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各国的戏剧理论(91)
第一节 从中世纪的长夜到文艺复兴的黎明(91)
第二节 意大利(94)
今日摘抄:
关于卡斯特尔维特洛对于悲剧人物和喜剧人物的论述:
悲剧和喜剧各有顺境结局和逆境结局, 它们的区别在于人物的不同: 悲剧里的人物是地位显贵,意气风发,心 性高傲,勇于追求自己向往的目标;倘 使受到伤害或者认为将要受到伤害的话, 他们决不跑到衙门去告状,也决不忍气吞 声来忍受,而是听从情感的驱使,把自己 的行为当作法律,为了报复,杀死外人或 者近亲,甚至在绝望之余,不但杀死近亲 ,而且有时候杀死自己。这样的人,一旦身居王位(普遍认为这是人类幸福的顶峰),就能睚眦必报,不许可细微的伤害或者侮辱,也决不会容忍或者遭遇财产方面的轻微损失。婚娶和恋爱方面的满足也不能增益他们的快乐,因为说实话,他们生活在不断的婚姻和情欲满足之中,所以真要他们快乐的话,就必须先夺去他们的幸福,或者至少也要使他们陷入不容置疑的危险,把摆脱危险看成快乐,同时制造悲哀的境界,就必须以惊人的速度,让他们陷入贫困和卑微的地位。
喜剧里的人物是性格平庸,只晓得奉公守法,忍气吞声,遇事就跑到法官那里,恳求法令恢复他们的荣誉或者弥补他们的损失。他们不把自己的行为看成法律,或者根据同一理由,象君王那样,不顾一切,杀死亲戚、本人或者外人。而且由于他们处境卑微,要他们感到快乐,也没有必要夺去他们眼前的幸福,因为他们的幸福还大有增长的余地,通过寻常的事件,类似想望已久的婚姻等等,就可以达到。另一方面,寻常的伤害和挫折就足以使他们郁郁寡欢。
在曾经细致划分过悲剧和喜剧界线的卡斯特尔维特洛去世十余年后,瓜里尼于一五八五年编写了一出既非悲剧、也非喜剧的剧本《牧羊 人裴多》,称之为悲喜混杂剧。
以当时的戏剧领域来说,悲剧过于痛苦,过问的人很少,喜剧过于放肆,引起不少智者的讨厌。为什么不把它们混合一下,使痛苦冲淡,使放肆收敛呢?有人厌恶混合, 瓜里尼饶有风趣地说:骡,不是马和驴混 合成的吗?青铜,不是黄铜和锡混合成的吗?绘画,不是各种颜色混合成的吗? 音乐,不是音响混合成的吗?共和政体 ,不是不同的阶层混合成的吗?——如果说悲剧是伟大人物的写照,喜剧是卑贱人物的写照,那么,共和政体已把这两种人物混在一起,戏剧又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同时出现呢?
“象悲喜混杂剧这种混合体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我回答说,它是悲剧的和喜剧的两种快感糅合在一起,不至于使听众落入过分的悲剧的忧伤和过分的喜剧的放肆”,“悲喜混杂剧可以兼包一切剧体诗的优点而抛弃它们的缺点”——这就是瓜 里尼颇为响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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