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数年,周末的光景总是在碌碌匆匆中浪费掉,甚为可惜。北京为多个朝代都城,文化荟萃,名流辈出。细想之下,快速增加知识,了解历史文化的方式,参观名人故居算是一种捷径。北京的名人成百数千,留存的故居也有数十所,但是脑海里的名单一串串,首先想到的却是鲁迅先生。于是,游故居的第一个周末,便选择先从鲁迅先生在北京的故居开始。
鲁迅一生转战南北,留学海外,又年少出名,所居住的地方有多个,鉴于其文化的影响力,大多保留下来被当地人所纪念,因而故居较多,在绍兴、南京、上海、厦门、广州都有。
即使在北京,鲁迅也曾住过多个地方。刚来北京时,鲁迅作为教育部的公务员被安排在绍兴会馆居住,绍兴会馆应该是类似现在的驻京办类的招待所。史料记载,鲁迅在这里住的时间还比较长,大概有六七年的时间,后来其弟周作人来京工作,也是住在这里。当时,鲁迅已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狂人日记》,引起全国巨大反响,随后又发表了《孔乙己》《药》等著作,已经成了北京的文化名人。公务员的薪资加上稿费,让鲁迅有了稳定且比较丰裕的收入。鲁迅决定在北京购置房产,把全家老少都迁至北京,当时,周作人一家已经在北京,我猜测这应该是弟兄两个一起商量的结果。在1919年年末共花了三千一百块大洋买了北京八道湾11号的住宅,按当时的物价一个普通的职员平均月收入也就几十元,三千一百元算是巨资,所以买的院子也足够大,是个三进大院的大四合院。后来鲁迅搬出这所宅子,也没提钱的事情,据了解也是卖了绍兴的老宅,弟兄一起凑钱购买,鲁迅肯定是付了大多数的。当时并不知道其弟周作人凑了多少钱,却把居住环境最好的后院里那九罩房让其和日本媳妇居住。房子建好后,鲁迅把在绍兴老家的母亲和妻子朱安,还有三弟周建人都接了过来,一大家子都住在一起,其乐融融。这件事足以说明,鲁迅先生是讲孝道、善持家的,安家立业,照顾兄弟家人。大家印象里的鲁迅,是个刚直不阿、横眉冷对、执笔当枪的硬汉子,在置办房产,安顿家人方面,竟然也是个有情有义,能食人间烟火的普通人。在这个大院子里,鲁迅创作了《阿Q正传》《故乡》等脍炙人口的名篇。然而,难料之事却戏剧上演,鲁迅在这里仅仅住了三年多的时间,由于和其弟周作人发生了至今都不明就里地争吵,曾经亲密无间地兄弟感情,却反目为仇,关系断裂,而后这种感情却再也没有恢复过,甚为可惜。具体原因传言很多,流传较多的说法是,鲁迅偷看弟媳洗澡,被弟媳告发给周作人,从而导致兄弟关系失和。有证据地是,周作人愤而写信给鲁迅,警告他以后不要再来后院。鲁迅却从来没有解释,只是默默地搬离了那处宅子。自古都有好事者,这些传说也是好事者的流言蜚语。有人记载周作人的日本妻子花钱大手大脚,又爱无事生非,经常在家里吵吵闹闹不得安生。故有人猜测,是日本女人故意挑拨离间兄弟感情所作。只是这种家长里短之事,无从考证,且当作绯闻来证明名人也是普通人而已。
搬出八道湾后,鲁迅在砖塔胡同61号租住了九个月的时间,在这里他写了《祝福》《肥皂》等作品,从文字里能看出鲁迅在这期间心情是落寞的。
1923年,鲁迅在宫门口西三条买了一套旧宅子,也即是现在的鲁迅故居,这里在北京阜成门附近,在巷子里能看到白塔寺地白塔,风景倒是不错。这也是鲁迅先生在北京的最后一处寓所,如今保存完好,留有先生多件遗物,尚能感受到当年先生在此居住时的光景。鲁迅先生购买的这处宅子,仅花了800元,从价格看出,仅仅还不及上一处宅子的四分之一,面积也小得多,只是一个普通的四合院子。但是鲁迅先生对房子特别用心,决定重新翻盖。亲自设计房屋的架构,物料人工也是自己精心挑选。房子青砖白墙,改建后焕然一新,院内盖有北屋三间,母亲住东间,妻子朱安住西间,中间是吃饭和洗漱的堂屋。在北屋的后面接了一小间,北京称为“老虎尾巴”,鲁迅把这小屋当作自己的卧室和书房,并自嘲为“绿林书屋”。院子里的西屋是厨房,东屋为佣人的房间。南屋是鲁迅的会客厅和藏书房,中间有屏风相隔,会客厅里有藤椅木桌,藏书房里有书橱、书架和几个藏书的大箱子。
