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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刀锋》到《寻欢作乐》,英国作家毛姆眼中理想的男性和女性

从《刀锋》到《寻欢作乐》,英国作家毛姆眼中理想的男性和女性

作者: 灵林玖玖 | 来源:发表于2019-09-15 09:28 被阅读0次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个名字对全球范围的读者来说,并不陌生。中国的读者亲切地喊他“毛姆大叔”,当然也有一小撮有礼貌的网友乖乖地称呼他“毛姆爷爷”。

    不管怎么样的叫法,毛姆都是二十世纪“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如果要加上一个修饰语,那就是“伟大”。他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人性的枷锁》是二十世纪拥有最大读者群体的虚构作品之一。

    盛誉之下的毛姆,以刻薄冷酷的写作特点出名。毛姆笔下的人物都富有立体感,缺点与优点并存,像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人一样。对于笔下人物的优点,毛姆一笔带过,却极尽刻薄地嘲讽他们的缺点。毛姆一生写了二十部长篇小说,只有两本书的主人公是例外。毛姆一改往日的尖酸刻薄,使出灵魂里全部的温柔虚实结合地书写了他们。

    他们就是《寻欢作乐》的罗西和《刀锋》的拉里,可以说,他们是毛姆眼中理想男性和女性的代表了。

    《寻欢作乐》之罗西

    1930年,估计毛姆大叔的心情非常的不错。

    1929年5月11日,他终于结束了与西里尔可怕、痛苦的婚姻。痛苦的解除,第二年,随之而来的喜悦是《寻欢作乐》出版了。

    毛姆说: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

    《寻欢作乐》里的罗西,是文学大师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第一任太太,婚前是酒吧一名服务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罗西的名声都是一败涂地。婚前,镇上有传闻她与几个经常去酒吧的顾客都上床了;婚后,她与德里菲尔德先生在镇上好几家商店赊账未还,连夜逃跑,她还和德里菲尔德先生的朋友几乎都上过床,包“我”(阿申登先生)。更糟糕的是罗西和情人乔治•坎普私奔了,一去不回。

    这么一个道德败坏的女人,怎么就是毛姆心中的女神呢?

    因为她的脸上有一股天真的孩子气,真诚地对等周围的每一个人,只要她在的地方,大家如沐春风,侃侃而谈,自由自在。德里菲尔德先生最好的作品是跟罗西在一起时写作而成,因为罗西的真实、坦诚,让德里菲尔德的写作灵感源源不断,活力四射。

    罗西说:“人应该及时行乐;一百年之后我们就都要死了,那个时候还有什么是最重要的呢?趁我们可以的时候,赶紧享受生活才对。”

    一百年后,现在的我们会说“罗西是享受性趣的女性”,或许还会有一些道德的谴责和审判。可是,罗西不在乎,毛姆也不在乎。

    《寻欢作乐》里最令读者惊讶的情节,恐怕是女儿死亡的那一夜,罗西还是照常打扮外出去找情人上床。德里菲尔德先生将这个情节写入作品《圣杯》,当时的读者表示太不真实了,哪一个母亲会做出这样的事。可是,罗西告诉“我”,这是真的。

    对此,毛姆承认是真的,他还为罗西辩护。毛姆以男人在女性怀孕出轨为例,说:“这不意味着他不爱她,也不意味着他没感到特别难受,这不意味着任何事,这只是神经的作用;如果他不是如此难过的话,他是不会想到去做那种事的。”

    简而言之,罗西要不是丧女太难过了,她是不会外出找情人过夜。对此,我只能说,毛姆实在太爱罗西了。

    毛姆爱罗西,事出有因。罗西的原型是三流演员苏•琼斯,毛姆的生活中,一度习惯了这个温暖舒服的女人为他营造的避风港。她理解他,完全接纳他,她天性随和,不需要她时绝不会打扰,也不会提讨厌或者难以实现的要求。

    毛姆知道苏•琼斯和周围的好友都上过床,可他不在乎,他只想和她在一起过美好的生活。于是,1913年,毛姆准备和昂贵的钻戒和规划好的蜜月旅行,只身前往芝加哥向苏•琼斯求婚,可惜被拒绝了。

    毛姆为什么如此迷恋苏•琼斯呢?

