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的名字

作者: 渣男的猫 | 来源:发表于2017-08-28 19:52 被阅读0次

    牵手度己,放手度你

    好呀,姑娘。

    我喜欢的,是跟你一样的喜欢,我还喜欢你。

    所以,人山人海,请你记得我。

    忘了是有多久,没喝过这么多酒,也不记得过了多久,没这么多坦诚。

    正好,你所处的时刻,是我最喜欢的年纪。

    我们青春通路。

    也会突然忘了,是怎样就轻易揭开了故事的开始。

    一如那段我所走过的焦躁的日子,我也理解你的焦灼。

    你说 逃课去看场电影吧,青春荒唐,我赞许你的同时也想给你的生活添点佐料,也重温一遍我的彼时岁月。

    所以,我在北京,隔着遥远的阻隔,给了你一桶爆米花。

    我并未想过,之后的岁月,会因此有何不同,我所尽的,只是青春同行的一点心意。

    我并不知道,那时候,你也存着浩森签名的书。

    我只是知道你喜欢哥哥,是那种久经年代所遗留的欣赏,这是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最好的样子,不因时移世易辗转变幻。

    只是我有时候在想,他是该有多传奇,才留给世人那么多经久不变的传承和跨世的惦记。

    而真正的关注,是你告诉我,你留有浩森书的那一刻。

    因为我知道,只有温暖的人,才会喜欢光影这么曼妙的东西。

    我开始一丁点的去翻看你的微博,企图从中回忆起冬天关于你的蛛丝马迹。

    由此,因为好奇所引发的整个相遇的篇幅,便开始铺展。

    看到你照片里面,好看的样子,我一直觉得没有好好品味与你共度的旅程,是种遗憾。

    好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相遇,未必就是开始。

    真正的相遇。是每一次带着风尘仆仆的脚步,带着一段关乎岁月的痕迹,久别重逢。

    真正的深刻,是你在三亚给我发来照片的那一刻,前后的对比,把你的腿又无限拉长。

    我才清晰的嘲笑起自己,是啊,每个喜欢浩森的姑娘。哪能没有这么点微不足道的技能。

    你却摇摇头,喏喏的叫了声哥。

    说忘不了陪你同行的男孩。

    是啊,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一个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跟他一起去旅行。

    如果爱上一个开始就注定没有结局的人,给个拥抱,然后就走吧,再爱也别回头。

    因为,有些喜欢,喜欢过了就好。

    或许只有爱不动了那一刻,我们才会了解,年少的爱情,爱一次就少一次。

    所以,我跟你说,别怕,活在当下。

    正因为来时路过你尚在经历的旅途,我明了,有些事,你也不是从我这想要一个答案,爱情这件爱而不得的小事,还需要你自己飞蛾扑火。

    这一次回到日照,无数人邀约,其中很多人都比你深刻。

    我都没有时间去一一品味,这些心底发酵的真诚。

    却因为惦记着你的藏书,我陪你一个下午把红茶喝成了绿茶。

    然后,又为了等另个盛装出席的姑娘,活生生的把你6p的肚子饿成了6。

    看你喝水喝到喝不下的委屈的样子,我也觉得,是真的想笑。

    然后感慨起,能够跟你一壶水,坐一下午的人。

    在这个仓促的世纪里面,慢下来,是多么奢侈多么奢华的恩赐。

    我开始怀念起在藏茶馆的时候,八毛一杯的甜茶,一壶,也是一个静谧的午后。

    夜色沉了,也终于等到盛装出席的别人家的姑娘。

    然后辗转吃肉,吃的味蕾我没有印象,但我知道,这是我许些年来,醉的最纯粹的酒。

    没有一句的祝酒词。

    没一句客套。

    就那么围绕着简单的盘碟,喝光那二十斤的酒。

    觉得,忍着苦喝德国黑啤的自己,有点可爱。

    那是我喝过,最难喝的也是最心甘情愿的酒。

    所以啊,江河路远,请你记得我的名字,就如恰好我们出现在彼此的青春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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