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游戏里那头一往直前的怪物,唯一记得的就是自己的使命。说起来挺好笑,我的使命竟然是去一个叫做简树的地方问道。别问我为什么,我只会让你安静地回想唐僧为何要去西天取经。
问题是我并没能找到通往简树的路,反而误入一个叫江湖的地界。初来乍到,我为自己还能活着四处游荡而庆幸。我在老家还算有些社会经验,索性装模作样地扮演起“本地人”。我极力克服内心的恐惧,每遇见一位江湖的土著民都报以交好的微笑。你若看到我那低三下四的模样,准会骂我做人没底线。但我真的别无他法。要是你在一个陌生地方见到的每个人都孔武有力,身上还配着刀剑之类的玩意儿,我敢打赌,你也一定会想办法先活下来。总之,我一不小心就闯进了这么一个地方。
我倒是很想打听打听怎样才能从江湖去简树,可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只对那些武器或者功夫什么的感兴趣。
1
烈日炎炎,炙烤着整个江湖,四周找不到一片绿叶,简直跟那个遥远的撒哈拉沙漠没什么两样。但就是在这么一个地方,我突然口渴得要命。我试着“妄”梅止渴,但那玩意儿撑不了多久。不过幸好,我发现不远处开着一间茶馆,就壮着胆子走进去,打算点些什么喝的。一问才知道,当地还收人民币,我顿时有那么一点儿开心。当然,我还想顺便问个路什么的。
茶馆老板娘这人挺不错,我想说,她是一个真正的好人,唯一的缺点就是有时说话口齿不太清楚。我揣摩,她一看到我的打扮和谨慎样儿,就大概明白我不是本地人。但这并不影响她向我推荐最实惠的饮料。她还瞧了瞧我的书包,要教我怎样在江湖混下去。
“你一定是路过江湖吧?”她热情地看着我,“我猜你是要去‘健书村’,对吗?”
我当时那个兴奋,比喝着任何饮料都要兴奋,口渴感在那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四周的环境也已然换成了绿洲。
“是简树村。”我纠正道。
“没错,就是那个读书人都想去的地方,我发音不准。”
“对,对,对,就是那里,你知道怎么走吗?”
“不知道。”但她话锋一转,又自豪地说道,“不过,找我就对了,整个江湖再也没有比我更了解的人。”
“那就麻烦您指点一二。”撞上这种好运,我赶紧恭敬地请教。
“其实,好多打这儿经过的人都是为了去‘健书村’。但是,那个地方不是所有人都能去,没去成的都被留下来了,一辈子也离不开。我就是其中之一。说起来,还是这江湖村好呢,要啥有啥,最不缺的就是故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故事嘛。你瞧我经营这茶馆,每天人来人往,别人看我卖的是茶水,可我自己心里最清楚——买卖的全是故事……”
我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老板娘和我是同道中人,只是被遗失在这江湖。本来还指望她能指条明路,看来恐怕是不行了。但转念一想,既然去简树那么麻烦,何不先听听她怎么贩卖她的故事呢?于是我又纠正她:“老板娘,是简树村,不是‘健书村’。”
她听了,嫣然一笑,那一笑可谓倾国倾城,然后继续向我讲述:“你就不要再纠结名字了。我告诉你,还是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吧。去‘健书村’的法子其实很简单,就是每天参加比武,直到上面有人看上你,将你领走。据说被领走的人就能到达那里。我倒是想帮你,可知道的就这么多——我可是个失败者呢——都十年了,至今上面也没人来领我走的意思,所以每次遇到新人就想多帮帮忙,毕竟自己也曾为了相同的梦想。”
“比武?”尽管她讲得有些落寞,可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我有些懊丧!我一介书生,如何能比武,又如何能引起上面的注意呢?
