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4点半,黑暗寂静的屋子里忽然有了一丝光亮,循迹而去,是手机屏幕的光,他打开了微信,没有留言,有些许怅然若失,看了一眼时间,叹了口气,又快天亮了啊。
他从床上起身,他在宿舍的床是上床下桌型的,他爬下楼梯,朝着厕所走去,“嗒”地一声厕所的灯开了,宿舍的人都睡着了,宿舍静得可怕,以致于连开灯的声音都让人感到有些嘈杂,他轻轻推开厕所的门,“吱——”,他已经尽力不吵到舍友了,但是厕所这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一直这样一推就吱吱作响,因为也无伤大雅,他们也就没有叫人来维修,“下次果然还是要到宿舍阿姨那里报修一下。”他想。
他进了厕所,刚脱下裤子就打了个冷颤,“这鬼天气真是上个厕所都需要勇气。”他忿忿不平道。“唰——”伴随着冲水声,他转身打开了洗手台的水龙头,冰冷的水在这寒冷的天气在他的手上肆虐了一把,他关了水龙头,感觉整只手的血液都停止流动了一般,手真是彻骨的痛,他甩了甩手,企图甩干水珠,忽然,他的两只手停在了半空,他怔怔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算不上骨瘦如柴,但脸上已经是没办法捏住肉的情况了,手臂也瘦了一圈,黑眼圈不算严重,但隐隐约约可见。
“已经是多久了呢?”,他想,他自己也已经忘却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具体哪一天开始就这样失眠,总在孤独难熬的黑夜里等待天明,只知道与前任分手的那段时间自己痛苦万分,抑郁寡欢,开始终日的失眠,开始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具体是哪一天开始的,他也记不清了。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胡茬,瘦骨嶙峋,一点精气神也没有,活脱脱一个失了灵魂的僵尸人一般,他感到自己熟悉而又陌生。一周以前,一切还不是这样;一周以前,他还是那个人群中会让你一眼注意到的他……
他是理科生,班草级的颜值,数理化学霸,文笔飞扬,与老外说起英语来也绰绰而谈,大学他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专业统计学,家里境况不算大富,但是几台豪车几栋别墅还是有的,算的上个小小的富二代,勉勉强强也算的上半个天之骄子了。他时常是意气风发,人生一直算得上是顺风顺水,在大学里混得更是风生水起,没有遇到过什么比较大的挫折,甚至那些个小烦恼都算不上能够称为挫折。
在大学里的生活可谓是松弛有度,过得不亦乐乎。平日里他每天坚持6点起床,捯饬捯饬自己就出门晨跑半个小时,回宿舍冲了凉,然后有课就去上课,没课就上图书馆看书,临近中午了就到女友楼下等她一块儿吃饭,吃过饭就回宿舍睡上个慵懒的午觉,下午要么上课要么就交上三五基友去篮球场斗牛练球,到了晚上,早早洗了澡,看看书,大概9点的时候就打开游戏跟舍友开黑。
每逢周末他起床起得晚些但也不会超过8点半,周末有较为完整的时间,他一般会找个时间去健身房锻炼,不过周末大部分时间他都是跟女友待在一起,去周边各地旅游看看风景、找找吃的,在女友的影响下他也渐渐沦为一代吃货,当然也不免陪女友逛街买衣服,这种时候往往是他觉得时间过得最慢的时刻。虽然对他的审美不抱什么期待,但是女友依然会不厌其烦地一件一件在自己身上比对问他衣服怎么样,其实他觉得每件衣服不都差不多嘛,他实在搞不懂女人为什么总是没那么多衣服,一买就是买一套,买了毛衣说没外套配,买了外套又抱怨没有适合的裤子,裤子又还分好几种,裙子也有所不同,每当这种时候,他总是无比庆幸自己是个男生,女生实在是太麻烦了,不过女生这个物种倒是十分刺激服装行业的发展,哦,不,是整个商业的发展,他常常这么想,毕竟女生一年会有很多个节日很多个季节,节日礼物、换季衣服、潮流风向标,女生活着倒是也挺累的,每个月还要来一次大姨妈,每一次他在服装店的椅子上“葛优瘫”的时候总是越想越觉得自己是男生简直是种莫大的恩惠。
他和女友在一起已经六年了,高中早恋,很快便面临着七年之痒,记得早前平安夜的时候,女友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还曾在他们逛街的时候看着他半晌,忽然一本正经地问他:“七年之痒就要到了,你会不会厌了会不会不要我了啊?”“当然不会!我哪敢不要你啊,您老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功夫那么炉火纯青,我哪来那个胆子挑战你。”他轻轻刮了一下女友的鼻子笑着说。不曾想,时逢今日,却是她厌了,曾经那个爱哭鼻子的她,走得却比谁都绝情,想到这,他摇了摇头,眼眶中仿佛进了沙子一般红了。
分手这一周以来,他过的不知道是什么生活,大概暗无天日也就差不多这样吧,他宅在宿舍里抽烟打游戏,沉浸在游戏里,课也不去上了,生怕在校园里再见她的身影,没队友一起浪了他就开始喝酒,试图用酒精麻醉自己,醉了就倒头就睡,这一周都是让舍友帮忙带饭,但是他吃也吃不下多少,而睡觉也只能靠醉,像今天,他便是宿舍的酒没了,躺在床上闭上眼想睡觉,不想脑海却是像录影带般将这六年光景一一放映,他不想去想,然而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脑子完全不受自己控制——他无法停止去想!
