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课,老师讲到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爱情。这个时候就让我出了一把风头了,因为民国时期文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我都知道,甚至已经很熟悉了,所以在课堂上也是侃侃而谈了一把,过了一把学霸的瘾。
当与老师有共同语言和受到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时,觉得自己特别棒,特别骄傲,平时看的那些书都没白看,好在平时守得住寂寞,耐得住繁华,才有今天的扬眉吐气,很少跟身边的同学,能够谈论文学如此尽兴。
我发现自己骨子里就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吧,一是因为爱看各种书让我自己变得聪明,变得博学,而且还能在课堂上和老师有共鸣,那种感觉真的很舒服。我喜欢以文会友和志同道合的人谈论自己的各种想法的人,我喜欢一个肚子里有点墨水的人,原来读书真的会明智,会获得很多好处,也让我坚定了一直看书的习惯,以后也将在文学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喜欢文学,喜欢看各种作家的书,但我尤其钟爱中国文学,我不喜欢外国文学吧,一方面是文化代入感不强烈,还叫就是语言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很难让我在看书的时候,有情境代入感,可能也是我从小对外国不了解,也不喜欢看外国电影电视剧,所以看这方面的书也很难有兴趣。加之觉得看一国的书就要去了解人家的风俗习惯,有点晦涩难懂,这是我钟爱中国文学的原因。
看的书越多,也知道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独特风格。我这辈子可能注定成为不了一个作家。在我看来,作家需要放下身段,去艰苦体验生活,才能对社会对生活有洞悉的见解,否则都只是无病呻吟,作品显得空洞无物。作家也需要经历多姿多彩的生活,甚至多半是苦难生活,还需要体验几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才能把人类的情感表达到位。只有亲身体验过,才能写出世间奏歌。
我崇尚自由自在的生活,也喜欢轻松闲适的生活,我可能也会与好作家无缘,顶多能够写点都市和校园这种小资的故事,让我写出荡气回肠的故事,我真的很难写好。每天也没有那么多烦恼,虽然我也是个俗人,有时候心情也会不好,还对自己的父母生气,但是我尽量在改正,但是总是难以避免。
我想青春期的孩子都这样吧,努力想摆脱父母的阴影,总想逃避原生家庭带给自己的影响,活出真实的自我,但又始终逃不出这个怪圈,毕竟我们都是俗人,都不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真的只有靠自己的一点一滴努力,才能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自己是个矛盾的人,时而看得透彻,时而又会糊涂。一会对万事万物宽容至极,有时候又对自己的亲人肆意伤害。我还是难以逃出这个魔咒,绒总是对亲近的人发脾气,对外人却好脾气。我恨自己,觉得自己看那么多书,但是还是难以客服自己的毛病,有时候会觉得特别无能,但又始终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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