“对,是真正的比武。广场上有好多擂台,你可以去租一个,也可以去挑战别人。这是江湖村的规矩。他们这里最大的特点就是尚武,唯武独尊。而且,胜者还能得到联盟打赏,否则你可没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哟——对了,上面来的人,我们都称呼‘菠萝’。”
“‘菠萝’?”我想,不会是指伯乐吧,但已经懒得再纠正她。
喝完那不知名的饮料——反正这辈子打死我也不想再尝那古怪而惹人烦恼的口味——然后我跟老板娘道别,她也热情地跟我道别,并一再叮嘱,如果遇到什么麻烦千万要记得找她。我不以为然,就孤独地离开了。
本来我对江湖这个地名还挺感兴趣,文人的敏感嘛,总觉得它蕴含着某种隐喻。但是,现在,我只想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远得再也遇不到任何一个曾经要去简树的人——就像老板娘一样,他们都是失败者——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可不想与他们为伍,永远被扣留在这无聊而燥热的江湖。
于是,我又游荡在江湖村的大街小巷。
2
忽然,我看到前方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广场,甚至比我对整个江湖的想象还要大个十倍八倍的。广场上人头攒动,拥挤不堪,各种暴喝声和嘈杂声夹杂着唾沫星子和汗臭味飞溅过来。我难免一阵恶心。我想,大概那就是比武的擂台所在吧,然后腿脚不自觉地就跟着迈了过去。
挤到广场中央的时候,我从头到脚都被汗水湿了个透。我好奇地想看看这擂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很早就听说简树可能有那么三十多个有趣的地方,我还想着去看看呢,但是,这里光擂台就远不止一两百座呢。抬眼望去,根本望不到尽头。其中一些擂台上空无一人,也有一些可能已被租下,等着挑战——倒是有那么一两个人要不站着,要不坐着,或者跟台下交流什么——最热闹的要数那些正在比武的。离我不远处就有那么一座擂台,上面的一男一女交战正酣。只见那女子衣袂飘飘,无比轻盈灵动。立刻让我想到武侠小说里的轻功高手,就像在表演那种什么蜻蜓点水之类的。更有意思的是那个男人,他上身穿一件破西装,裤子被撕开几条口子,脚上的皮靴不知是猴年马月的货,不仅沾满灰尘,而且前头张着的大嘴里还露出漆黑的指甲,让人忍俊不禁。我的确对他很感兴趣。看着他的装扮,我确信他一定是和我来自同一片世界。
我分不清那女子到底是哪里人,但她的功夫确实了得。我对招式什么的一窍不通,可她倒是有那么一点女侠范儿。要不是那男子身板还算硬朗,估计早被她虐得站不住脚。只见那男子扎稳马步,打出一记直拳,有点像中学军训时练过的南拳那么回事儿,拳倒是虎虎生风,直奔女子的面门而去。不过,那女子却轻轻一矮身就躲了过去,随后跨步向前,冲着男子的腹部就是一掌。只需一掌,那男子猝不及防,直接被打得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倒在擂台下。这时,裁判的口哨声响立马起,然后大声宣告:“雷英胜,简至熏败!”
当我跑到简至熏身前的时候,他已经挣扎着站了起来。看到我的装束,他眼里闪过一丝亮光,然而也就那么一丝,并且一闪即逝。我赶忙一手捂住书包,一手扶着有些颤颤巍巍的他,问道:“嘿,兄弟,找个地方歇会儿吗?”
“那娘们儿下手真狠,本以为是软柿子,不想倒是个小辣椒,算我倒霉!”
他自顾望着擂台嘀咕,也不回我的话。仿佛有一种自作多情的风飘过我的胸口,气温也跟着下降了那么十度八度。不等我回味那一阵凉爽的“享受”,又听见裁判朗声道:“雷英本月共胜利十场,获联盟一万五千元打赏!”
我顺着望过去,看到雷英四顾拱了拱手,再对着裁判鞠个躬,然后从裁判手中接过什么东西,跳下擂台就孤独地离开了。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太阳略微有些偏红。我不免急于想从简至熏那里探听出一些消息,所以又对他说:“兄弟,我请你喝一杯怎样?”
