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马路上非常危险,经常引发交通事故。若司机朋友们不幸与电动车碰撞,该怎么处理?可能大部分司机朋友并不知道,如果处理不当,对双方都不好,而且并不是我们所想的,机动车总负全责,那么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呢?
一脸懵逼从一位交警朋友处得知,之所以汽车车主经常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事故不严重时候,汽车车主一般会自愿承担全部责任。汽车一般会买商业保险,假如判定汽车不是全责,那么需要电动车方负担汽车方部分修车费用,估计电动车主不会出这个钱,那就会导致汽车主受损失,要么自己承担,要么上法院。反而不如判定全责好解决,全部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二是要判定非机动车有责十分困难。交通法规对非机动车的规定非常少,满打满算还不到十条。就算是非机动车违章造成的事故,要拿出强有力的证据也十分困难。
比如对方闯红灯,要有摄像头录到对方和红灯在同一画面才算数,可容易发生事故的十字路口若没有摄像头,那完全无法证明。难道有行车记录仪也不行吗?对,行车记录仪也不管用,记录仪只能录到自己车前方的信号灯,却录不到对方方向的灯。自己方向是绿灯只能证明自己没有违章,不能证明对方违章,因为对方有可能在绿灯时过马路,到中间才变成红灯,并没有违章。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己提供有力证据,交警通常不愿费时费力搜寻证据,也会劝车主认全责(负担100%费用)或主要责任(负担60-90%的费用)。
三是从情感上来讲,车主更容易妥协。交通事故一般会对电动车一方身体造成伤害,而汽车一方只是车受损。因此,汽车车主需出钱,而电动车却要受苦。同时,汽车方想尽快处理取回车,而电动车方为多拿钱反而不想太快处理。这种情况下,车主便更容易妥协,因此交警还是选择从汽车车主下手。
至于网上盛传的可以向交警提出对对方电动车进行鉴定,如果超标要按机动车处理一事。虽然法律确有规定,但实施的省份并不多。大多数省份没有实行,那非要按照法律执行,需要起诉的就是交警队,必然费时费力。
种种原因导致了所谓弱势的电动车反而成了强势的一方。
既然电动车方这么“霸道”,那么,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要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呢?
原则一:商业保险钱一定不能省。
保险这个东西,买了不用,应该高兴,因为没出事;买了用了,又能帮我们降低损失。既然用与不用都对我们有利,那有什么理由不买呢?
买了保险,一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会派人协助处理,总比自己处理强很多吧。
原则二: 一定要保护证据。
证据是交警队认定责任的唯一依据,因此保护证据显得尤为重要。
这里要重点提醒大家的是,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后,切记不要自己送伤者去医院,应该说连碰都不要碰。一方面,破坏现场的话,一切责任要汽车方承担;另一方面,你不是医护人员,万一碰触伤者造成二次伤害,该如何负责?何况用肇事车送伤者,谁能够证明你不是想要逃逸呢?
正确的做法是:打120、打122、打保险电话,再拍照留证据,安抚伤员。
原则三:绝对不要垫钱!
医疗期间垫不垫钱?答案是千万不要垫。
法律规定双方出钱要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定,若伤者责任大,出钱多,那垫的钱想要回可不容易。
所以,如果对方轻伤,无需手术的那种,就一分钱都不要垫;如果对方受伤较重,比如骨折需住院手术,那么可向交警开具证明,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垫付1万元,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资料即可。留好票据,其余还是一律不垫,有任何问题,让伤者与保险公司联系。(除非车主本人求心安,只求对方治好伤,并不打算要回钱,那么,可以垫。但“心肠好”并不在今天的讨论内。)
自己则按交警要求积极去交警队处理,交警做完责任认定,就可以带着交警出具的放行证去停车场取回自己的车。交警只管认定事故责任,不管赔偿,因此放不放车与垫没垫钱没有联系。
对方不去交警队处理怎么办?
不按规定期限内处理,你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销案,只有一方的交通事故根本无法处理,销案后自然对你再无影响。
事故认定最长20个工作日,除非对方申请诉讼保全,车可多扣5个工作日,这一期间,对方若去法院起诉,车子将移交法院,不起诉交警仍要放车。
取车时的停车、拖车费,法律规定该交警队出,但多数省份都要违规收200-500元不等的拖车费。这个冤枉钱如果不想出,就打110报警,告他们非法扣车,坚持闹下去,也就不用出了。
伤者治疗期间你不狠下心来不垫钱,到后期赔偿时候会麻烦不断。伤者拿不到赔偿,车主报不了保险。除过杀头,就出钱最疼。尽量不要让伤者再疼一次,只有不垫医药费,才对双方都有利。
原则四:协商赔偿一定要与保险公司一起处理。
伤者出院后就该谈后期赔偿的问题了。这时候一定要和与保险公司勤联系,一切听保险公司安排,不要与对方私自协商,毕竟真正赔钱的是保险公司,不带保险公司谈好了也没用。
其实后期赔偿这部分,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每项都有依据。一般情况,保险公司算出的赔偿金额与法院判决不会差很多,并不麻烦,也不亏任何一方。
如果伤者和保险公司谈不妥非要起诉。那也不用担心,保险公司会被列为共同被告。哪怕对方是法盲只告了你,也不用怕,直接向法院申请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还是同样的原因,事故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不会认可,必须让真正的出钱者参与整个过程。
国家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法规已经非常细化,只要我们认真学习相关法规,自己就能够处理的非常得当。就怕自己对法规和处理程序不熟,被对方或者心中的不安牵着鼻子走,最后拖一年半载不得解决,搞的双方焦头烂额。只要心中有数,完全不必担心讹诈,现在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已经有效地避免了双方纠缠。一定要心态平和、自信满满,同时又不失风度、从容不迫的乐观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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