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必要”似乎业已过时,但以“彼道”还施彼身仍有其“积极”意义。譬如非必要莫施舍,否则一不留神就被诛了心——恶意!良心大大地坏掉。再比如,非必要勿讨薪——恶意!被扣上一顶刁民的大帽子,让你羞红了面皮,好似包藏了什么祸心一样终日里战战兢兢,无所适从。
于是乎,非必要似乎就成了必要。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里言道:“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迅先生自然是受过别人白眼的,这与我们所遭遇的、不经意的冷嘲似乎别无二致,否则他也不会在《一件小事》里觉出对老女人“装腔作势”的憎恶,以及很是怪车夫“多事”。然而车夫终究是令人“仰视”才能见的了,同时被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可与时下的诛心之言相比较来起来,一向以王者自居的恶意又何需去推测?那确乎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恶意,其流毒影响之大又岂能以“小”字轻描淡写?
殷鉴不远。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何要扶?”此一诛心之问不知戕害了多少“蠢蠢欲动”,“不识时务的心”。时至今日,“恶意”谬种流传,“杀人”之前,先诛其心。试问若无“欠”字当先,又何来“讨”追其后?果然“正大光明,天下为公”,复何惧“恶意捐赠”,狺狺然于“锱铢必较”?
孔乙己悭吝于茴香豆时说:“多乎哉?不多也。”似乎颇有些小家子气。然而有网友曾言道:若一厘一毫捐赠于我,我必然是眉眼莞尔,且大呼曰:“少乎哉?不少也!聚沙而成塔,我以有千万富翁之称也。”悲夫!某某会尚有组织之团体,何无细大不捐,知耻而后勇,以成海纳百川之肚量哉?动辄恶意,始作俑者,其谁欤?
以是,非必要勿捐赠,非必要勿讨薪,非必要勿贡献(血)……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如斯,假如“非必要”成为过去式,那么必要自然成了必须,于是强制甚至欺骗就大张旗鼓地来了。也无论你身体内是否包藏恶意的因子,“一纸红头”直撞得你眼冒金星,血压飙升。恶意?妨碍?此家国之大义,安敢如此?即便豁牙,焉敢漏一丝微风(讽),统统死啦死啦地!
于是必要的旗帜就升上去,高高地飘扬;恶意讨薪的手(布满老茧)就缩回来,乖乖地垂下去;恶意捐赠的腿(骨瘦如柴)也就退回来,老老实实地立正着。自然“恶意”的血还是要一如既往地奔腾向前的,只因它被强行汇流入更加健壮的躯体。
大胆预测一下,如果真要强制甄选出什么年度骚词儿,想来“恶意”必然是当之无愧的榜眼!只因“状元”还有待钦点,而“探花”尚不知“花落谁家”。也许“恶意”早已“梅开几度”了;至于“非必要”,似乎风光难再,鲜有人提及了——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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