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到的不是幻境,而是过往的种种回忆。
时光定格在了初中时候,那时候的我们,还很年轻,还很稚嫩。
李程程说:“你们有什么梦想?”
我回答道:“做一个文学家!”
车行说:“我要当一个科学家!”
李程程回道:“我支持你们,我是你们永远的后盾!”
当她说完这句话,我醒了。梦醒了,梦想碎了……
昔日年少无知,可是凭着一股倔强的坚持劲头,我走到了今天,却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梦想,即使坚持,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
而今天,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来到了殡仪馆,祭奠和我做了二十年同学的他——车行。但是,来到这里,我祭奠的不仅仅是他,还有我青春的梦想。跟他一切死去的,除了和他的种种回忆,我的青春,我的爱情,我的狂热。可最让我遗憾的,就是我的那个梦也随着他的死,在我心里彻底湮灭。
来到这里的途中,我将我自己珍藏了十多年的手机扔到了海里。至此,我和她再无瓜葛。
放下了所有的包袱,我背负了十几年的包袱,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走出车门,像一个城市人,拥抱我引以为豪的城市文明,真是久别了。
可一踏进殡仪馆,一个光鲜亮丽的佳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她妩媚的笑容,灼伤了我的眼睛,顿时我的呼吸急促了起来,全身也紧张了起来,开启了心里的戒备。
“小安!”她唤着我。
“程程!”我回着她,带着不安。
相对无言了好一阵,我们细细地打量着彼此,都没开口说话,气氛渐渐地变得有些尴尬。
“你怎么回来了?”我的脑海里一边回顾着这么多年发生的一幕幕,一边僵硬地笑着问道。
“他是我送回来了的,他死之前就对我说,他想回国。没想到陪他一回来,他就自杀了。”她言语之中很是平淡,不夹杂一丝一毫的情绪。可就是这样平淡的话语,在我心里拍打出阵阵感慨,将脑袋里的记忆渲染出丝丝悲壮。就这样,他走了,梦走了,留下仿佛行尸走肉的李程程和迷失了的我。
“他的悼词,该你写了!”李程程举起一支笔,递给了我。
“好!”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不知为何,我就是没有力气写下最后一字,任手臂不停地抽搐着,难以停止。
“没想到你还是会写这一句话,即使他死了,你还是对他年少时候的话难以忘怀。”
“没有,我没有记恨他,他是对的,尽管他死了,但他死在了对的道路上。他为家庭,为他父母而活,尽管至死也没有向你表白。但他爱你,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也攒下了不少积蓄孝敬他的父母,也算是不负他的期望了。再说,在外奔波了这么多年,能回归故土,也算是‘功成身退’了吧。比起我们输在错误的轨道上,迷失了这么多年的岁月,他真的赢了。写这几个字,无非是我在他面前的自嘲罢了。”说完,我无奈地一笑,心里的紧张,有了微微的放松。
“是啊,高中毕业之后,我和你还有车行三个人坐在一起聊理想。我们都以为作为那时候最优秀的学生的车行,会选择理工科,成为一个科学家,可是他为了改善家庭的窘迫的生活境遇,放弃了。如果读理科,要多少年才能熬出头,才能成为一个科学家。他很有远见,很有远见。”
“你还记得你那时候么?要以文化研究为志向,当然,你那时候可是一个好好学生,一心都在学术之上。你知道吗?初中的时候,尽管我时常默念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一心以为可以拯救世界。但你知道吗?当我知道我的女神你要读汉学,跟我的文学志向算是一条路的时候,我已把你作为我的救世主,从理科学业海洋中拯救出来的救世主。尽管我是一个个性很猖狂的人。”
“我后来也知道了,可我做不到!”说完,她摇了摇头,举起手中的咖啡,小酌一口。鲜红的口红在纸杯上留下一个淡淡的印迹,令人窒息般地诱人。
“刚刚进入大学时候的我们,很执着于自己的梦想。你坚持学习,我坚持写作。我们每天都会通过邮箱交流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体会。那时候的我们,单纯,上进,目标很单一,生活很简单。”
