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同事说想要走一走,运动一下,邀请我一起去走走,我想了想,便应允了,和她来到了后门小区。
我们绕着小区走了好几圈,也谈了许多。
她是一个信佛的人,对待传统文化也有一番独特的见解,尤对三字经情有独钟,之前她还带我去礼过一两次佛,听过几次佛学课,对她的印象也还算可以吧!
在一起散步的过程中,她和我聊到了她的家庭,她的生活。她告诉我,她会每天回去家里为自己的丈夫做饭,而且很乐意这么做,并且她还强调说——这是一个女人该做的事情!
说真的,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内心是很抵触的,倒不是说女人不需要做家务,但是我觉得这并不是女人的一个义务,而且谁规定下厨房的事就一定是女人一定必须要做的事呢!但是,碍于是长者,我没有立即进行反驳,而是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而且有意识地想把这个话题结束。
但是她仿佛是越说越起劲了,停不下来了!她告诉我,现在即便是她和她的丈夫两个人在家,她也不会让她的丈夫下厨,而是会让他在一旁看看书、念念报,然后自己在一旁忙活。
听到这,我问她:“但是你也有自己的工作,你不累吗?为什么不一起承担家务呢?”她笑了笑,说:“我觉得男人就是做大事的,不该局限在家庭琐事这些事情上,男人在适当的时机露两手就好了!”
我追问:“什么叫适当时机?”她说:“适当时机就是当有客人来的时候,那个时候下厨就会给人一种很可靠、很体贴的感觉,会让别人觉得这个人特别能干!”
听完后,我又无语了,心想——这不就是所谓的做给别人看的吗?如果真的要我和这种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这就是一个晴天霹雳,没法过啊!
是的,在一个家庭中,可能是要有一方多付出一点。在感情的世界里,完全的公平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是完全地不公平,那么久而久之心中便会有怨言,那么这个家庭还怎么和谐,当然,如果你真的特别大度,那么我无话可说。
后来,她还告诉我,她的儿子今年毕业了,开始工作了,现在让她会让她儿子学着做饭,不为别的,而是可以在适当的时机可以露一手,显示自己的能干顾家。
我觉得,多学一点东西是好的,确实会做饭的男的在某些方面也挺加分的,但是如果你付出那么多的努力,只是为了在适当的时机给别人看,那我觉得,这个学习没必要,你的生活是自己的,为什么要做给别人看呢?
这样做不是虚假,那是什么?
期间,她还说,如果一个人愿意为你做饭,那么她就是窝囊的!呐呢!好像真的没法交谈下去了!为什么愿意做饭就是窝囊了呢?男的也是人,也要吃喝,为什么女的为男的做饭就是能干,而男的为女的做饭就成窝囊了呢?这也未免有失公平吧!
为了证明她的观点是站得住脚跟的,她和我说了这样一个例子,她说,她有一个朋友的女儿,就是一直把会做饭、而且愿意为自己做饭作为自己找男朋友的一个标准,因此,她现在30多岁了,还是没有嫁出去!
其实,我想说,没嫁出去不是因为这个所谓的“高标准”,而是属于她的那个对的人没有出现,又或者是她有自己更好的生活打算,结婚是一道选择题,而不是一道必答题,难道你能说一个人不结婚就是犯法的吗?不,没有的事!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走完那一段漫长的道路的,反正鉴于是长者,我没有进行激烈的反驳,我觉得她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是我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我们彼此保持,做自己就好!
如果哪一天有人问我,如果有一一个人愿意为做做饭,会就觉得窝囊吗?我会很坚定地告诉他,不,不会,相反地,我会觉得这个人特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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