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要进行新一轮的培训,我却找不到上次的培训笔记了。依照惯例,培训前要回顾上期内容,找不到笔记本,提问答不上,是要出丑的!
我找,合上整理箱盖子,拉开抽屉一通乱翻。就在这时抽屉一角,一沓信件触不及防地掉入我的视线。
岁月洇黄了白色的信封,信纸上隐约有绿草,有蝴蝶围着花儿起舞。
歪歪斜斜的字,肉麻煽情的话,从记忆的长河里翻了一个浪,奔流而来。
时光拉回到十一二年前,彼时我还是学生。十八九岁最好的年龄。我喜欢在晚自习前,一个人坐在安静的教室里,或读书或写字。
一天,我正看书看得入神,舍友气喘吁吁地跑来,递给我一封信。一脸好奇地调侃:“看不出来啊,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我有些莫名其妙,她用眼神示意,“看信。” “奇怪,他怎么会给我写信,一定是写错收信人姓名了吧?”
我把信推给舍友,继续看书。
“你不看,我可看了。”舍友抓起信,拆了封,清了清嗓子要念。看我没反应,她顿觉无趣,把信一丢,悻悻地走了。
她一扰,打乱了我的思绪。我索性拿起信,看着寄信人的名字,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们做了两个多月同学。我住校,他跑校。我沉默,他活泼。我个头高坐最后一排,他个头矮坐第一排。
两月后我继续上学,他听说是当兵了。
我们除了认识,我想不起来和他有过什么交集。这信来得奇怪。
好奇心驱使我捏起信,读了起来。没错,开头称呼是我。
第一行他就强调,要我一个人看。安静耐心地看完。
三页信纸写得满满当当。他反复说,他喜欢我。
或许他猜到我的疑问。他说,他是在那次上语文课时喜欢上我的。
二
刚入学时,语文老师为提高我们的表达能力,在课堂上预留了十到十五分钟时间,让我们轮流上讲台讲课。
内容涵盖:演讲、讲故事,读后感等等。同学们给打分,最后得分最高的有奖励。
同学们大部分都是应差,简单背首古诗词,讲个笑话。
到我时,我写了一篇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巴金的《家》,《家》中有一个章节《鸣凤之死》对我触动很大,我把这个章节简化成一个独立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
鸣凤——十八九的少女,是高家的丫鬟,主要服侍高家二少爷觉民,三少爷觉慧。
鸣凤身处在封建社会,身份卑贱。在朝夕相处中,她和高家三少爷觉慧产生了朦胧的爱情。
鸣凤性格刚烈,在得知高老太爷要把她送给九十多岁的冯老太爷做妾后,心灰意冷,求救无门,为了保留心中圣洁的爱情,她选择了投湖自尽。
我着重讲了鸣凤投湖时,内心的挣扎,对觉慧的眷恋不舍,对这个世界的爱恨交加。小说在环境描写和心理描写上费了大量笔墨,渲染了一个沉重憋闷的气氛,让人看了泪洒衣襟。
《家》本身就是一个悲剧连着一个悲剧,鸣凤是第一个死亡的人,我看得最动情,自然讲得生动。
当我讲完后,班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他说,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我的。他坐在下面听着满是感动,他觉得我和别的女生不一样。
信尾他希望我给他回信,写写我对他的印象。
我只记得,他是个快乐活泼的小男孩。睫毛弯弯,浓眉大眼,爱笑有酒窝。
出于礼貌,出于好感,我给他回信了。信中我感谢了他的爱意,接着把我家庭的状况如实相告。
我从小父母离异,父亲还有病,肩上的负担很重。
他回信说,不介意,他愿意和我扛起家庭的重担。
就这样我们谈起了书信恋爱。信一封封来,一封封去。
从他的来信中,我了解到他家境殷实,父母都是生意人。他有个快乐的童年,对未来满怀希望。家里安排他去部队锻炼锻炼,回来接管生意。
他的家庭与我的家庭大相径庭。我发现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犹豫了,回信慢慢少了,淡了。
三
第二年春节,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是请了探亲假,想在临走时和我见一面。
那一年我已参加工作。春节回老家过年,我答应他,第二天去城里见面。
我记得那天夜里下了好大的雪,第二天路滑,班车晚点。
他在车站等了我两个多小时,见面时冻得满脸通红,他穿一身军装,正气凛然。
他带我去了车站附近他的舅舅家,说是他父母正往过赶,要一起吃个饭。
他介绍我说,这是我女朋友。
我对这个身份极为不适。考虑了一下,觉得我们的关系还没到见家长的地步。
我找借口叫他出来,说明我的不适。他取消了接下来的安排,我们一起离开了他舅舅家。
我忘了,他是否生气。只记得我从他舅舅家出来的如释重负,他舅舅舅妈两双眼睛一直盯着我转,实在是憋闷。
吃过饭,我赶汽车回去,他赶火车返回部队。他送我上车时,一个劲地挥手,嘱咐我记得给他写信。
四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觉得我们的家庭相差太远。
他还是个小孩,不够成熟,不够稳重,他稚嫩的肩膀扛不起我家的重担。
我想找个大哥哥类型的,他有点小。
虽然我们通了半年多的书信,但我想他还不够了解我。
自那以后,我们就退出了彼此的人生,分叉走了。
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见过他。
要不是无意中看到这些信,我可能已经忘了,曾经有个快乐的男孩来过我的生活,给我写过情书。
如今,我有了我的他,他也一定有了他的她。时光一去不复返,但愿我们在各自的世界安好。
无戒训练营日更第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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