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作者: 冯菇凉 | 来源:发表于2022-12-17 06:51 被阅读0次

    文/菇凉

    前几天读鲁迅的《故乡》,说作者时隔多年回到浙江绍兴接母亲到北平,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十分悲愤, 那是相隔二十年的地方,再次重逢,心不仅悲凉了起来。

    遇到儿时的玩伴,那个冬天里教鲁迅在雪天里捕鸟雀,夏天里带鲁迅到海边捡贝壳,晚上看西瓜地,用叉子叉猹,听他讲无穷无尽的稀奇事,他们互送礼物,成了最知心的好朋友。

    然而再次相遇,身材增加了一倍;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穿着极薄的外衣,看起来瑟瑟发抖,原先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

    正当作者亲切地喊到闰土哥时,想再回味过去儿时的种种乐趣时,却再也说不出来,像被东西卡着喉咙。当我再次看到这里时,异常难过,儿时的玩伴再见确是如此。

    而闰土却叫着老爷,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读书时只觉得身份的悬殊,而现在看却有了不一样的感悟,文中的闰土曾经是一个多年开朗,活泼的人。在现实的漩涡里,却连最基本的果腹都困难,像是成了一个的石像,只能通过抽烟来排解心中的苦。

    我的故乡是一个很平凡的镇子,住着几千号人,那时家家都不是楼房,家家都有好几个孩子,整天一起玩,一起读书。

    那时的小河是我们的快乐源泉,挖点稀泥就开始捏各种有趣的小玩意,晒干,或者搭建喜欢的小房子。

    树林也是我们的聚集地,采叶子,喂牛羊,甚至是一片土堆,一摞砖瓦。

    最喜欢傍晚时,家家户户冒着烟火气息,路过便知道谁家做了好吃的。那时的快乐真的好简单,一次加鸡蛋的煎饼,一个肉包子,一次的炸丸子,一次的包饺子。

    在谁家玩时,遇到做饭时,偶尔还会蹭饭,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旁边住的都是热心的邻居,大家相处的很是融洽,整天热热闹闹。

    大概四五年级,父母去了镇上,那时才算真正的跟着爷爷奶奶生活,15岁左右,天性爱玩的年纪。时长到邻居家居住,有次还会带米带鸡蛋,学着大人做饭,吃到了一辈子不会忘记齁咸的炒鸡蛋。

    冬天穿着大胶鞋与伙伴们踩着咯吱咯吱的雪读书,在路上你追我赶,十分钟的路程五分钟就跑到了学校,热的浑身冒汗。

    与我差不多的女孩子很多,周六周日就是我们的天堂,没有父母的约束,真正的放飞自我。

    可是自从六年级以后,离开了那个小镇,回去的次数便越来越少了。再后来,后来下学了,相见更是寥寥无几了。

    如今我们都将近三十岁了,早已成为了人母,担任着自己的责任,完成属于自己的使命。很多人已经多年不曾相见。

    去年过年时,看望老家的爷爷奶奶,村子已经变了模样,原先的地方很多人都搬走了,留下的老房子显得更加寂静,整个村子空空荡荡,再也不像以前热闹,活泼。

    偶尔路过一两个人,也记不清名字,有的更是不认识,故乡的模样正在发生着变化,小瓦房也成了楼房。

    所谓故乡,就是一个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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