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打开昏暗的台灯,拿起水杯刚要往饮水机走去,忽然他定住了,他看着自己桌子上被自己推在一旁颠三倒四的杂七杂八的药——那是刚刚被告知分手那晚他喝太多酒结果急性肠胃炎医院配的药,还有各式各样的解酒偏方,那晚他痛得不省人事,朋友扛着他下了6楼,打车到了医院,一整个宿舍那晚都在医院陪着他,没有人先走,第二天又陆陆续续来了很多人来看他,朋友都劝他,但劝不动,他倔得就像头牛,最后朋友们都看劝不动了,又都各自提供各种解酒偏方,当时他看着这一大帮子大老爷们哭笑不得,这群大老爷们是确实动了真性情。
这一周他确实痛苦不堪,他自个儿折磨自个,倔得硬生生就是要冲进死胡同,这本没什么错,这不过他自己的选择,本来吧,自己的选择自己受着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却不仅仅是这样。他看着桌子上的药,眼神中闪过一丝黯然,他不仅折腾了自己,也折腾了这一大帮关心自己为自己着想的大老爷们,他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齿,阖上眼帘,仰头朝着天花板,手颤抖着,黑暗中,仿佛有什么悄悄地滴落地板。
他把手臂放在眼睛上盖住,半晌,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天明!只要天明了我就重新振作了!这是我给自己的最后期限!”他暗暗下决心道。
他盛了半杯水,回到座位,小心翼翼地搬开椅子坐了下来,他打开手机,手机屏幕还是前任的照片,他关了屏幕,深吸了一口气有打开屏幕,把锁屏壁纸和背景都换了,他打开他们的照片集,看着他们这六年来的点点滴滴,他咬着牙,时不时地抬起头,然后又埋头接着看……
就这样过去了不知道多久,他关掉屏幕,阖上眼帘,把头埋在桌子上的臂弯里,空气静得听得见他吞口水的声音,仔细听宛若还有些隐隐约约像蚊子般的抽泣声。
半晌,他起身,走向浴室,洗了把脸,他又一次看着镜中的自己,“老子真帅!”他又一次展露意气风发的笑容——这时隔一周才又重新出现在他脸上的笑容。
他拿着手机蹑手蹑脚地爬上自己的床,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天刚蒙蒙亮,他看了一眼时间,已经5:58了,还有两分钟就天亮了。他放松自己的全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静静等待天明。
59分了……他又一次露出了笑容,是时候继续往前走了,他想,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他看着手机的时钟,秒针一点一点地迈着步,虽然慢,但却不曾停歇,仿若自己的人生,可以慢点走,但总不能停留,而他现在就是在原地驻留,停滞不前。他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期待着天明的到来,他看着指针一秒一秒地逼近12,终于秒针指在了12的数字上——6:00了!
他咧开嘴笑了,他看着透过窗帘中间那一条缝中射入的一缕并不那么灿烂却让人倍感温暖的阳光闭上了布满血丝的眼,多少个不眠夜,他终于可以安睡一回了……
转眼间他就睡着了,嘴角带着微微的笑,一如六年前那个阳光帅气意气风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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