“是啊,那时候的我们,尽管稚嫩,但很执着!”她眼里没有精神,仿佛穿越到了那个时代。
“尽管当时我读的是与文学无关的会计专业,我都在执着,在坚持。可你,在那么好的学术氛围之中,却选择了堕落,投入到夜店和舞会场所里。我当时,真的有些失望!”我紧握住双手,一边回忆着不堪的过往,手一边抽搐着。
“那时我还没有堕落,只是好奇罢了。我当时只是和Frank参加一些舞会而已,都还很正常。虽然很反感学习,但也不至于学不下去。”她坐在了门口的椅子上,点了一支烟,开始了吞云吐雾。
“那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放弃学业,投入到那个腐化的生活里的?”我瑟瑟发抖,竭力控制住自己,强忍着回忆那段过往的苦与痛。
“我爸死后!”她加重了语气,用着很是低沉的声音回道。
是啊,我也记得,叔叔的死,对当时的她是个重大的打击,她匆匆忙忙地赶了回来,却没有见到她爸最后一面。
“那时候的我本来已经被美国的文化和随意的生活方式给吸引住了,但我爸一死,本来已经对学业不感冒的我必须加紧学习,我才有奖学金支持我的生活。所以我努力去学,去钻研。但当时我发现自己真的已经丧失学习的兴趣了,我只想玩,穿上名牌服饰,仗着自己年轻貌美,在酒会,在舞会中吸引异性的钦慕和同性的嫉妒,以及享受快感和舒适。万恶的资本主义,摧毁了我的梦,摧毁了我的生活,以及我自己。”
我冷冷地笑了笑:“我终究是糊涂了,我一直以为,是我没有为你好好分担,你才离开我的。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尽我全力安慰你,帮助你,想让你走出阴影,重新为梦想而奋斗,你却不要我了,离开我,开始鬼混,开始堕落。我本来以为是我没有做好。结果,只是我想多了,你注定是个婊子,不是女神,不是我的信仰!”
“是!我很感激你,也答应了你做你女朋友,也答应了母亲好好学习,让父亲在九泉之下看着我成人成才。但你说得对,我就是个婊子!婊子!”她朝地上吐了口痰。“没错,你说的好,我一度想做乖乖女,可我做不了!我把初夜给了你,是你让我见识了欲望的诱人,但我们是跨国恋,有些诱惑,有些寂寞,是你在国内无法想象的。你可以骂我婊子!但你不懂!不懂那个自由圣地是怎样的地狱!”
说完,她放声大哭了起来,大家以为她是在悼念死者,但我明白,她是在悼念自己的青春与纯真的时代。
“回不去了!已经回不去了!”她抽泣着,很难受地憋出这几个字。“可我想念,那个90年代!”
“回不去了,就留在国内,重新开始吧!”我拍着李程程的背,安抚着她的情绪。“有我在,我可以帮你,找回以前的生活!我们还有共同的梦想,你忘记了么?一起重新开始吧!”
如果有机会,我是多么希望和她重新开始啊。那时候的我是那样的单纯,一心为了梦想。
“你现在在做什么呢?”我们的梦,始终如一条鸿沟,隔绝在我们之间,不敢去提及,所以,她才回避着提及我经历的没有她的过去。
“我在农村!搞产业经营。”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她早已被我深深地镌刻在了我过去的回忆里。然而,当她提及我的现在和将来,我是很不愿意她来干涉,或者关心。
“农村好!这是常静的主意吧?”不经意间,她收敛了自己的那副德行,渐渐地有了过去的感觉,连眼睛里都有了希望的光芒。“还记得,就是她,刺激了我,让我们在一起了,也让我有了一次避免堕落的机会。只是,我辜负了这次机会!”
“常静是个好女孩!”我微微一笑,心情一下子轻松了不少。“在我学业上没有出路,你也抛弃了我不再回来的时候,是她陪我,度过这段苦日子。是她鼓励我振作,走出阴影,从不堪的小职员做起,再到农村经营实业。是她,一直默默地鼓励着我,经历这一切,然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尽管,那不是我一直期待的生活,不是我的梦想,但是,我过着舒坦!”
“她的确不错,整个人就像一株沙漠中绿油油的仙人掌,不夺目,不耀眼,很朴实,很有生机,很有灵气的一个女孩子!”她轻轻地举起咖啡,双目愣愣的,陷入了思绪之中。“她救了你,很及时。”
“是啊,她曾经在我大学同学,也是她的初恋华城上失败过一次,自然不会再容忍自己的爱人一蹶不振。华城也是有文学梦想的人,阴差阳错,华城的梦想因为家庭经济原因破灭了。而常静她无能为力,心里很内疚。所以,她一直努力。在她心里,不许我就这样颓废。她对我做的一切,我都很感激。”
“是,你应该感激她。”说完,她从手中那个名贵皮包中拿出一叠文书,两眼闪烁着光芒,很是激动:“拿着,看看吧。这是常静委托我写的,好好珍惜吧!”
