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键情节透露
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件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前者该出斗争差,后者就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但是谁也没权力把我们五马分尸,所以只好把我们放了。
——王小波《黄金时代》
在云南的时候,王二和陈清扬被要求写交代材料,王二的材料写成了小说人人传阅,领导上一时一个想法,材料一直写不完。后来陈清扬交了一版材料,领导上看过之后就放过了他们,随后不久二人分手,王二回到北京,两人断了联系。
时隔多年,陈清扬出差来北京,与王二在街头偶遇,王二一直好奇陈清扬当初写了什么让领导上罢休,陈清扬在离去的火车上告诉王二,她写了实话,她在青屏山上爱上了王二。
当初陈清扬被那么多人污蔑搞破鞋,她明白自己是清白的,后来她和王二发生关系,她还是清白的,直到她真正爱上王二,她才感到自己的罪孽。
她在心中爱上了王二,也爱与王二在一起的日夜,这件事如果从已婚妇女的角度来看,她的确有罪孽,可是从我的角度看,不觉得她有罪。
也许作者这样写,是因为在书中的环境可以容忍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并以此为乐趣来围观,但不能接受一位女性产生真正的爱情,更不能接受女性承认自己享受性生活。当陈清扬认真的承认这一切的时候,领导上和围观者反而不知所措,只能罢休。#读书有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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