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常跟他说,你一直都在原地,而我却挣扎着走了半个地球才找到你。
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和爸妈一起翻高考志愿书,想去川外读小语种,但那里分数每年都特别高觉得肯定上不了,于是报了北师珠。后来在电视里看到川外录取分数,那一年我的分数够,去了现在就是法语或者西语专业的毕业生。我妈说,这就是命。命中注定要我去珠海,也是因为那四年我喜欢上了广东,这个我即使不吃辣椒也能活得快乐的地方。即便现在在英国的中超听到收银员讲粤语,我都好像突然穿越回那几年。
也是因为受到这个沿海城市的启发,让我在大三那年大家都在准备毕业去向的时候,第一次有了出国的打算。于是我天天去图书馆,混迹在一群考公务员考研考托福的人群里,自己准备雅思考试。刚开始是打算去澳洲的,也拿到了悉尼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学校通知第二年的二月份开学,而我六月份就毕业,中间几个月没事情做,觉得有些浪费(那时候的思想就是要“无缝连接”的上学)。
和一个高中同学聊QQ,得知他在申请英国的研究生,九月就开学。暗恋他多年,我幻想我们两个在异国发展的可能,给自己加了很多浪漫的戏。我问他可不可以帮我,因为我也想去英国。就这样我一个晚上随便填了六七个学校,过了一个多月,英国几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陆续发到我邮箱。
他去了UCL,我去了Durham。我们终究没有在一起,而我却因为那次闲聊,阴差阳错地来到英国。
后来的一次巧合,说来也要“感谢”现任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当年她担任内政大臣,对移民恨之入骨,一些列政策都是在驱赶移民,这其中包括PSW (Post Study Work)签证,毕业之后可以申请在英国呆两年,不管你是否找到工作。幸好她老人家高抬贵手,我那一届的毕业生刚好是最后一批可以申请这个签证的。当时的男朋友还在读本科,为了能和他呆在一个城市,我想都没想就申请了PSW,然后开始了疯狂投简历的几个月。
那时一个朋友在伦敦,我在杜伦找工作无望,和朋友打完电话我就跟男朋友说,“我收拾一下行李,明天搬去伦敦”。
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魄力,他劝不住我,第二天我就自己买了火车票提着箱子坐火车南下。
后来做过几个行政工作,也在周末中文学校教过几个月。虽然这些工作都不能给我办工签,但我简历上能写的东西越来越多。
中间有个小插曲,我又搬去了曼城。搬来伦敦几个月就和男朋友分了手,心想去哪里都无所谓了。
如果曼城那个工作没出差错,那现在的我应该在那个城市安家了。偏偏它就出了错,我又继续找工作的心酸历程。
在伦敦做的几个工作,加上曼城认识的朋友帮我润色修改,我的简历终于拿得出手了。申请了很多工作,就拿到两个面试,第二个面试结束后,那家在伦敦的公司一个月之后才告诉我结果。接到电话那天,我正在填简历,申请一个国内某二流大学的行政岗位。
电话一挂我就回家收拾行李,网上订好火车票,去伦敦看房子。
我终于又回到伦敦了。
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周我都是自己一个人。
公司七层楼,每层一百五十多个员工,只有我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我感到了巨大的culture shock。第二周,坐在我后面的女同事邀请我和她的朋友一起去公司餐厅吃午饭。我们四个女生每天结伴而行,队伍越来越壮大。直到有一天坐在这层楼的另一头的修哥加入我们一群女生的午餐团,非要加入我们的谈话。
接下来的很长时间,我都在想他怎么老是在我们面前晃。去茶水间的时候他也在,去厕所的时候他抬起头打招呼,去其他部门帮忙他恰好也在,有不懂的问题想要找人问他刚好就走到身边。
我一直以为的偶然,其实是他的精心策划。后来才知道,他不是老在【我们】面前晃,是只在【我】面前刷存在感。
一群女同事说好周末一起出去玩,修哥铁了心要跟着来。结果当天其他人都“故意”没来,就剩我和他。我大清早起床收拾了二十分钟还穿了裙子,就这么回家有点浪费,于是我和他去吃了个冰淇淋,到处走了走。
那时已经感觉到他对我有意思,我先发制人:别在我身上花心思,我说不定过几个月就回国了。我就把你当普通同事而已。
后来他跟我说,你知不知道你越是这样我就越想追到你。
在周末学校教的那几个月,参加过一个教师培训。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新疆男生Peter,在伦敦附近的一个大学读博士,之前在泰国教过中文。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搭上了话,还留了联系方式。教中文的圈子很小,也许以后大家还有机会遇到。
我在曼城的时候,有一次和他聊天,他提议我们在伦敦见面,顺便见见他认识的一个因为教中文拿到工签的女生朋友K。我们三人在Cafe Nero聊了一下午,K问我接下来的打算,我说我这几年终于琢磨透了,我喜欢并且擅长语言教学,以后想做中文老师。
她问,你有英国教师资格证吗?我摇头。然后她给我科普了很久,告诉我怎么申请。
要是没有去参加培训,我不会认识Peter。如果Peter不约我去伦敦,也不会遇到K,更不知道一定要教师资格证才可以任教。
后来我回家就开始上网查,家人同意我去读教师培训。三月份搬回伦敦第一天工作,我就知道九月会辞职离开,重新回到大学学习。
我们在一个公司的时候,我从不松口做他女朋友。我说,九月份我一离开,你就可以在公司里物色新来的小妹妹,而我要专心读书了。
九月,他还是每天给我打电话发短信问长问短,问我早饭吃什么午饭和谁吃晚饭要不要和他一起吃。我的一个远房亲戚来伦敦,他自告奋勇做地陪,帮忙办电话卡,走了五六个小时把伦敦重要景点都逛了个遍,最后去韩国餐厅吃饭还霸气地把单买了。
我亲戚问我,他是不是喜欢你?我说,他是我男闺蜜,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他家在南伦敦,我住在北伦敦。坐地铁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
有一天他来找我。他后来说,那天出了地铁站走在去你家的路上,我就在想,如果我放你走,你回国嫁人了邀请我去参加你的婚礼,我应该会很想扇自己一巴掌。我当时就觉得我要继续努力追到你,不让你成为别人的新娘。
后来我当然做了他的女朋友,也做了他的新娘。我问他,为什么在公司的时候每次我去上厕所你都抬起头笑呵呵地看我,不觉得这有点赤裸裸?
他说:哦,那时候我总是和另外一个男同事讨论你的腿很好看。
又过了两年,他好像忘了这件事。我再提起的时候,他说了一句:那个男同事真让人恶心。
说得好像自己从未参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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