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讲,封建和集权是两个矛盾的词。封建意味着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或国王,要把领土分给诸侯或家臣,从而削弱了自己的兵权,收入和地方影响力;而集权意味着所有权力应把持在中央政府或最高统治者手中。自秦统一六国起,一直到明朝,诸侯制一直断断续续,改朝换代中军阀割据屡见不鲜,但集权制却一直在发展,最终变成今天我们所认识的版本。但其中集权体制最关键的形成阶段,在宋明之间。
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如此评价宋朝:体制上没有大的建树,基本继承唐朝。但宋朝终究在集权制上迈出重要的一步:削弱相权。唐朝的中央政府是三省六部制,相当于丞相的职能分成三份。三省中,中书省负责起草政令,送交皇帝,皇帝画押后变敕,送交门下省审核,门下省若通过送交尚书省六部执行,若不能通过返回中书省重拟。宋代的三省制有别于唐朝在于,唐朝的皇帝不但自己不能单独写圣旨,连修改或通过圣旨的权力都没有,只不过在圣旨上画押而已,这个体制有效防止丞相专权,却有效率低的问题;而宋朝的中书省不是直接写政令的草稿,而是写意见书给皇帝,经过皇帝的修改和最终决定成为敕令,交给尚书省六部执行,所以宋朝的中书和门下省逐渐变成皇帝的顾问,从而削弱了相权提高了皇权,到了明朝朱元璋干脆把中书省和门下省一并废除,一概大小事务都由皇帝决定,从而使皇权达到顶点。
相权的废除,终于使得明清的中央政府出现体制上难以根除的弊病。明朝中除了朱元璋和朱棣两位打仗得天下的皇帝有精力外,其他的皇帝对于管理中央政府都力不从心。皇帝也是人,没有精力管理一切事务,于是设立内阁大学士当顾问写意见书,更懒的最后就让太监决定圣旨。清朝又设立一个军机处,于是本来可以公开讨论的政令到清朝就变成暗箱操作了。本来三省制度分割相权,避免了权臣把持中央政府,三省废除后皇帝的顾问集团却反复重新形成一方权臣,难以根治。
集权制的另一大形成要素在于地方政府的式微。唐朝在郡县两级制上,设置“道”,刚开始只是中央官员下派地方巡视监察,到后来变成地方一级官员。到元朝时,蒙古人为了方便统治被征服的中国领土,在道(宋元称为路)的基础上又设立行省,行省为行中书省的简称,本质上是一个地方上的中央政府,明朝将其继承下来,逐渐成为今天省级制度。
道的设立是为了方便一个区域内部的管理,而行省是为了方便统治。比如南京在宋朝是江南东路的行政中心,下辖今安徽长江南岸的芜湖,铜陵,池州和江西的九江。江南东路的合理性在于,辖区都在长江南岸,商贸往来方便,同时九江,池州,芜湖在长江上游是南京的防御屏障。而把九江划给江西,把芜湖,铜陵和池州划给安徽,等于剥夺了南京的上游屏障,因为江西和安徽不在江苏的军事管辖中。明代行省制的另一个不合理处在于,明代相比唐宋,其总人口并没有大幅增加,增加地方行政级数并不能提高行政效率。而清朝将明朝的行省制度基础下来后,在县府道省四级上又增加巡抚和总督两个常设地方官,更加剥夺底层地方官员的权力。
中央增加地方官员的级数,虽然巩固了中央集权,但也削弱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效率,底层的地方官员想上报情况给中央政府,需要经过一级级的上司审批。更加危险的是,中央官员被下派监督地方官员,到最后成为地方割据势力对峙中央,如东汉末的州牧成为地方诸侯,唐代边疆大将兼任刺史变成蕃镇节度使,元末的各行省中书令或尚书令变成诸侯,辛亥时的地方巡抚总督倒戈清朝。
如何看待封建集权制的种种问题?正如钱穆先生所言:“中国的政治制度,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订一个制度来防制它,于是有些却变成病上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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