“你这是刚到江湖吗?打算去简树?”他这才回过神来认真地打量我,问出我期待已久的问题。
“对,对,兄弟你也是吗?你们也称简树村为简树吗?你到江湖有多久啦?应该快要成功了吧……”我像个好奇宝宝,向他提出一连串问题,直到发现自己也许太过于好奇,才闭嘴望着他,希望他能回答一二。
“我们去茶馆里坐坐吧!”
“好,就是那个女老板娘的茶馆吗?”
“她叫飘飘姐,大家都这么叫她。”
“哦。”
我心想,原来她就是飘飘姐呀!其实我老早就听说过这么一个人。说她是什么芸芸大众里的佼佼者,是什么交友广泛的平民英雄,是什么不为三斗米折腰的偶像……等等。我是说,你知道,反正她口碑挺好,不管是谁,绝没有人背地里说过她什么坏话。
无论如何,去茶馆的确是个好注意,主要是我孤身一人,放眼整个江湖,也就飘飘姐看起来还值得信任。
3
或许因为聊天能让人放松,或许是站着也算一种休息,简至熏已经恢复了不少。他这会儿看起来要好得多,刚才还苍白的脸已经浮现少许血色。要不是他松开我扶他的手,我倒会认为是夕阳的红色映得他那张脸红扑扑的。
我们一路向西进发,谁也不开口说话。我倒是真想再仔细问问他,到底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去简树?可一看到他浑身的狼狈,就赶紧收回已经溜到嘴边的问题。鬼才会问他呢,他要是知道,还用得着拼死拼活地战斗吗?我不禁如是琢磨,越琢磨心里就越不是滋味。我又故意跟他并排前行,我是说,我想跟他比比身板,看看自己到底会不会比他更强大。我只羞涩地瞥了他一眼,无情的现实就将我那可怜的幻想砸得稀巴烂。他足足比我大一圈,高一头,我若想看见他的眼睛,还得昂起自己高贵的下巴。我真的很懊丧!
难道世上非得只有一条通往简树的路吗?天空越来越暗,暗得像一口锅,将整个江湖都倒扣在里面。而我们却还在赶路。也不知原本那么容易就碰到的茶馆,为何也变得如此难以抵达?
当黑夜蔓延开来的时候,江湖也渐渐安静下来,仿佛拼搏一天的人们正赶着被这黑夜充电,好让次日的比拼更加精彩。然而,一声突兀的“啊……”却突然传来,那声音拖着长长的身影,就像彗星一般划破沉闷的黑暗。我们不由得加快脚步,寻声奔去。
凶汉正一只手扼住少女的脖子,另一只手握着明晃晃的匕首,匕首上射出冰冷的寒光。少女被扼得已无法出声,她的嘴唇只能轻微地一张一合。凶汉注意到她的动静减弱,才将紧扼的手稍稍放松,并以迅雷不急眼耳之势捂住她的口。于是,连少女的嘴唇也看不见了,只剩下双脚被拖在地上,隐约间那拖出的印迹就像刹车时留下的胎痕。
我不禁偶然打了一个寒颤,仿佛所有感官都变得迟钝起来。凶汉发现简至熏和我跟过来。他转身瞪着简至熏,甚至根本没在乎我的存在。我是说,他对我的出现表现得异常轻蔑。我在他面前就像只小得不能再小的蚂蚁,而他却是大得不能再大的大象,只要轻轻跺一下脚,就能将我踩得粉碎。但我还是偶然鼓起勇气朝他大喊一声:“住手!”
我偶然感到简至熏瞥了我一眼,仿佛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然后,他向前一步,将我挡在身后,平静的对凶汉说:“嗨,放了那小姑娘!”
“你算老几,连雷英那个小娘们都打不过!”
