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昭公十六年(公元前526年)。
晋国的执政大臣韩起,人称韩宣子。宣子有一只相当珍贵的玉环,与之配对的另一只在一郑国商人手里。因为这个事情,宣子禀告郑伯帮忙,郑执政大臣子产不与通报,曰:”你所求的东西不是官府所藏之器,我们君王不知道。”
子太叔,子羽对子产曰:韩宣子也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对晋国我们还是客气一点。对晋国,及韩宣子不可轻慢了。如果真有人因此时进谗言从而离间郑晋两国的关系,万一得逞,是郑晋两国关系恶化,到那时则悔之晚矣!大人你怎么会吝惜一只玉环哪,这样可能招致晋国的憎恶,何不去招来给他呢?”
子产曰:”我不是轻慢,不尊重晋国,这个事情说到天边是不能给玉环的,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态度和信誉。我听闻君子不怕没有钱财,就怕没有安身立命的名誉。
我还听说作为国家不怕事大国而助小国,就怕乱了礼制而不能确定自己的位置。如果大国的人,责令小国的事情,都顺利的获得了满足,我们将拿什么来满足其源源不断的要求?
有时给予有事拒绝,所造成的罪过就大了。大国的要求,不合乎礼就要驳回,他们怎么会有满足的时候?(如果一味的满足讨好大国)我们岂不成大国的属地,则失去了我们的位置。
若韩宣子奉命出使郑国,前来求取玉环,他的贪婪邪恶就严重了,这难道不是犯罪吗?献出一玉引发两项罪过,我们有失尊严,韩宣子显得贪婪,哪里能这样做?Q而且我们以一只玉环招致罪过,不也太不值得了吧!
心得:1.末句”不亦锐乎?”——锐意为细小。
2.子产太厉害了,神逻辑——这次我们满足晋国不正当的要求,如果下次不满足,就被晋国认为出尔反尔,如果一直满足,显然是不可能的,那样也降低了郑国的地位。
3.一般人的处事——欺软怕硬,看人下菜碟,只顾眼前,不敢得罪大国(晋国);而不看他的要求是否合乎礼仪。合乎礼制是一切处事的根本——至关重要,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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