四合院的天井里,是鲁迅亲手种的两颗白丁香树,如今绿叶银花,枝繁叶茂,夏日里遮荫蔽日,且香气逼人。记得鲁迅在《秋夜》里说:“在我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棵树,一株是枣树,另一株也是枣树。”四处张望不知后院在哪,于是寻找去后院的道路,在西屋的边上却看到一个小门,推门出去,院墙与北屋的山墙造成一个极窄的小巷子,沿着山墙向前走,果然看到了屋后有一个不大的院子。却没看到文章里记载的那两株枣树,倒是有一大丛开满了黄色花朵的扇形灌木,占了大半个院子,煞是好看。走近一看,上面写着“鲁迅先生手植黄刺玫”,时间记录是1925年的4月,距今已有97年树龄。这时又想起了那两棵枣树,四处张望,在院墙外也看不到。《秋夜》的文章写于1924年,想必是那两棵枣树移走了,才种的这黄刺玫吧。
就在这个院子里,也是在那个被称作“老虎尾巴”的小屋子里,鲁迅创作了《华盖集》《野草》《朝花夕拾》等。在这所自己亲手设计和翻盖的院子里,鲁迅仅仅住了两年三个月,就离开了北京。不知鲁迅在这里是否过的开心,但是在这个院子里的日子,有一个女人一定是最开心的。在这里,是她和她的“大先生”离得最近的一段时光,虽然没有同床之好,但是,可以天天见到她的“大先生”,能够同屋同食,对她来说,这辈子也就知足了。这个被鲁迅称为“这是母亲给我的礼物”的女人就是朱安,做了鲁迅46年的妻子,有妻子之名却无行夫妻之实,默默追随,不离不弃,从一而终。旧时的婚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让朱安认为这就是命运,她应该是一直深爱着大先生的,虽然她不懂爱,却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的付出着。鲁迅去世后,她极力邀请许广平母子到北京居住,且把鲁迅的独子周海婴视若己出,并把这个四合院转到了海婴的名下,充分表明了她对大先生的爱。朱安在临终前,希望自己能葬在鲁迅的身边,或因多个缘由,最终没有如愿,在距离北京故居不远处,孤零零地被葬在了西直门地保福寺,远望者她和大先生一起居住的旧宅。这段广为人知的不幸婚姻,是一段人间杂剧,喜悲自知。也算是著名的鲁迅先生留给后人的一段警示吧。
逛完了鲁迅的北京故居,买一本丰子恺配图的《鲁迅全集》,在回去的地铁上翻看先生的文章,就更有一番别样滋味了。老舍说:“看看鲁迅全集的目录,大概就没人敢说这是个不渊博的人。可是渊博二字,还不是对先生的恰好赞同。”从初中课本就开始读鲁迅的文章,说实话,我一直是读不懂的。直到长大才明白,原来《孔乙己》《阿Q》是映射社会的,也才知道《药》里的精神麻木的华老栓就是在写我们这些浑然不知的自己,而《祝福》里失去阿福的祥林嫂,对着吃人社会不停地唠叨,似乎就是我们邻居家的大妈,那些话语熟悉而亲切。
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先生写的《故乡》,每每读到那段“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一个项带银圈,手拿钢叉的少年,尽力刺向一匹偷瓜的野猹。”仿佛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闭上眼睛,跟着少年到了有月光的田地里,情不自禁地便潸然泪下了。
故居里的雕像 宫二门鲁迅故居 “老虎尾巴”小屋 后院里的黄刺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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