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一名学生,双休日,由于家长监管不力,被社会闲散人员诱骗、威胁,不明就里,去景区玩耍,结果这些人盗窃了财物,这个学生糊里糊涂就成了同伙,学校也因此被通报。恰好我分管学生工作,面对这样的事,我得肩负分管责任。
担责倒不怕,作为学校副校长,学生出了事,担责是理所当然的。但我感觉有点委屈。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要切切实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当然学校也有责任,那就是教育责任,提醒家长的责任。但不能负全部责任,至少,也不能被纳入一票否决吧。
可问题偏偏就这样,一旦学生出了事,不管是双休日还是节假日,你学校都要负全部责任,因为学生是你们的,让你负责,那是天经地义的。但我想弱弱地问一下,学生是学校的,那孩子是谁的呢?怎么不去追究家长的监管责任?
学校是教育单位,只有教育权,没有执法权。学生到学校,教师从安全、法制、道德等方面,都进行系统的教育。但回到家中,家长疏于监管,学生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受人蛊惑,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5+2=0”。也许,有人会说,你们咋不和家长沟通啊?咋没沟通呢?一提起家校沟通,老师就会有好多话要说。班主任从一开校,从学生的学习、遵纪守法、安全等,李勇微信群、QQ群、家校通平台、短信、家长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等等,反复提醒,耐心说教,有些家长似乎耳朵都起了老茧,但收效不大。学生双休日回去,个别家庭,学生基本属于放养状态,家长对学生不闻不问,学生早恋、喝酒、抽烟等苗头性倾向,班主任和老师好心提醒,家长轻则置若罔闻,重则还谩骂老师,认为你老师给自己孩子造了谣,抹黑了孩子。家校沟通何其难哪!
也许有人会说,你学校对问题学生要采取强硬措施哪!这其实是不了解学生现状的表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开除,当然有纪律处分,但现在每个学校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在学生生命面前,一切制度都是废纸一张。如果你出分了学生,学生辍学了,对不起,你学校要付全权责任;如果学生自伤了自残了自杀了,对不起,你学校吃不了兜着。赔情赔钱还丢面子,讨个无趣。学生出了事,家长一闹,没有哪个执法机关问你说一句话。但偏偏是,学生犯了事,执法机关会说,你学校要负全部责任,这是什么逻辑,我想不明白。
学校没有惩戒权,教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长期下去,佛系性格就会占上风。真应该从顶层加以设计,厘清责任,双休日、节假日,学生所出的问题,不要再归咎到学校的头上,要让家长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否则,学校真无宁日!
让家长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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