    追根溯源,很大程度和毛姆早年生活有关。作为家中第三子,哥哥外出读书,留在家中的毛姆独享母亲的宠溺,非常快乐。可是,八岁那年,母亲得病过世,毛姆从此失去一生至亲的人。毛姆的一生都在思念母亲,到了九十岁他还在悲叹自己过早地失去母亲。因此,像苏•琼斯这种具有较强母性本能又随和的女子,对毛姆的吸引力不亚于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

    文学家的好处之一,在于将生命中求而未得的女性写入作品,一不小心就成了经典形象。罗西就是这样,至于你喜欢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毛姆很喜欢。

    《刀锋》之拉里

    从寻找人生信仰的角度上讲,《刀锋》是对《人性枷锁》的食言。

    1915年,毛姆出版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人性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普对教信仰非常的困惑:身为牧师的叔叔告诉他,只要祈祷时足够真诚,上帝会回应你的请求。于是,菲利普极尽虔诚地祈求上帝治好自己的跛脚,可是无论他如何求,脚依旧跛着。

    后来,他经历的事多了,他卸下了宗教的枷锁,得出一个结论:人生本来就没有意义,及时行乐才好。

    可是,1944年出版《刀锋》里,毛姆写了小伙子拉里寻找人生意义的旅程。毛姆说:“我是凡人,很俗气;我只能赞赏这样一个罕见的人散发出的光辉。”

    拉里的父母双亡,靠着父母留给他的遗产和父亲朋友的收养而成长。十六岁时,他暗地里修改了年龄混入空军战斗队,亲眼目睹了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的场面。这件事,对他的冲击很大:明天与死亡,不知道哪个先来,那么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呢?

    拉里退伍后,拒绝了朋友好意提供的工作,每日在街上游荡。摆在眼前的问题: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为了抚平内心的挣扎,拉里说服了未婚妻伊莎贝尔,独身去了巴黎游学。第二年,他们见面了,伊莎贝尔要拉里做出选择:生活还是理想。

    伊莎贝尔选择生活,她喜欢豪宅、锦衣玉食和普通人的家庭生活。拉里选择理想,他喜欢阅读、旅行、思考人生,如果选择了生活将是对灵魂的背叛,他会死的。道不同不相为谋,拉里和伊莎贝尔分手了。

    往后的拉里,做矿工,想到哪就去哪。父母留给他一年3000磅的遗产,他不用工作,尽可能过随心所欲的生活。过了十年,当“我”再次见到拉里时,发现他变了。

    拉里告诉“我”,印度吠檀多教义“摆脱重生的羁绊”让他深受启发,在印度导师的启发上,拉里找到内心永久的宁静。至于是什么样的内在力量,拉里的转变犹如天壤之别,毛姆一再地引述印度教义,读来却是一脸的懵懂,恐怕毛姆自己也说不太清楚。毛姆自己本人亲身体验印度冥想时,他以为过了三十分钟,其实只有三分钟而已。

    最后,拉里决定放弃遗产,回到纽约开出租车赚钱过活。

    说实话,很多人都羡慕拉里,不用为生计奔波劳碌、高颜值、善良、善解人意、喜欢阅读、很强的专注力,关键是为了探索人生的意义,他愿意穷尽一切。

    1943年初,毛姆完成了《刀锋》第一稿,他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说道:“写书这本书的过程很愉快,我不在乎别人觉得好坏,留着出自己心里想说的话,这才是关键。”可以说,《刀锋》是毛姆为自己写,拉里是他心目中理想的人生。

    当毛姆第一个足本剧上演后,他曾说:“只有一小撮知识分子的欣赏不足以令我满意,我不想要这样的观众,我要的是大众。”文学界对毛姆评论不高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一直在刻意讨好读者,读者想看什么,他就写什么。可是,当毛姆为自己而写时,无论是《寻欢作乐》还是《刀锋》,一出版就获得可观的销售量,读者不得不臣服于他高超的讲故事技巧。因此,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读毛姆的书呢?

    【参考资料】

    1、[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寻欢作乐》,作家出版社,2019年版。

    2、[英]赛琳娜•黑斯廷斯:《毛姆传:毛姆的秘密生活》,安徽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

    3、[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刀锋》,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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