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孤行的执迷者,不容于世的男人,一个只为艺术燃烧的灵魂……这些角色融于一身,他就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一个狂热的天才。
为了追寻自己内心的呼唤,他抛妻弃子,舍弃了原有的美满生活,离家出走,一个人前往艺术之都——巴黎,穷困潦倒度。历经一番,终于于现实中的文明告别,在塔希提岛寻得精神的栖息之所,不断涌出来的灵感让他创作出一幅又一幅惊人的杰作。虽然生活很艰辛,但他终得其所,燃烧自己的前半生只为投入自己后半生的角色。
作者毛姆在书中有一段话我很喜欢:我模模糊糊地觉得,有的人生在某地不得其所。偶然性把他们抛到一定的环境中,而他们却总是思念着一个自己都不知道处于何方的家乡。他们在生身之地仍是外来人,儿时就浓荫遮蔽的小巷,或者曾经玩耍的人烟稠密的街道,始终不过属于路过的场所。身在亲属中间,他们可能毕生落落寡合;处于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他们依然形单影只。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使得人们远走高飞,寻找一种永恒的东西,以便自己与之联系起来。也许是某种深深植根的隔代遗传,促使这些彷徨的人回归故土。有时一个人偶至一地,会神秘感到自己属于此处。这里是他寻找的家园,他于是在从未见过的处所,从不认识的人们中间安顿下来,就好像这些都是他生来熟悉的地方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安宁。
现在的社会充斥着金钱名利的诱惑,许多人因此迷失了自我,越来越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甚至于到最后自己都不了解自己了。得到了所有终其一生都在为之努力的身外之物之后,才感觉很累,这些都不再有吸引力,然而这个时候再想重新去追寻自己的内心,也许已经晚了。
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要遵从自己灵魂深处的召唤,做真正喜欢的有意义的东西,不要因为异于常人就果断放弃,不要做个随波逐流的人,这个世界这样的人太多了,不差你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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