凶汉的尖鸭子嗓音与他的巨大身躯形成鲜明对比,但我可不认为他的人也和嗓音一样脆弱。
少女还在凶汉手里死命地挣扎,不时胡乱地蹬弄几下脚,或者是无助地晃弄柔弱脑袋。凶汉又使劲拖着她向后奔出几步,同时抬起他那只握有匕首的手,朝简至熏和我指了指。匕首的尖端每晃动一下,我的心就跟着颤抖一下。我偶然感到自己的身体在不停哆嗦。
简至熏没再说一个字。场面顿时变得诡异起来,除了少女蹬地时发出的微弱悉索声,三个大男人竟然都没再说出一个字。凶汉和简至熏就那么僵持着,仿佛时空因他们的僵持而凝固。
在我偶然佩服的眼光中,简至熏又向前靠近了几步。我看到他离少女和凶汉已不足一两米远。他站在那里做出警示动作,就像武侠小说里那种——双脚微微张开,交叉着左右不断挪动,双手成掌,一前一后地比划着。我偶然想,我或许遇到真正的武林高手了。他的身影在那一刻竟然又高出我一头,再也不是那个被女侠攻下擂台的邋遢男人。他的形象在这暗夜里变得饱满,越来越饱满,足以撑破一切虚无。
“放开她,你走。”
“凭什么,就你么,外加那个窝囊废?”
我偶然心里直冒火苗,那火苗仿佛能照亮半边天空。说谁窝囊废呢,你才窝囊废呢,你全家都窝囊废!可是我真不敢开口回敬他。我是说,不是我不想回敬他,我是担心一旦出声会影响到我的英雄——简至熏。所以,我就那么站在那里,不小心偶然一回神才发现,原来简至熏离开我已足有三米多远!
4
我的确是第一次经受这种考验。幸好有简至熏在一起,否则我该如何独自面对凶神恶煞的大汉,难道我该扭头就跑吗?那么,可怜的少女又会遭受何等下场?该死的凶汉,我要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打得你半身不遂,让你妈妈喂稀饭都吃不下去!但是,我偶然发现自己的腿竟然有些忍不住要发软。我几乎快到了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窝囊废的边缘。
简至熏和凶汉的僵持简直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凶汉非常谨慎,他总试图一边僵持,一边寻找出路。他似乎认为简至熏不敢轻举妄动,所以打算回头看看后边的路,好做下一步打算。但是,他显然想错了,就在他试图回头的一刹那,简至熏动了。我是说,这会儿他的动作就跟擂台上的雷英一样,形同鬼魅,飘忽不定,只用了十万分之一秒,他那伟岸的身躯就闪到凶汉的一旁,而且恰好在没有刀的那一旁。简至熏太聪明了,他算准中间隔着少女,凶汉来不及反应,在凶汉分神的万分之一刹那发起了攻击。
然而,就在简至熏挥拳砸向凶汉头部的时候,凶汉竟然拽着少女的身体,一个错身就闪了开去。简至熏的拳头几乎擦着他的耳朵呼啸而过,他直感到半边脸发烫,但却躲过一拳。这时,少女又被隔在两人中间。于是,两人谁也不想先出手,再次陷入僵持的局面。
慢慢地,凶汉似乎不想再等下去。他开始逐步调整自己的位置。他一点一点地转动方向,不断让握着匕首的一边靠简至熏更近些,以便随时发起攻击。简至熏只好随着他转,但是转着转着,就转到了一根柱子边。那该死的柱子!连我都看得出来,简至熏恐怕要处于劣势了。不知不觉中,我的心已经偶然提到嗓子眼边上。
但我还是很佩服简至熏,我偶然看到他在蓄势,打算从柱子后面一闪而过,绕到柱子的另一边。可是,凶汉这时背对着我,距离我已经不到一米半。当简至熏正要做出动作的时候,凶汉却开始后退,他的动作非常隐蔽,我根本没觉察到他的阴谋。幸好简至熏识破了他,突然失声对我大喊:“快跑!”
