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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一段荡气回肠,演一场石破天惊

书一段荡气回肠,演一场石破天惊

作者: 宋染青 | 来源:发表于2015-04-29 11:00 被阅读204次
    图片源于网络 

    本来想叫取名叫“一个女人的史诗”来着,但是忍住了。昨晚夜里熬到一点半看完,双眼通红,却没什么睡意。心中感慨万千,话到嘴边转个圈又回去了,觉得还是得先睡觉,等明天再说。

    看完《阿麦从军》的感觉是,好的言情小说,格局一大,往往就不止停留在情爱层面,因为光是小情小爱没办法撑起大的格局。而随着层面的上升,我们就看到了多元化的言情小说,有讲家国天下民族大义的,有探讨生命奥义人生轨迹的,有说尔虞我诈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总之言情小说其实也可以很有料。

    《阿麦从军》这出戏,作者显然是下了一盘大棋,从整部小说的剧情来讲可以归纳概括为,一个穿二代的成长史。从言情角度来讲可以总结为,一个女扮男装从军的“花木兰”因为才智过人而在军队混得风生水起,但不幸的是很多人都识破了她的身份,而识破她身份的大多数都选择爱上了她。

    搁别的言情小说,看到这样的言情套路铁定就玛丽苏了,但是《阿麦从军》不然。整个故事围绕阿麦女扮男装从军后,如何从一个小的兵士一步步成为一代战神这一条主线,而阿麦在从军后所表现出的军事才能以及在遇事后表现出的足智多谋甚至是诡计多端,让人不得不爱上这样的女子。无论是商易之还是常钰青,又或者是唐绍义和陈起,都从没见过阿麦这样的女子,物以稀为贵,何况是军营里战场上,平时连女人都难得一见,何况阿麦这样的女人。

    其实看看阿麦的所作所为,杀敌无数,战功赫赫,完全是把自己当男人看待,所以看着看着我思路就脱轨了,感觉这完全是在看耽美啊,阿麦就是一个大总攻,强攻强受型,看起来还特别给力。

    好吧,回到正题上。

    之前看过鲜橙的两部小说,《只为那一刻与你相见》和《太子妃升职记》,觉得有一些共通点,拿出来说说,不对的地方多担待。首先,作者不会把男女主角都设定为完美无瑕,女主也不圣母不小白。其次,故事通常走的是夺权路线,古代就夺皇位,现代就夺总裁位,男女主玩猜心游戏斗智斗勇,男主和对手各种放大招,女主也不闲着,不是勾结男主的对手就是跟男主联手。总之,大家都不是省油的灯,谁也不是善茬。再有就是,作者写文往往到结局处会写的仓促。

    以鲜橙的这种写作模式,还真特别适合写宅斗宫斗国际斗的戏。悬念伏笔都是环环相扣,偶尔还会来一个特别出彩的,刺激一下读者的小神经。

    遗憾的是,《阿麦》中感情戏太少。虽然可能作者对这本书的定位就不是言情小说,但如果没有了感情戏,读起来还是显得干瘪,尤其看了那么多的勾心斗角,有点儿感情戏调剂一下,总归是不错的。铁血,柔情,都不可少。

    本文我看了一多半还没看出来到底谁才是男主,看到最后是觉得是开放式结局,虽然从读者的分析以及作者的微博看,阿麦是跟了唐绍义了,也不禁有些遗憾,毕竟爱着她的男人不少,放弃哪个都有点儿可惜哈哈。

    不过唐绍义却是值得阿麦托付一生的人,心怀坦荡并且没有算计过阿麦,这是任何人都比不得的。而且最关键的是,无论阿麦是男是女,他都爱。

    商易之爱阿麦,但终究她抵不过万里河山,他要阿麦替他打天下,又想阿麦做他的枕边人。站在权利顶峰的人,永远俯视一切,包括感情。

    常钰青爱阿麦,因为可能有些棋逢对手的惺惺相惜,当他推掉相亲安排,以及后来说要娶阿麦的时候,我觉得可能两个人是有戏的。尤其几个男人里,和阿麦对手戏比较多的就算常钰青了。可能阿麦说但愿下辈子她不是麦穗,他不是常钰青的时候,两个人注定没什么未来了。

