢说能与跌落凡间的仙女媲美,但也是有静如处子动如疯兔般的可爱。
有一天我听到她和别的同学聊起了我,很有个性,我喜欢。刚说完,她发现了在背后的我。看着我微微一笑,她粉脸咋红,补充道:"能让我喜欢的人还没出世,只是欣赏你的口才。"我便不敢多话,鼓着嘴玩我的手去了。
你这么搞笑,以后肯定不会打老婆。这是她说的。
我也是这么认为,我一直觉得我和她不会吵,永远只有嬉笑打闹。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和别的男生谈笑风生。我才明白,她并不属于我。我们只是同学,我开始冷淡她。放学没有一起走,没有一起去选择书籍,没有陪她去操场逛圈。
其实,我们蛮有默契的,这场人前的冷战一直持续到毕业,一直持续到我服兵役。偶尔夜晚想起她,会和她聊qq,可是却不能像以前一般那样,随便找个话题都能笑很久了,只有久违的嘘寒问暖,和假到不能再假的同学情谊。
我多想着试着去表白。可最终你还是架不住别人的软磨硬泡。我们成了最陌生的陌生人。
前段时间加了你,没有嘘寒问暖,没有咋见之欢。只有你的数落。我思前想后,还是按下了删除键。或许,只有不联系才能使我偶尔会想起吧。
听说你留级了,后来还是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却还是上了大专,你的qq签名有一次是别人都说我的脸打过玻尿酸,可我的却是纯天然。
高中毕业已经有三年了,当年班里那几个温文尔雅的女孩也结婚了,你的一句话我依然记忆犹新。
都快当爸爸的年纪了,就别这么幼稚了。嗯,祝你幸福!那个倔强美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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