千钧一发,凶汉已经不再掩饰,加快脚步迅速朝我袭来。我实在是太恐惧了。我偶然感到自己的腿仿佛生了根,怎么用劲也挪不动,慌乱之中突然被绊倒在地。我脑海中当时曾飘过那么一丝念头——完了,只有完了——根本没有那些破小说中描写的什么千百万个画面闪过。我想我这一生,只在那个时刻忘记过自己的使命,我连“简树问道”四个字的影都没记起。直到不知多少秒钟过去,我才偶然发现自己还存在某种意识。
真是无巧不成书,尽管我的心已经跳到每分钟五百上下,血液只差要冲破心壁,四射而出,但我却因祸得福,死里逃生。说起来挺好笑,要不是因为大汉扼着少女,重心不能过低,又怎能让我因滑倒而侥幸逃出升天呢?
对于这样的好机会,简至熏当然不会放过。他飞奔过来,一记重拳,砸中凶汉背部,砸得他一个踉跄,向前冲出去好几步才停住。在冲出去的瞬间,凶汉为了维持平衡,不得不顺势松开手中的少女。可问题是,一旦少女脱手,他何不索性放手一搏?
我惴惴不安地爬到另一边的时候,正好看到少女被甩在地上,已经昏迷不醒。
转瞬间,简至熏就已经和凶汉扭作一团。没过几招,凶汉就开始占据上风,简至熏很快被他压在身下。此时我才明白,比起凶汉的功夫,简至熏还是差得太远。
我看到凶汉一次又一次用匕首刺中简至熏的身体,我甚至能闻到狂热的猩红的鲜血正奔涌而出。我哭了,我的哭声响彻整个江湖,惊醒沉睡的人们。于是,人们点着火把围拢过来。然而,他们只是冷漠地围观,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出手相救。我无助极了。我跪着求他们,他们仍然不理我。整个江湖的冷漠,犹如一盆冰冷的冷水,“嘭”一下泼在我头上,我猛然清醒过来,从头到脚全都清醒过来。我迅速从地上爬起来,大步流星地跨过去,高高举起书包,对着凶汉的头狠狠地砸将下去。
我庆幸凶汉刺得太专心,以至于根本没注意到我的偷袭;我庆幸书包里那书的坚硬一角,硬得凶汉无力抗拒;我庆幸恰好砸中凶汉的太阳穴,所以他最后扬起的匕首还没落下,那巨大的身躯就轰然孤独地倒向一边。
我呆呆地偶然发现,凶汉竟然如此轻而易举就被击倒!
5
直到围观的人群中发起一阵骚动,我才扔掉书包,试图用手掌堵住简至熏身上咕噜咕噜外冒的鲜血。接着,我看到一个女人匆匆忙忙地跑来。那正是老板娘——飘飘姐,她口中不停地大声呼唤着:“阿熏,阿熏……”
“姐……”我听到简至熏在微弱地回应。
然后,我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醒来的时候,只有飘飘姐一个人坐在我身旁,她脸上的泪痕依稀可见,但却温柔尽显。见我醒来,她就给我准备了一些食物,看着我一口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地走开。
再次进来,飘飘姐手上已经多了一个小包,就是那种锦囊一样的小布包。她将小包塞进我手中,交代道:“这是阿熏让我交给你的。”
“简至熏现在怎么样?”
我不知道怎样形容我此刻的心情,我隐隐约约感到简至熏恐怕凶多吉少,可还是心存那么一点幻想,希望他能挺过来。
“阿熏他——走了——”
我开始沉默,我是说,我此刻害怕说话,我不想让任何言语打破我的幻想,尽管我仅存的幻想都已经破灭。然后,我还是鼓起勇气,抬起头问她:
“凶汉呢?”
“死了,你那一下直接要了他的命。”
我不禁一阵抽搐,是的,我那一下直接要了他的命。我都不知道我那一下能直接要了他的命,我跟他素不相识,尽管他是个恶魔,我是个书生,但我却那么一下就直接要了他的命!我又想到那个少女。
“那姑娘呢?”
