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她定的咖啡馆门前等,看着她从马路对面走过来。
她穿着一件浅米黄的风衣,针对她的个子来说有点长,脚底下的高跟鞋在柏油路上发出哒哒的响声。看她的眼神从失焦迷茫到一晃有了神,就知道她肯定还是走得很近了才认出我。
她气色很好,头发染成棕中带红,面庞盈沸出年龄的痕迹,但我无从判断那时间的流逝感来自何处。
她就像刚刚被从我记忆深处的河水里打捞上来,浑身湿漉漉地淌着水,四肢软绵绵垂下去。
她抬着头跟我说:“还以为我就够早的了呢。”
我笑着说:“谁让我我绅士。”
她走在前面带路,推开门往咖啡馆里走,我就跟上。那个水泊中的女孩睁开了眼。
十年前,我还有把手放在她头上的权利。
我很喜欢她,她也愿意和我讲话。虽然我知道她只是把我当成兄弟。我几乎在入学后立即注意到了她。她不是最好看的那个,最好看的那个就是“最好看”,她也不是最聪明的那个,最好看的那个就是“最聪明”。她很奇怪。
她介于女性化与中性化之间,但离女性化更远一些;介于表面的傻气简单与深处的阴翳复杂之间,但离简单更远一些;介于看似生冷不忌的粗犷与实则不堪一击的敏感之间,但离粗犷更远一些;介于作为哥们的我与她喜欢的他之间,但,离我显然更远一些。
“远一些的是不是更好?”她问。
我一愣,才反应过来她在问选哪个座位。我们在吧台点好喝的,就坐到离吧台远一些的位置去。
你怎么样,我很好,我怎么样,我也不错——我们如常叙旧。大学毕业后我去了日本读书,再毕业了,就回来,来到她从大一开始生活的城市。我看她的社交网站看了那么久,终于可以装出刚刚检索出来的一样,申请一个账号,给她发私信说:好久没见啦,老同学。
这时候太阳刚刚开始斜下去,有一道光从窗边照过来,投在她略略鼓起的腮上,投在下唇的一半上,我能看到她脸颊上的细细的绒毛,与嘴唇上的微微的纹路。我于是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拿出里面夹着的书签,摆在她面前。
十年前,我的生日,她送我这张书签,背面用细细的黑色中性笔画了圆滚滚的小人儿,旁边写着生日快乐。
“你怎么还留着呢!诶呦老同学!”她哈哈大笑。她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寒暄她说出口毫不自然,即使已经是二十五六岁的她。
曾经,在她对我转为冷漠之前,她一直都是这般,奋力把对我的态度拉去哥们的方向。但我宁愿她回到毫不知情的时刻,回到没有人好意转告她我在偷偷喜欢着她的时刻,这样她就可以继续在我面前保持软弱和坦诚。然而时间不能回转。当我们共同的朋友对她讲了我的暗恋,这场暗恋就破碎了。
其实,今天我不确定我为何而来,我确定的是一定要见她。
我看着大笑的她,突然愣愣看着她说:“对啊,我一直留着。我这个人念旧。”
她的笑声在勉强试图保持自然地延续了几秒后,终于变成了拿起杯子喝水。水果然就从嘴边漏出来了。这一刻我发觉夕阳已经落到楼后。她拿纸巾擦嘴,试着转移了话题。这方面她比十年前娴熟了。
为什么?她滔滔不绝时,我想。为什么是他?为什么宁可被他冷漠相待,她仍然一边哭一边继续跟在他身后?为什么是他?
同样,我又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
我们努力表现出时间在身上留下的改变,做出应该看起来是的样子。问题质问千万遍也未曾有答案,人们看似走进了别处,最终只是不再想追问。
晚饭时间前,她看手表,提出晚上还有事,我于是也跟着装出有事的样子。
要分别的时候,她突然说:“书签可以送给我吗?”我一瞬间有些胆寒,我怕她像之前撕了我偷拍的她的相片一样,毁掉我手里唯一的实物。但我还是笑着说:“可以啊。”
但她没接。“我跟你开玩笑呢!”她笑着说,“再见!”
然后她很迅速地转过身。我看了她很久,风衣的尾巴在风里招展,她的身影慢慢跟夜同色,渐渐变得模糊不清,最终在人流穿梭的街道消失了。
于是,我也走进人群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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