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了,她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她在笔尖写下“一定是特别的缘分才可以一直遇见你”。而后,像是怕被人发现似的,慌忙的划去。
窗外雨落,她想,亏了今天带着伞,不然回去一定会被淋感冒的,但她又懊悔着,为什么要带伞啊,这样我就可以向他借伞了。
图书馆静悄悄的,偶尔有书本翻动的声音,她突然很庆幸自己占据着这个位置,因为她发现只有这个位置是观察他的最佳方位,她喜欢“方位”这个词,这样他就永远不会发现自己在这里了。
他今天心情很不错,一直带着耳机,耳机真好看啊,奇怪,为什么别人也有这款耳机,可唯有他,带着有种特别的感觉!她笑了,在笔尖记下“第四天的偶遇,原来你也在这里”
她爱读张爱玲,她想着“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低头看,已然把这些话写入笔记里,但她突然记起什么来了,手慢脚乱的把笔记盖住,今天不适合告白!
可哪天适合呢,她不相信一见钟情,可它确实发生了,那么匆忙,她一点儿准备也没有。
对,一定是缘分搞的怪!不然我怎么可能连续四天遇见他,上帝啊,如果我告白,会成功吧!“咯噔”一声,笔掉了,她难过着,你看,连上帝都不相信我。
第五天,糟糕,今天来晚了,角落里的位置被人占了,最佳方位没了,她望着她曾经的位置,现在是一对情侣,在认真的学习,男生不时看看女生,会宠溺的笑笑,她在心里想着,我的最佳方位啊,你今天吃足了狗粮啊,她决定明天来的早一点,要挽救最佳方位。但是今天将就着吧……
窗外又是雨天。她在笔记里写到,雨天,适合告白,但她不适合雨天。
她果然淋着回去了,室友打来电话说来接她,她想着这可是一个好机会怎么能被破坏。千算万算,她没算到他没带伞,看着他也跑在雨里,她就跟过去了,那天的雨真大啊……
“他住在几号楼啊,怎么路这么远,你慢点跑啊,”她想着,加快了速度,雨小了点,她不担心她,反正都淋湿了,无所谓了,她要找到他住在几号楼,“你慢点啊”“我很快吗”“快啊,我都跟不上了”不对,他在跟她说话!什么情况???她什么时候跑到他跟前了?她怎么把心里想的说出来了?
她讪讪的笑着“我没有在跟踪你,我只是恰巧路过,恰巧……”
“恰巧路过男生寝室?”他笑,
雨停了。
他接着说,“我叫余远,很高兴认识你,”
她惊了,突然想要逃跑,不行,心里像装了许多蜜,好甜啊,她想要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太阳出来了叫“我叫最佳方位,啊!不对,我叫丁而”
故事在雨天开始,也会在雨天继续。
丁而对我说,来图书馆遇到他的第一天是个雨天。
那后来你们在一起了吗,
你说呢,丁而拉着身边的人给我说,这就是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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