“她没事了,她家人今天一早就将她接回一个叫‘神贺’的地方。”
“神贺?”
“对,那是一个最接近‘健书村’的地方。”
“是简树村。”
我一边纠正她,一边不禁又想到我的使命。我才到江湖的第一天就遇上这种事,说得好听,是侥幸捡回一条命。对我这样一个顶多看过一些武侠小说的柔弱书生,看来此行的路途并不平坦。我无法想象还要经历怎样的磨难才能抵达简树。我真想打道回府,管它什么狗屁使命,谁爱问道谁就去问吧,反正我不想去了。我懊恼极了,我杀人了,我刚交的朋友也被杀死。对了,我的书包呢,我的书呢?
“飘飘姐,我的书包呢?”
“我给你收起来了,等你离开的时候就还给你。”沉默了一会儿,飘飘姐接着说,“阿熏是我亲弟,谢谢你为他报仇!”
“你们……”
“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到‘健书村’,为了达成目标,他甚至不惜在江湖拜师学艺。我告诉他,他不是那个料,可他就是不听,非要争个输赢。不过,他文章写得可好了,如果不是走上这条不归路,他应当已经出了好几本书——唉,看来我也是时候该离开江湖了!”她一边述说,一边仿佛做出了什么决定。
“你本来就可以离开吗?”我捕捉到她说要离开江湖——不是说江湖不能离开吗,她不是个失败者吗?一串串疑问在我脑海中快速闪过,我好奇地问。
“其实已经有‘菠萝’来领我,只是为了等阿熏我才留下来。我好说歹说才说服上面答应我的请求。但是结果……算了,反正这里再也没有什么好留念。”
听着飘飘姐的述说,我感到异常难受。我再次琢磨,简至熏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他们姐弟还真是手足情深。我看了一眼飘飘姐,她还是那个茶馆老板娘吗?坊间有那么多关于她的传说,原来她留在江湖只是为了等弟弟。难怪她有那么多佳话流传下来,一个为弟弟可以牺牲自己前途的姐姐怎么能不让人敬佩呢?只是这无情的江湖却偏偏要无情地拆散他们!
“那你去吧,我替你照看茶馆,我是说,只要我还留在江湖一天。”我坚决地向她保证。
飘飘姐没有回答我的话,沉默了很久,才说:“你还是先看看锦囊吧。我要去收拾一下了。”说完她就转身走开。
看着飘飘姐走开的背影,我心里又不停念叨起“简树”,“简树”, “简树”。
6
那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包,也并非绫罗绸缎织成的,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布包,原本我认为不过是藏有什么有趣的笑话,又或者顶多是简至熏留下的什么写作提纲之类——那或许还算有些用处,至少比笑话强,我确有那么一瞬间这样想。
但是,我决定严肃地拆开小包,不为别的,就为简至熏在最后一刻,将他那伟岸形象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任凭我怎么擦也擦不掉。
不管怎么想,当真正看到小纸条上的内容时,我还是震惊了,尽管它只有短短的那么一句话:
“到神贺取一把宝剑,然后就能顺利通往简树。”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简至熏已经找到通往简树的法门了吗?可是他为何还要去参加什么擂台比拼呢?难道他是打算在昨晚告诉他姐他已经可以顺利抵达吗?我该不该告诉飘飘姐关于小包的内容呢?我要是告诉她,她准会伤心欲绝,我又该拿什么话安慰她?更何况她已决意要去简树——又会不会因为我告诉她实情而不再前行呢?可我要是不告诉她,又总觉得良心不安,它本是属于简至熏的法门,我若使用真会心安理得吗?
当我正在那里犹豫的时候,飘飘姐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对我笑一笑——又是那种倾国倾城的笑——我一时竟看得有些发呆。她款款地走到我身旁,安静地坐下,好一阵子才抬起头,望着我说道:“你去寻找宝剑吧!”
“为什么?”
