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

很多人对孔子的误解就是源于这句话。论语集注中解释:修,脯也,十脡为束。脯就是干肉,脡就是条状的干肉。于是有人解释说做孔子学生的学费是十条干肉。朱熹有注:古者相见,必执贽以为礼;束修,其至薄者,故苟以礼来,则无不有以教之也。意思说孔子收这点学费,是很薄的礼。

因为有了前世大儒权威的解释,所以后世的经学家就一直将这种“腊肉见面礼”的说法沿用下来。甚至冯友兰先生著的《中国哲学史》,把孔子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相比,说至圣先师不如苏格拉底,因为苏格拉底教学生不收学费,而孔子是收学费的。并且公开声明“只有你交了学费,我什么人都教”。最后,冯先生补充到,当然孔子为了生活,收点学费也是可以接受的。意思就是说拜师当然要有礼,但孔子这里说的却不是这个意思。
孔子一向秉持“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旨在为国家培养治国安邦的栋梁之才,怎么可能为了区区十条肉干,就是人就教你?这显然与孔子的教育理念相违背。而且我们在前面的论述孔子养生的文章中也提过,孔子对于饮食非常讲究,“沽酒市脯不食”,孔子对于市场上卖的就和肉从来不吃,怎么又会收学生的十天肉干作为学费呢。这种既违背孔子做人的准则又跟孔子生活习惯不符的行为,肯定是对孔子的误解。

以上我们是基于孔子一贯的思想和行为做出的一种推断。为了得出正确的答案,我又查了一些资料和相关的论述,更加证明说孔子收学费的说法真的是冤枉了老夫子。
首先,孔子这里说的“束脩”并非指肉干,而是指十五岁以上的人。换言之,这句话的意思,正确的表达是说,只要是年龄在十五岁之上的人,有自我约束能力,愿意跟我学习,我都愿意教。为什么这么肯定这种说法呢?

《周礼·秋官·司民》记载:“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於版。”
说是长出牙齿以上的小孩,都要登记户口。因此,“自……以上”这种说法是用来说年龄的,孔子这句话应该这样读“自/行束脩/以上”,意为从十五岁以上。古代男子十五岁以上开始入学,这个礼节就被称为“束脩”。东汉郑玄为“束脩”注释就是“谓年十五已上”(《后汉书》,《延笃传》注)。
行“束脩”礼是古代贵族子弟十五岁时上大学要给老师送十条肉干,后来引申为代表十五岁。孔子自己虽然出身贵族,却因为父亲在他三岁时亡故,作为已经贫困的末落贵族后代,孔子没有机会上大学。但是他自己遍访名师,学成后回馈社会。他要求学生“安贫乐道”、“谋道不谋食”,所有怎么可能公开宣称自己收徒要交学费呢?

可能你也会说,孔子不收学费,怎么生活啊?孔子的主要生活来源是替人办丧事。在古代,办丧事是一种高尚的而且高收入的行业,所以孔子的生活是不成问题的,完全不需要收学费。当然像子贡这样的富二代主动送老师学费,估计孔子也不会拒绝。孔子一生崇尚节俭,甚至是贫困,周游列国时,甚至几次被饿死。所以孔子是不太可能公开说要收学费的,否则像颜渊这样的贫困学生就不可能成为孔子的门徒了。

我们不应该用现代人们的拜金主义的思想观去揣测孔子的高尚思想。老夫子如果真是为了十条肉干而收徒,恐怕就不会成为被万人敬仰的“至圣先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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