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初见你时,眉眼之间仍未褪去稚嫩和青涩,但是那份清秀却掩饰不住。只是一瞥,正如《28岁未成年》里的小凉夏在地铁里初遇严岩一般,还敢看仔细,便低下头去,那时我就知道,你已经撞进了我心中,不偏不倚。以后,我都寻着你的身影,投射自己的目光。
你是优秀的、俊朗的、瞩目的、讨喜的,这些词对你的形容都不为过。而我,单单是平凡的、平常的,有则有已、无则无已。平常人,习惯仰视,而优秀的人,却从不屑正视一般人。我,大概是你连俯视都不乐于去俯视的吧。你从来不知道,我总是时时在意,处处小心,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就是看向你的目光,都不敢稍作停留,流露太多,满眼的殷切,都要极力压制,化作淡然。有和你接触的机会,也会立场分明,生怕失态,引人多思。暗自喜欢一个人,我在心里柔情万丈、波澜壮阔,当见到你时,必然是云淡风轻、轻描淡写。好像是一场战役,战场是你给的,武器是自己装备的,志气是自己鼓舞的,到最后才知道,连战争都是自己一个人的。
我曾在心里设想过,如果我像其他女孩子一样,不会压抑,骨子里有那份较真的劲儿,懂表达,敢表达,那么,你呢?我想,你必然不会怎样。你拥有太多女孩子崇拜的目光,在男生中间又是佼佼者,这样一个闪闪发光的你,怎么会甘心去欣赏一个平常的我身上星星点点的微光?或许,你还会面不改色的回绝,在心底对我的不自量力生出嘲讽。若干年过后,我竟然开始庆幸当时自己的羞涩软弱,没有对你袒露。我想,在自己渴望的事物面前,故作姿态、极力自持,便是对自己极大的尊重,你若想得到,尽量别仰视。
也有人不能苟同我的想法,反之来说教:如果喜欢一个人还能把自尊摆在前面,那是你不够爱。可是,不爱你的人,即便给他你的自尊,他也不爱。爱,如果不谈自尊,那是践踏。
这些年过去了,我当真觉得放下了,也由不得我放不下,一个人的剧本,写到哪,你都不会参与进来。当我偶然在空间里看到你发的信息时,我有过惋惜,反思自己到底哪里不好,你恐怕连看都没有正眼看过我一眼。为什么你的身边可以人来人往、新人旧人,而我,怎么总是沉沦在你身上的失意不能自拨,甚至闭紧心门,畏于情感。这样的不平和落差我没法释怀。念念不忘,没有回响,必然是求而不得。
不要了,我不要了,不要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你了,更不想要这样一个优柔寡断的自己了。你优越的存在总是肆意地碾压心思敏感的我。我是不甘的、小气的、计较的,你的一切都如秋天的雨,绵长而又拖沓,浇得我心潮湿、阴冷。
喜欢一个人有时需要历经千劫百难,可我竟会遇见一个猥琐不堪的自己,一念成魔。自此以后,你别来,我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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