“因为那个少女是神贺来的,整个江湖都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当神贺少女出现在江湖的时候,有人会得到一把通往‘健书’的宝剑。阿熏既然已经将它送给你,那就是属于你的,你不必要愧疚,生活总要向前看,不是吗?”
“我……”
我低下头,又回想起这一天的风雨,岂止是风雨,更是血雨腥风。少女被掳,简至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被乱刀刺死,而我一介书生竟然侥幸用书本砸死凶汉。可笑的是,两条人命竟然是为了一个什么狗屁传说——为了一把什么通往简树的狗屁宝剑。难道在抵达简树之前非得经过这个什么狗屁江湖吗?还真是让人无奈呢。这一切都是狗屁,整个江湖都是狗屁——除了简至熏和飘飘姐。
我抬起头的时候,发现飘飘姐已然离开。在茶馆里转了一圈,我怎么也找不到她。我只看到书包被洗得干干净净,规规矩矩地放在柜台上,没留下一丝血迹,书也整整齐齐地码在旁边,一本不少。这不禁让我想起小时候妈妈为我整理书包的情景。于是,我轻轻走过去收拾好书,然后将书包稳稳地挎在肩上,回头看了看空空的茶馆,毅然踏上去那个什么 “神贺”的旅程。
在经过昨晚出事的地方时,我偶然发现那里已被黄沙覆盖,正常得就跟江湖村的任何地方没两样,任谁也想象不到曾经发生过那种凶案。恐怕整个江湖每天都在发生类似的事件吧,我暗忖。然后我又经过那个比武场,依然是人声鼎沸,唾沫星子乱溅,不时有人被打下擂台,而另一些人则获得联盟打赏。我摇头笑了笑,你瞧这还真是一个江湖呢,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人情冷漠,无法无天……总之我恨透了这个地方,一刻也不想多待。
可我不得不去问一问“神贺”怎么走,所以我走到擂台边问工作人员,不是我不想问其他人——我实在是不想浪费时间在江湖多待任何一刻。
“师傅,麻烦问问‘神贺’怎么走?”
“什么?”
“我说怎么才能到‘神贺’呢?”
“一直往东走就是。”
我绝没想到他如此干脆,原以为要费一番功夫才能问得出来,不想竟然这般容易。我心情顿时好受不少。只是当我转身要走的时候,才听到人们嘲笑:“真是个傻瓜,连‘神贺’都不知道,恐怕是去找死吧。”
但是,我已经不在乎他们说些什么。
7
天色再次暗下来的时候,我看到前方闪烁着星星点点亮光,空气中不时传来几声哀乐。难道哪家又死人了吗?“神贺”还属不属于江湖呢?我不禁想到江湖似乎并没有这样的仪式。
走近些,我才看到好多人都在参加祭奠仪式。这里的人数真不会比江湖那个比武场上的人少那么几十个。他们中的一些正在忙碌地招呼客人,另一些则在那里说说笑笑,看不出什么悲伤的情绪。我倒有些好奇,死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神贺”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我要取走的宝剑又会在哪里呢?
看到我的到来,一位穿着时髦的小伙子走过来招呼我:“兄弟,您来啦,先抽支烟吧。”
“我是路过,这是哪位仙逝呀?”我接过烟试探着问。
“小蓝姑娘,她是我们的圣女,去江湖完成使命后,回到 ‘神贺’就请先生主持她的坐化。这不,她才刚刚飞仙两个小时呢。”一边说,他一边指了指祭奠台上方悬着的照片。
“啊……”
我几乎快要叫出声来,张圆的嘴又赶快停住,不敢让声音爆发出去。那不正是简至熏昨晚救下的姑娘吗?顿时,各种疑惑又开始充斥着我。这已经是两天以来第三位离世的人,而且都与那个什么通往简树的宝剑有关。我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什么联系,也不知道内心该是怎样一种感受。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拿生命当回事?就像那些可恶的小说家,想让谁死,谁就得死,想让谁怎么死,谁就得怎么死。我为此感到十分迷茫,而又非常无奈。
“我认识她。”我淡淡地说,语气里没有任何情绪,“我们昨晚还救了她,为了救她我的朋友被刺死了。”
“您说什么?”小伙子似乎不太相信我的话,又或者是单纯地想再确认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问我:“你有锦囊吗?”