    至于陈起,说他是大BOSS吧,戏份太少,感觉太弱,跟阿麦的交锋通常都是隔着老远,阿麦总是说陈起心思深,实际上正面表现出来的不多。阿麦初从军意在有一天能够在战场上杀陈起,可是两个人到最后也没有这么一幕。而且陈起如何从一个孤儿转身变成元帅这些并没有交代,但他的奋斗史肯定比阿麦的要牛逼闪闪多了。可既然有如此漂亮的奋斗史,为什么不保持下去?在几次遇到阿麦而选择不杀之后,可以理解他是爱阿麦而不忍心杀她。不过这么摇摆不定,注定要兵败身死。

    而阿麦在感情方面,更是对众优秀男青年没什么表示。对商易之,可能在他弯弓射箭救她一命的时候,她心里很感动。而且两个人对弈的时候,阿麦悔棋露出些小女儿情态,让人感觉也许两个人可以演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但是再见面已经是朝堂之上,一个是君,一个是臣。对常钰青,阿麦说了一句话,意思是但愿下辈子两个人不再各为其主。常钰青和阿麦之间,有太多次机会可以置对方于死地,可都没有下手,尤其是阿麦在最后一战的时候,不顾圣旨,私自放常钰青回国,阿麦可能是不忍心杀他,也可能是想借此事远离庙堂之争,不想再给商易之当枪使,是前者,即阿麦对常钰青有情,是后者,即阿麦谨记唐绍义的话,对唐绍义有情。不过阿麦和常钰青之间也曾经有过感情,但是站在对立的阵营里,两个人就没了可能。而唐绍义,从始至终站在阿麦的一面,对她掏心掏肺,从无怨言。无论是做兄弟还是做爱人,都很好。而且从阿麦没有把唐绍义和息大当家撮合起来这一点看,阿麦对唐绍义是存了私心的。唐绍义被陈起诱抓的时候,阿麦急得跳脚,并以身犯险。虽然为唐绍义付出的很多,但将心比心,也是唐绍义为阿麦在先。

    作者并没有描写阿麦的女儿心,所以对谁倾心更多,可能也只能靠猜了。

    最后说说阿麦和她的家庭。阿麦是穿二代,父母皆来自现代,但是就阿麦父亲的军事才能以及对军械的了解看来,他在现代也不是普通老百姓,搁我这样的穿过去也就只能种地。而

    阿麦所表现的军事才能,是受了父亲的影响。虽然作者在文中并没有利用阿麦穿二代的身份做什么金手指大开的事情,但最后一战,阿麦用了火铳火炮作为武器,还是有些讨巧了。尽管作者已经尽力弱化火铳火炮在战争中的威力,就连突火枪改造成火铳的事情还是一个叫郑岚的工匠想到的,而且在最后一战里,也没有过多描写火铳和火炮对战争起到什么作用,但不得不说如果没有这批武器,如果阿麦不是穿二代,一代战神的威名可能落不到她身上。单从她无一败绩这件事说,其实很多还是徐静在旁提点,也正是有了徐静,让阿麦这个人不会显得太神奇,否则这样的阿麦跟开了挂就没什么区别了。

    阿麦从军之初,存的是复仇的信念,即便是拜商易之为主公的时候,阿麦带兵也是为了有朝一日跟陈起在战场上决一死战。到后来渐渐明白,守护城池是为了护一国百姓,可能她也渐渐地在南夏找到了归属感。要说爱国情怀,她远比不上唐绍义。

    故事到最后,结局显得仓促,南夏兵打胜仗,一众将领拜相封侯到最后阿麦挂印远走,都是一笔带过。作者是站在南夏的角度写文,所以通篇不管是防守还是攻击,主要还是南夏的谋略更多,这样就显得像是北漠一直在防守,双方显得不那么平等。而比较之下,前面的剧情就有一点拖沓。

    总体来讲,故事情节很经得起推敲和回味,这是一部倾注了作者极大心血和满满诚意的作品,值得推荐。最后还是那一句,感情戏如果多点,就更出彩了,毕竟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有感情有牵绊才更让人动容,只会理智地思考,冷静地决断的人,都不太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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