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就喜欢文字,当别的孩子成群结队在外面追逐打闹时,自己就我在家里,看一些残破的小说,或一些过期的杂志,有些已翻看了很多遍,为了能看到更多的文字,还时常与同学走很远的路,到他们家里,像淘古董一样,翻箱倒柜,偶尔找到一些泛着霉味的旧书刊杂志,便两眼放光,如获至宝。只有十四五岁光景的我,那时崇拜的是魏巍、刘绍棠那样的作家,后期才读到莫言的|《红高粱》,作家!当时在我的心中,用现在的一个被用烂了的词就是:高大上。小学时,曾煞费苦心,写了一首小诗,编辑部邮来了一个小日记本,米黄色的塑料皮,至今似乎还能嗅到它散发的馨香。岁月流逝,兜兜转转,我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多年,虽写过一些东西,但多为应景之作,写时无快乐可言,写后亦无欣慰之感,已近知天命之年,总感觉心中有感,欲吐之而后快,我可能不能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经典,但至少也要把该说的话说给自己听听,慰藉自己的心灵,书写这些文字时,已不再有千斤之重,只感觉在慢慢的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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