我双手颤抖着,看着这份策划案,我也不由自主地激动了起来。“她一直记得,记得我的梦!”说着说着,眼泪模糊了双眼。原来,我的梦想,没有死亡。在回归大农村的那一刻,她就规划好了今天这一步。她想让我先做好人,走出阴霾,深耕农村,接接地气,然后再实现我自己的梦想。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她拍了拍我的膝盖,走进了殡仪馆。雄壮的馆场庄严肃穆,李程程妖娆而又渺小的身影很快就被吞噬在了门口的黑暗里。
借着夕阳的余晖所映照出的光芒,我细细地看着这份策划书。它详细地策划了一个书社建立所需要做的所有细节,很详实,很全面。当然里面还有一些远景,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远景。
我的手细细地抚摸着这份策划书,心里万千感慨。本来,我以为今天我的梦随着车行的死而终结,没想到,却在今日,我迎来了新生。
“你是小安吧?”车行的老父亲手里拿着一封信,递给了我。“这是他给你的,他一直想给你,却始终没有机会。”
我拆开信,上面只写了几排字。
“小安,你是对的。人不能没有梦想,我读了金融,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渴望,能为一个科学梦而奋斗。不管这个梦有多幼稚,它都是一个人最大的信仰。高中以后,我就是一堆行尸走肉了。这种感觉,在我实现了自己的投行梦之后更加强烈。即使因为机缘巧合拿到了绿卡,我也没有感到丝毫的轻松。我,只想回去,回到,从前。看着那个有梦想的你,一起成长。”
“他是怎么死的,叔叔?”我看着棺中的他,很平静地问道。
“积劳成疾。”叔叔的语气里没有一丝生气,也没有很强烈的情绪,相当平静。“为了一个所谓的期望,为了我们,他放弃了所有。是我们太自私,从小就鼓励他好好学习,挣大钱,功成名就。但正因为如此,他活得太累了,心力交瘁之后自杀而亡。是我们错了!”
说完,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收拾起情绪,朝我点了点头,然后走开了。
走完了所有过程,我又来到了李程程的面前。
“程程,回来吧。离开那个Frank,回国吧。你看看身上的伤痕,他这样虐待你,你还愿意跟着他么?”
“我愿意,时间,回不去了。上天注定你是要走向成功的,而我,注定过着这样的生活!”说完,她一阵冷笑。
我也不再勉强,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回到了我的大卡车上,开着它离开了。开车前,我回头,再看了一眼这个我崇拜过,爱过,恨过的人。她那妖娆的背影,依旧是那么的刺眼。经历了这么多,如今,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对她,我又开始了对她的崇拜。
人各有命,最重要的不是奋斗,不是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是当一切尘埃落定之时,能够各安天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程程,她做到了。
尽管她带来了美国那里先进的出版产业经验和理念,但是我没有按照她所规划的那样去开一家书社,没有像她给我指引的那样,从文化商人做起,一步步地接近我的那个目标,那个坚持了多年的文人梦想。我回到了我的大农村,窝在那一亩三分地上,窝在我的村镇企业的厂房里,继续着我默默耕耘的生活。
“亲爱的,你为什么起得越来越早了,你过去还会抽出时间写点文章,看看书。现在,你什么都不做了,大清早的,就到厂里去了。你怎么了?”常静她水灵灵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想从我的身上挖出些秘密似的。
“我没事的。”我牵过她的双手,微笑着回报着她因为我而经常笑盈盈的面容。“只是,我想通了。现在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过去的执着,刚放下的就该放下了,不能放下的,无论怎么样,也不会放弃的。”
她笑了,淡淡地一笑,很美,很美,恰似一阵暖流,流入我的心底。
“其实,你不必放弃的,继续吧!有梦想,始终比没有,多些记忆,多些回忆,多些乐趣。反正,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小静,我爱你!”说完,我深情地吻住了她。“我想通了,过去的那些梦想,是向着你们索取。我不要再索取,我要为我爱的人做点事情,因为,你们的幸福,才是我最大的梦想。现在,我要知天命,方能不负初心!”说完,我拥她入怀。那叠厚厚的计划书,叠放在我的面前。我抱着她,看着策划书,随着清风,一页页,飘入空中,化为了一朵朵白色的“蝴蝶”,飞入林间,飞入田野,飞入山林里,将我新生的消息散步开来,让自然,为我惊喜。
“我也爱你!”她甜蜜地笑了,不同于李程程的妩媚,她的美,永远是那么清新自然。
现在放下了我心里的包袱,或许,梦想,本该让我自由,而不是束缚。真正的梦想,原来,在我来到这个大农村的时候,已经种下了,经过她的呵护,如今,像这山上的水果,已经开花结果。唯一的收成,就是我的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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