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既羞愧又恐惧,一觉察,发现我对事情的判断标准是随自己感觉来的。
比如,在决定事情要不要做这个环节,我的标准是“我喜不喜欢”。在事情结果上,我的标准是“是事倍功半,还是事半功倍”,如果事倍功半,结果就是“不好”,如果事半功倍,结果就是“好”。而从这个结果出来,会得出关于我“是否有用”的结论,如果“好”,就“有用”,如果“不好”,就“没用”。通常情况下,我都会觉得自己“没用”。
今天的觉察才让我真正在意识上看到判断标准对我的制约。
过去,很多伙伴都会做一些关于标准的分享,但这块对我来说一直是个潜伏的问题,我一直以为自己看问题还是比较客观的,没想到,在自己身上就用着逻辑如此荒谬的标准。
当我以“喜不喜欢”来判断事情是否要做的时候,我通常的状态是似是而非,好像喜欢,好像不喜欢。当觉得有点喜欢的时候,拿不出激情,觉得事情做起来很难,觉得自己一个人没办法,办不了等等,一下子又觉得没那么喜欢了。
所以,做每件事,都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没办法,不得不做。
以“不得不做”的动机做事,一方面在抗拒做,一方面逼自己做。两种力,两个方向,抵消后剩下的力才作用在事情上,这样做出来的事情结果可想而知。
按照我“事倍功半”和“事半功倍”的标准,很明显,我每做一件事都必是“事倍功半”,甚至是“有苦无功”,只有付出没有收获的季节。
为什么?因为我发了两份力,正向的和负向的,而且正向的要大于负向的,才会得到一点结果,才会有“功”的感觉,但这份“功”最多也就“事倍功半”了,“事半功倍”简直是痴人说梦。
写到这,让我想起道子什么时候都推崇做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因为,只有真正热爱,做事才不会抗拒,才不会发出互相抵消的力,才不会做无用功。
同时,我也明白了为什么要“臣服”。因为,只有“臣服”了,只有心悦诚服了,心才不会抗拒,才不会发出无益于做事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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