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道:
嗟乎!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曲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
老杜有诗: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二人无非都在说:才华与命,两相妨碍。
曹公是最了不得的天才人物,缘何不知才命相妨的道理,所以才写一晴雯。宝玉有两个最喜欢的大丫头,一是袭人,一是晴雯。作为房中大丫头,长成以后,不过有两个出路,一是宝玉收入房中,作为侧室,二是派出门去,配一个小厮。二者择其一,众人心里自然都存了一番心思,长久留在园子里,留在宝玉身边。
《红楼梦》前几回,宝玉初试云雨情,第一次便是和袭人,当时袭人的心思是;袭人自知贾母曾将她给了宝玉,也无可推脱。这句话很有意思,是说袭人知道,在贾母心中,她已经是日后宝玉的侧室人选,所以早一日晚一日,都时宝玉的人,此时曲尽温柔,也是无可不可的。
而贾母的心思是不是这样呢?在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收拾了大观园一众丫头以后,和贾母汇报撵走晴雯的事,贾母却说:但晴雯丫头,我看她甚好,言谈针线都不及他,将来还可以给宝玉使唤,谁知变了。从贾母一番话中,细心地的读者都会知道,贾母心中属意的宝玉侧室人选,应该是晴雯而非袭人。
贾母为何属意晴雯呢?
古时女子讲究无才便是德,这只是说女子不要读书,不要求这方面的才华。而女子讲才,是指女红。《红楼梦》里第五十二回“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孔雀裘”可以说是晴雯最漂亮的一次出场,也是体现晴雯才华艳压大观园众丫鬟的一次。
宝玉的孔雀裘被炉火烫了一个洞,去街上找了一圈,回来的人只说:不但织补匠,能干裁缝、绣匠并做女工的,问了,都不认得这是什么,都不敢揽。而麝月等一众丫头,也并不知该如何是好,之能望着破洞干瞪眼。可见孔雀裘织补之难。
这时,病中的晴雯看罢以后,却能说出并不难,只需要拿孔雀金线,界线似得界密了,就可以混得过众人眼睛。最后晴雯病中熬了一夜,才将宝玉的这件孔雀裘补好,让他在众人面前不至于丢脸。
所谓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平日里大家在一起玩闹耍笑,自然没有个高低上下,而事到临头,便能分出个伯仲。在众人手足无措时,只有晴雯一人能站得出,扛得起,是晴雯才华高处,也是贾母慧眼识人,没有看错晴雯之处。
可惜才命相妨,晴雯虽然模样好,针线强,还是免不了被逐出大观园,凄惨而死的下场。曹公有意写此,岂不让众人为晴雯屈?是屈。却屈得好。因为不屈写不成晴雯,不屈写不成《红楼梦》。
世上多让人叹惋可惜的,是贤臣不遇明主,美人不嫁良夫;是璞玉生尘,宝剑空悬;志不遂,愿不济。才志清明,有才之人多有一份对自己的珍重,晴雯虽是奴婢,却从来不奴颜婢膝,而是有自己飞扬、天真、桀骜的一面。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真是写尽了晴雯的风流磊落;在撵走偷虾须镯的坠儿时,麝月众人都碍于袭人,不好下手逐人,晴雯却直接将她撵了出去;抄检大观园时,晴雯当中将自己的箱子掀开倒出来,又指责了王善保家的;宝玉去探望逐出大观园的晴雯时,两人一清如水的对话……从这一系列的小事之中,一个鲜洁美好、兰芷清芬、不惧世俗污浊,敢于追求自我的女孩子的形象跃然于众人眼前。
可惜,晴雯这一勇洁,却还是被王夫人等一派愚昧狠毒之人摧残至死,夜来读宝玉探访晴雯,让我为晴雯一大哭,为宝玉一大哭。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晴雯之美,是不能与俗世共生;晴雯之死,亦是死得其所,更可喜宝玉最后探访,真是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得一知己则死而无悔。
才如江海,命若尘芥。以一身犯世,则一身必毁之,毁之不悔,才是真天才,真赤子,真豪杰。
昭君、嵇康、金圣叹……都可做如是观。
网友评论