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原谅这鸡汤味浓郁的标题,其实我只想说一件让自己耿耿于怀的陈年糗事。
几年前,我还在做单位领导的文字秘书,顾名思义,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为其准备各种文字材料。领导其人本身很有水平,自然对身边工作人员的要求也颇高。而刚刚踏入社会开始职场打拼的我,对他的服务也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尽管没挨过什么批评,但是也未曾获得过明确的肯定和表扬。因此,对于急于证明自己的我来说,得到他的肯定便成了一种挑战和追求。
某天,同事小曼拿着一篇文稿过来向我寻求帮助,原来这篇文稿是要以我服务的领导的名义,刊登在某外部刊物上的,由于她不熟悉他的语言风格,便请我帮她看看能否做些修改调整,使其更符合领导个人的口吻。
之后我们认真讨论了一阵,相互启发产生了许多不错的灵感,最终合作完善了这篇文稿,由小曼递交了上去。
几天后,我、小曼以及主管正在电梯里聊天,凑巧那位领导也走了进来。
他见我们主管在,便兴高采烈地说:“H主管啊,你们办公室那位小曼我可要认识认识,她给我拟的那篇稿子写得真好啊!”
听到领导此番难得的表扬,我内心的虚荣极速膨胀开来,仿佛生怕错过此生唯一的机会似的,抢在主管还未回话之前应道:“那篇文章其实是我改的。”
领导笑着转身向我,笑道:“是吗?不错不错,继续加油!”
我强忍骄傲和激动,故作谦虚地点点头,直到跟领导说说笑笑走出电梯,都没有顾及到一直在场的小曼。
事情似乎就这样过去了,一向豁达大度的小曼也从未提起过这件事,但时过境迁,在经历了职场许多的浮浮沉沉之后,随着对自己不断深入的认识和反省,这件原本被我当做佳话的往事,现在几乎成了我人生中难以抹去的污点,真想给那时候的自己一个大耳刮子。
就这么没出息?为了抢这点功劳就忘乎所以地挡在了一个女孩子的前面,不知廉耻地强行给自己加戏把追光灯往身上拉。
那时的我该是怎样一副小人得志的丑恶嘴脸?难以想象站在电梯最里面的小曼是用怎样的眼光和表情看待我的丑态。
如今的我回想起来,其实仍然能够理解那时候我渴望领导肯定的急切心情,但做出如此举动却也着实令人失望,除了谦谦君子风度扫地之外,更是暴露了自己气量的狭小和骨子里的自私。
小时候,我爸就在日记中这样写道:“看到小河感叹是大海,看到池塘感叹是大海,现在甚至看到小水坑也感叹是大海了,看来这孩子实在是气度平平。”没想到,这令我愤愤不平的预言倒真是一语成谶了。
瞅你那为了丁点儿虚荣就见利忘义、喜形于色的模样,可见人品之坏、修养之差、情商之低,还能指望你将来取得怎样辉煌的事业成就,达到多么豁达的人生境界?
眼界决定胸怀,胸怀成就价值。成天关注人际关系中从他人身上揩来的小便宜,自己的价值也就只能用这些蝇头小利来衡量了。急于向外界证明自己拥有,往往是为了掩盖缺乏的心虚。既然尊重且爱护自己,既然相信自己的人格和能力,既然胸中藏着星空深海和高山流水,又何必争地面红耳赤、背信弃义、有辱斯文呢?
不争,才是最显气度的修养——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淡泊宁静才是经历过风雨洗礼的大智慧。一时的得失何必小肚鸡肠锱铢必较?
为何当时自己就不能克制住迫不及待想要表现的虚荣心,而大大方方地将小曼从角落里拉过来介绍给领导呢?
只要好好努力,证明自己的机会还多得是,可这脸一丢出去,后悔就得是一辈子的事了。
补充:本文写好之后立即发给了小曼,请求她的原谅。她确实记得这件事,但却并未在意,安慰我无需挂怀。感谢好姑娘的大度和善意,在此,还是要真诚地说上一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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