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我看了一天。《第七天》我看了三个小时。《许三观卖血记》我看了5个小时。
余华的小说很容易看懂。他喜欢将一个人的经历从头写到尾。这些故事又是我们熟悉而又说不出来的。
作者的父亲是一名外科医生,他向作者提供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在那样一个医院血库不充足的情况下,一个血头组织了上千人的卖血集团。作者就是选择了这样一个切入点,编写了一部以卖血来度过艰难生活的小人物的形象。
作者在他的中文自序里说到他常常是让人物自己来说话,作者成为读者。这种感受值得所有写作者来学习。也就是说作者与主人公融合在了一起。
许三观是要求平等的,至少要和他的邻居们一样平等。也必须和他的妻子许玉兰平等。知道许玉兰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并生了一乐后,许三观就愤愤不平。直到他上了林芬芳的床,让许玉兰知道以后,他才不愤忿了,调子才低下来。
许三观也是善良的。虽然他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但是它还是养着它。直到一乐离家出走,他背着一乐回到胜利饭店吃面条,父子之间的感情加深。为了一乐,写三观卖命卖血,终于救回了一乐的性命。
小说的结尾写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血吃一顿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年轻的血头骂他老了,说他的血只佩给油漆匠刷漆。听到这些许三观哭了,哭得很伤心。三个儿子知道以后,上街上劝阻许三观不要哭,这样哭下去是给他们丢脸。这也反映了生活现实。后辈人很容易忘记以前艰苦的生活。
小说的结尾让人很凄凉,很同情这位以卖血来度过艰难生活的人。
小说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百态和人的个性心理,正如作者所说只是一部很长的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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