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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通过建立道德评价体系评价员工?别想了!

试图通过建立道德评价体系评价员工?别想了!

作者: 头马小李哥 | 来源:发表于2018-04-22 16:40 被阅读0次

今天读书会上时,作为HR的小yo提出了一个问题,说想建立一套评价体系,通过衡量应聘者的品德来确定该人是否胜任公司的职位要求,在坐的读书分享者分别谈了各自的看法,而我以为,试图在公司评价一个人的品德是不可能的。

一、建立评价体系成本太高。

品德这个概念本来就没有定论,作为一个公司来说,你要去定义品德这个概念,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种最低限度的道德尚且花了我们国家几十年的时间,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到目前为止尚且不能说明足够的完善。如果说在一个公司内,单独建立一套完整的道德评价体系更是难上加难。况且,还有界定难的问题,简单来说,上班走神,玩手机,刷微博算不算违反道德呢?

二、发现一个人品德是否优劣成本太高。

根究经济学,当执行制度的边际收益小于执行这项制度的边际成本时,一项制度就不值得实施。评价一个人品德是否好,需要得知他做过的所有事情,成本很高。况且很多违反道德的事情人们通常都是背着公司做的,不会光明正大的让别人知道。别说你是公司的HR了,就是我家老婆,都不知道我道德是否高尚。要发现我曾经做过的违背道德的事边际成本远大于边际收益。

三、不管道德好还是坏,的不一定就不符合职场利益

职场是通过支付对价来购买我的服务价值,我的价值能够能胜任好我的工作就OK。就算我某方面的品德不行,但跟你公司有啥关系呢?我就喜欢包小三,你能说我包了小三就不能很好的承担管理工作么,我就担任不了这个组织的领导人么?我看未必,公司购买的只是我某一方面的服务。只要我的服务能够满足公司的需要,就是符合要求的,其他的与公司无关。至于说因为我的品德导致了我不能胜任公司的工作,这个一方面有公司的制度制约机制,另一方面有国家的法律在约束我,违反了公司的制度自然会有制度的惩罚,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没必要也不需要把这方面的责任由HR来评价。

四、从人性的角度来看靠自律树立良好的品德不切实际

人是由本我、真我和超我三部分构成的,本我是原始本能,是七宗罪里所说的贪嗔痴等,是有很多弱点的。超我是社会道德约束下的自我。而真我就是中和两者的自我。当社会道德约束较强的时候,真我就会偏向超我。当约束弱的时候,真我就会偏向本我。人的动物性决定人本来就是没有道德的,人都是会犯错误的。这个时候我们能做的就是加强制度管控,让员工的胜任能力真正符合公司的职位要求。

综上,要在公司建立一个道德评价体系来筛选员工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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