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慈欣的《三体》中有一句:“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初次读起来不大理解,如今再读起,隐约中有种感觉,那就是岁月与文明不应该分前后,而是可以并行,在岁月中,文明本就与之俱来。
对,就是“文明”两字,让人间充满美好,充满温情,充满友爱,眷恋人间不外如此吧,而退让有时也是一种文明,退让可以感动你和我,当然还有他(她)。
可是,我偶尔刷视频看到这么一段曝光,看到这情景,也真是醉了,真是有些让人啼笑皆非。暗想:到底是大妈跳广场舞重要,还是小孩打篮球重要呢?
话说4月22号晚上,南宁市的某一公共场所,一群小孩子正在打篮球,玩耍得正热闹,带球,抢球,耍酷三步上篮,发出一阵阵欢呼声。
看样子想让他们停下来是难了,一位大妈在旁边看得心急,因为她也想在此地跳广场舞,音响、乐器等都拿来了,只等大爷大妈们来齐了就开舞。
等啊等啊,小孩子们就是停不下来,所以,大妈走过去,直接把灯挂在篮球架上,她成功地阻碍了小孩子们打篮球。
她是胜利了,沾沾自喜地往回走,可是,孩子们哪里肯依她呀,大家在一旁愤怒地喊话,大致意思是说:我们还打球呢,你为什么这样做?快把灯拿下来呀。
大妈置之不理,任凭孩子吵闹,一个小男孩子抱着篮球,做出要砸向大妈的样子,大妈却浑然不知,她难道不知道孩子们会生气吗?
这件事闹到后面,这些孩子的家长们也出面交涉,至于后来结果如何也不得而知。
窃以为:
老有所尊,老有所让,应该是一位老人应有的为人美德,给下一辈人做出谦让的榜样,难道不应该吗?
跳广场舞,不一定非得占用篮球场,其他地方都是可以跳舞的,只要能转得开就行了,但打篮球就不是这样了,就必须要有篮球架,才会有打篮球的效果。
隔着屏幕,我们看到了孩子们的愤怒,一个小孩子做出要打人的比划,可见他们当时的心情。如果说小孩出言不慎,那也是他们被逼而为。
从这一件事可以看出,一个利己主义者有多可笑,跟小孩子都敢抢,这种小事也抢,那么其他事呢?想想都可气。
如果是我,我不会跟孩子抢场地,你们也会跟孩子抢场地吗?
退让,应该是一种榜样。不是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吗?老人何苦要这样跟小辈一般见识?“让”是一朵美丽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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