我掏出那个丑陋的小布包递给他,他看了看,只说:“看来是了。”然后飞快地向屋内跑去。不到五分钟,又跑出来,对我鞠个躬,说:“先生里面有请。”我记得他说过什么“先生主持她的坐化”之类的,这会儿又称呼起我为先生,不免让人生疑,但我倒是想看看他们到底在玩什么把戏,于是忍住没多说什么。
跟着他七拐八拐地走了半天,我们才到达一处大殿。只见那大殿气势恢宏,雕梁画栋,俨然有一种无上的威势。大殿的尽头挂着一幅匾牌,上书“神贺枢”三个烫金大字,字迹刚劲有力,看了让人精神一振。匾牌下方坐着一位银发老者,美髯飘飘,仙风道骨,正慈眉善目的望着我。见我被大字吸引,就笑呵呵地问道:“你可是蝈蝈小友?”
“正是。”
鬼知道我是怎么想的,竟然也用起此种文绉绉地语言。不过既然反应过来,我是决计不会服从的,索性大声问道:“这是哪里呀?”
“蝈蝈莫急,待我给你讲讲江湖和‘神贺’的来历。”说着老者示意我在他身边的凳子上坐下,才接着讲道:
“‘简树问道’一说,其实是健树选拔人才的手段。坊间流传的地名叫‘简树’,也有人说成‘健书’,还有人说‘尖书’,都不对,准确的名字是‘健树’,健康的健,树木的树。那是一个美丽的村庄。至于为何要经过江湖地界,则是因为近几年健树的社会环境愈加复杂,不安分的人越来越多,如果外来者未经磨难而轻易闯入,恐怕适应不了环境,会惹出乱子。所以才迫不得已想出此法,派我在此守候,一方面掌握情况,一方面选拔人才。至于‘神贺’,自然就是审核的意思咯。”
“那么宝剑呢?”说实话,我听得云里雾里,但并不影响我好奇地发问。
“宝剑只是一个信物而已,稍后自然会交给你。”
“菠萝又是什么?”
“你一定怀疑‘菠萝’就是伯乐吧,意思一样,但确实叫菠萝。”
“那些死去的人又是怎么回事?”
“唉,蝈蝈好奇宝,且跟我来吧!”
老者故作神秘般地将我引向他身旁的暗门,然后推门而入。然而,就在进门的十万分之一瞬间,我便被里面的场景惊呆。我要打赌,这辈子再也会不相信什么江湖了!
8
我到底该怎么说呢?
眼前的一切完全改变了我的三观。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也和简至熏一样被刺死,又或者在进门的一刹那已经被坐化。曾经在江湖发生的那些事仿佛电影一般,足有千百万个画面不停在我眼前闪烁。我的无助,我的胆小,我的恐惧,我的悲伤,我所有的心路历程,所有的奋起反抗,所有的勇往直前,所有的人生使命,在这一刻都显得无家可归。我又像浪迹天涯孤儿突然找到自己的亲人,但却不敢和他们轻易相认。这一切,完全是因为简至熏、飘飘姐和小蓝姑娘正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跟我打招呼,他们脸上甚至还带着笑容——就连丑陋的简至熏也笑得那么倾国倾城。此刻,我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迷茫,还是该通透!
我正沉浸在那千百年来沉淀的疑惑中,却偶然发现他们将一把造型古朴的宝剑交给我,也不等我说声谢谢什么的,就鲁莽地向我宣布:“欢迎蝈蝈宝闯过江湖,从此你便可一边挎着书包,一边扛着宝剑,跟我们一起去闯荡健树村!”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舟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