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悄悄暗了下来,云彩慢慢压低,几声闷闷的雷声过后,瓢泼大雨接踵而至。
街上的行人也少了起来,唯有一人,穿着破烂,一身青色长袍露出里面的棉花,黑漆漆的手上抱着一坛酒,踉踉跄跄的走着。他慢慢地向一家客栈走去。
“哪里来的叫花子,走开,快走开,这里是文人骚客的雅地,你一个大字不认一个的臭乞丐凑什么热闹。”
“呜呼,吾也是咬文嚼字,读书对句之人,何敢如此,欺人之,辱人之。”他黝黑的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神情,但言语显得很是激烈。
一双眼睛不自觉的瞪大,那小二被他这么一瞪,倒也不在敢说什么,只好放他进去。他犹如斗胜的公鸡一样,昂着头走了进去。
客栈内,数十个人当是手持书卷,右执笔,蘸墨,写诗一气呵成,当真是绝妙的。
他见到这一幕不由得睁大眼睛,那双牛眼死死盯着墙壁的诗,恨不得吞入腹中一样 。
他虽然不曾写过诗,但阅读诗篇十余载,自以为,出文定是绝句,墙上的诗又能算的了什么。想到这,他的眼睛露出了喜悦的光芒。
“诸兄,以梅花为题对诗 看谁对的最好,如何?”数十人之中一人开口。
他人还未开口地时候,他争着叫喊到:“吾,吾来。”
人们转过身来,终于看清了说话的是谁,他穿着破烂,头发油的发亮,一身酸臭,让周围人都露出了鄙夷的目光。
这目光深深刺透了她可怜的自尊心,大喊大叫起来:“吾阅书数载,定能一鸣惊人,尔敢小看,不就是以梅花为题。听好,梅,梅……”
他忽然发现脑海中并无半点书墨,往日看到的书统统消失不见,他支支吾吾说不出来半个字。
结果自是被人百般嘲笑,自此他再也没出现在世人眼前,可能他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想象都这么美好,可不但没作出诗来,还丢掉了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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